【大紀元10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思婷報導/「大家都好失望,法官今日幫不到我們。但不等於我們理虧。法官仍然警告政府,不可以亂填(填海)!」保護海港協會主席徐嘉慎悲憤地說,香港開埠以來首宗市民入稟法院禁制政府填海的官司,市民暫時敗訴。徐嘉慎說,司法幫不到我們,現在要靠市民自己的力量去爭取了,他呼籲巿民同心合力,促請政府立即停工;他強調政府要是復工,不排除會發起市民上街抗議,但現時尚待觀察民意。行政會議今天商議決定,港府會繼續在中環進行第三期填海。
雖然高等法院提前審理由「保護海港協會」申請港府暫緩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但高等法院法官昨天裁定協會敗訴,拒絕頒發暫緩令,港府可以繼續進行填維多利亞港工程。但法官在判詞中提醒香港政府,若政府在日後灣仔填海案的正式司法覆核中敗訴,填海工程遭裁定不合法,政府須把維港還原,回復原貌。據建築界人士指出,把已填好的海港還原,費用是填海工程的十倍。
恢復有限度填海
行政會議今早開會討論中環填海是否停工問題,決定有限度恢復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但先做一些不會造成永久影響的前期工作,等候灣仔填海工程的司法覆核最後結果。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今天強調,工程只限挖淤泥和填海床,不會打樁,對維多利亞港不會造成重大損害,政府未來會約見反對填海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希望尋求共識。
至於停工的賠償問題,孫明揚表示,合約上有彈性容許更改工序,但詳情要再與承建商研究。法庭審議有關保護海港協會申訴時,孫明揚曾公開指出,港府若停工會因違反工程合約而被控,每天要賠償給承建商約一百萬元,但他昨天在政府勝訴後卻改口說賠償是假設性問題,現階段不談論損失,不應作揣測。
應減少生態破壞
徐嘉慎對於政府有限度恢復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表示高興,認為政府回應了協會 訴求,希望政府保證挖淤泥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到最少。徐嘉慎明早將與孫明揚會面,並向他反映暫停所有填海工程,先進行全面檢討,同時建議政府成立維港管理局,管理維港水質及沿岸發展。徐說,會面總比打官司好,因為透過訴訟未必能解決填海問題,最好能透過政府與市民合作。
法官夏正民昨天在判詞指出,保護海港協會雖在原訟法庭成功挑戰灣仔北填海計劃,違反《保護海港條例》,但不代表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也必定違反該條例。法官續指,終審法院將於今年十二月審理灣仔北填海工程計劃的上訴案,屆時將就《保護海港條例》作出最終詮釋,在未來數月後便有裁決,若現時要政府停工,政府將承受金錢損失,可能面對工程承建商高達六億元之索償,法庭不能忽略該後果。
法官續指,在平衡公眾利益下難以決定應否停工,但認為協會一方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若工程繼續,會對維港造成「不可彌補及不可還原」的損害。相反,法官確信政府一方的證供,工程只屬初期階段,並非如協會所想般快完成填海工程。
並非立即賠六億
代表保護海港協會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於保護海港協會被判敗訴的裁決表示「好失望」。他對於港府提證手法頗有微言:第一,案件在上周五聆訊,政府代表在周四晚才披露填海工程可以還原的證據,協會沒有足夠時間蒐證反駁。第二,政府當日在庭上突然舉證表示暫停工程要賠償六億元,卻沒有披露合約所有內容。法官無從質疑,協會也無法反駁。這些都是協會敗訴的關鍵。
代表工程界的立法會議員何鍾泰表示,據其了解該六億元的賠償是政府和承辦商在簽定合約內議定,若停工一百一十八天便要賠償上述款額。但由現在至十二月九日,政府就灣仔填海的判決上訴聆訊日,也不足一百天,根本毋須賠償六億元。
復原費天文數字
資深土木工程師陳延年認為,政府暫時的工程只打了數支樁柱在海上,若最終要拔走,還不太困難。但工程若再繼續下去,一旦判決要暫停填海或恢復海港舊貌,復原海港的費用將會是天文數字,也將會是填海費用以倍數計所增加的金額。
徐嘉慎對判決表示失望,他說司法幫不到市民,現在要靠市民自己的力量去爭取了,他呼籲巿民同心合力,促請政府立即停工。被問及會否上訴時,他說上訴需時較長,但協會會審慎考慮,徵詢巿民心意再決定,但強調不會輕易罷休。他強調政府要是復工,不排除會發起市民上街抗議。
挖泥釋出污染物
香港「綠色和平」總幹事廖洪濤向本港媒體指出,海洋環境一旦受破壞便不能修補,無論挖泥或傾倒污泥,都會釋出污染物,水流也會帶著污染物擴散開去,造成更嚴重的海洋污染。他強調,綠色和平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若政府重開工程,將挺身而出,聯同愛護海洋人士及市民,齊手阻止政府填海。
保護「維港」已成為近日巿民關注的焦點。昨天下午多名巿民前往法庭,包括「名嘴」鄭經翰,他表示,眼見維港的情況,人人都很心痛,但接受法官只是按法律判案;輸官司是因為沒有錢賠償給政府。部分市民得悉判決時,相當失望地說:「好心痛!」,他們還在法庭門外耐心地等徐嘉慎等人出來。
案件編號:HCAL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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