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6日】自中南海有了新主人之後,仰視新救主便成為國內外輿論的主流,人為製造的胡溫新政,即便屢屢變成輿論泡沫,卻仍然吸引著國內精英和國際主流媒體的眼球。抗炎以來的海內外輿論中,胡溫被描繪得既開明又逐漸取得權力強勢,僅僅是誘導性輿論而不是事實描述,更多是急切求變的社會心理所誘導出的善意的輿論期待,其樂觀估計已經遠遠超出胡溫體制的實際作為。
黑幕重重的中南海,似乎深不可測,其一舉一動,引來輿論的一驚一咋:對新聞改革和高官問責的歡呼,消失於SARS危機的結束;對“黨內民主”的期待,破滅於七一講話的發表;對“黨主修憲”的熱情,冷卻於“三不准”(不准民間談論“修憲”、“政改”和“六四”)禁令。黑幕制度多年的翻雲覆雨,並沒有讓輿論界改變見風使舵的輕浮,中南海的周期性痙攣,讓媒體屢屢陷於預測失靈的尷尬。
最近,常有境外記者問我兩個問題:1,十六屆三中全會的修憲是否意味著某種突破?2,“三不准”禁令是否意味著再次收緊言路?而在我看來,這根本就不是問題。因為:
一 擱置政改是現政權的最大利益
當下的中南海黑幕後,無論主人換成誰,都不會有政改的奇蹟。因為他們是現行制度下的權力分贓的最大受益者,只要社會危機沒有嚴重到危及政權穩定的程度,特別是,當國內外的壓力沒有強大到足以逼迫當局做出較大讓步時,新上台的胡溫二人,無心、亦無力跨越中共制度底線。就胡溫體制的第一個五年而言,二人起碼不會超越鄧小平確定的三條政治底線:黨權至上、跛足改革、權貴利益。胡溫和江派之間,即便再有分歧,也不會對堅守這三條底線上存有異議,因為這是他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
由一人極權過度到寡頭獨裁體制的最大不同在於:
首先,一人極權體制中,黨魁的個人意志及其利益,具有絕對的壓倒性和排他性,其他人在黨內權爭中的損益,完全取決於是否有助於黨魁利益的最大化,高層中的其他官員之間的權爭,主要是爭取極權者青睞的競爭,而能否得到極權者的青睞,其判斷的標準主要來自極權者個人的主觀認定,類似毛和鄧這樣的獨裁者,只要他們懷疑某人的忠誠,一句話就可以將此人置於死地,不可能出現類似江澤民時代的七常委七條心的局面。而寡頭獨裁體制中,形成了寡頭們之間的相互牽制,盡管黨魁的個人利益重於其他寡頭的個人利益,但並不能重於寡頭集團的共同利益,也就是黨魁意志不再具有絕對的壓倒性和排他性。所以,黨內權爭的結果,不會是毛時代或鄧時代的贏者通吃的遊戲,而是誰也無法獨佔熬頭的相互牽制。毛澤東可以為所欲為地打倒任何政治局常委,受到陳雲等元老制約的鄧小平,仍然可以超程序地罷免兩任總書記。而江澤民縱然有心清除某一政治局常委,也不可能具有超越中共私家程序的權力。所以,與江唱反調的喬石和李瑞環,二人分別在十五大、十六大出局,表面上起碼走了中共的私家程序。而其他寡頭之所以表態擁護黨魁,決非因為對黨魁個人的政治效忠,而是基於寡頭集團的共同利益,因為這個共同利益最終要量化為每個寡頭的利益。所以,在中共高層內部,寡頭們不允許某人獨佔最高權力,廢除終身制和任職的年齡界限,也就成為定期權力再分配的必然。
其次,無論中共內部的權力分贓之爭多麼激烈,寡頭們不允許任何威脅穩定的因素自發成長,因而也就決不會公開其黑箱中的惡鬥。在寡頭獨裁時代,無人能夠有毛澤東式的權威,可以將黨內權爭公開化,並將其解釋為兩條路線之間的你死我活的爭鬥,發動全民參與清除政敵的運動,而無損於毛對政權的絕對控制權。鄧小平雖然沒有毛式權威,但他也敢於在關鍵時刻將黨內權爭公開化,也同樣運用毛式的路線鬥爭模式,將政敵清除出權力高層。而江澤民時代的黨內權爭,清除其政敵的方式發生了巨大改變,不是將權爭內幕公開化政治化,而是將權爭的勝敗結果進行法律化程序化的包裝,要麼將權爭轉化為反腐敗(陳希同案),要麼將權爭轉化為合程序的權力交替(喬石和李瑞環的出局)。
最後,在高層內部,寡頭們不會輕易地讓某人身敗名裂,無論此人的公眾形象多麼臭名昭著,比如形象、智商和能力欠佳的李鵬,如果他能提前出局,絕對有利於中共政權的合法性重建,而他之所以“圓滿”結束任期,就在於中途“倒李”將危及寡頭集團的共同利益,弄不好就會是多米諾骨牌效應的出現。
二 敵視和壓制民間聲音是獨裁制度的本性
至於“三不准”禁令,並不值得大驚小怪,此乃中共獨裁政權的統治常態,而那些認為“三不准”是又一輪收緊言路的驚叫,才是一種專愛揣摩猜測獨裁者動態的心理變態。
首先,仇視民間的獨立性乃為獨裁制度的本性。只要是獨裁制度,無論是何種類型的獨裁,其統治在根本上是與人的自由為敵的,它不僅蔑視人的自由尊嚴和民間權利,而且把任何來自民間的自發維權言行視為敵對勢力。中共獨裁習慣於壟斷一切,在不允許內部權爭損害其共同利益的同時,更不可能允許民間自發的維權運動威脅權貴們的既得利益,不要說不同於官方定調的民間訴求,將被專政機器殘酷鎮壓,就是那些官民共同關心的社會問題,中共寡頭可以說,且一旦說出就是了不起的思想創新,而民間卻不可以說,且一旦說出就可能遭到整肅甚至身陷囹圄。江澤民及其大小高官可以大講反腐敗,但最先揭露沈陽“慕馬案”民間老人周偉、最先舉報河北“程維高案”的郭光允卻雙雙被勞教。胡錦濤、吳邦國可以大講“修憲”、甚至可以宣稱“憲法權威高於一切組織、團體和個人”,而民間召開修憲研討會就是“別有用心”或“添亂”,必須用恐怖的禁令和監控來禁止之恫嚇之。換言之,中共的獨裁霸道,不僅在於壓制一切異見,更在於壟斷一切善政,把所有的社會進步納入中共的成績單中,大到包產到戶、私營經濟飛躍、抗災抗炎、廢除收容遣送,小到一次見義勇為、一枚奧運金牌、一項科技發明、一村脫貧致富、一部優秀作品……都是中共偉光正的證明,是黨魁思想(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新三民主義)化作強大物質力量的結果。
其次,收放策略乃為獨裁制度的統治術。收緊言路的前提是有過開放言路,而中共何時主動開放過言路?中共掌權的五十多年,凡是中共政權的主動開放言路,皆不是基於對言論自由和民間權利的尊重,而是基於內部權爭、政權穩定、修補形象、鞏固個人權力等政治需要的統治術,一旦上述政治需要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收緊言路也就隨之而來,放放收收已經成為中共統治的慣用伎倆。毛澤東時代,50年代末的百家爭鳴和隨後的反右、文革的大鳴大放和隨後的軍管;鄧小平時代,70年代末的思想解放和隨後的清污、反自由化,八九運動前期的對話和隨後的戒嚴、大屠殺;江澤民時代,1998年的“思想小陽春”和隨後的鎮壓民主黨、法輪功、整肅自由知識界;胡溫上台還不到一年,其收放放收的權力痙攣也發作過多次。此次的“三不准”不過是無數次收放中的一次痙攣而已。也就是說,機會主義統治的翻雲覆雨,權力痙攣所導致的收放權術,乃為敵視自由的獨裁制度之必然,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最後,敏感時期的恐怖升級乃為現行制度的常態。六四之後,中共政權的合法性急遽流失,權力在官府而道義在民間的現狀不可逆轉,用發動大規模群眾批判運動來實施恐怖統治,既不符合權貴階層的利益,也缺乏可操作的現實性,所以,中共的恐怖統治越來越傾向於秘密警察的方式,依靠的是日常化個人化內在化的恐怖,一般情況下,讓外在恐怖滲透到日常生活的細節裡,轉化為個人的內在恐懼和自我監控。而在中共主觀認定的敏感時期,恐怖統治就會由隱而不顯上升為公開的恫嚇。這樣的敏感時期有又為兩類,一類是中共犯下大罪惡的象徵性日子,比如反右、文革、六四、鎮壓法輪功的周年紀念日,某位深具民望而又被整肅的政治人物的忌日。由於中共的歷史罪惡沒有被清算,更由於每一屆政權又都要製造新的罪惡,致使這類敏感日子越來越多。一類是中共的重大公共活動,如黨的生日、掌權周年慶典、重要會議等。現在,三不准禁令所針對的,就是民間剛剛開始的修憲討論,是把不穩定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的又一例證。
然而,在國際大勢和國內民間的綜合壓力之下,已經步入合法性黃昏的中共獨裁,很難徹底壓制住權利意識覺醒的民間力量。所以,除了仍然保持著硬性的暴力恐怖之外,也不得不進行柔性的利益收買,還不得不時常以開明姿態來裝飾自己的私利。從長遠看,伴隨著獨裁者的道義劣勢與內在虛弱的日益加深,必然是民間運動的道義優勢和自發動力的逐漸成長,絕非管制效力日益降低的禁令所能滅絕,比如,此次“三不准”禁令下達後,大陸民間的個人網站“憲政論衡”、“學而思”、“春蕾行動”、“問天論壇”、“中華聯邦網”等,皆再次遭到查封;大膽的“不寐之夜”和“民主與自由”,已經被查封過二十五次以上,而現在,這些網站又陸續開通。
基於此,我對未來抱有的樂觀期待是:在後極權時代的中國推進現代轉型,與其向上仰望中南海的主人,不如向下關注並推進民間自發維權運動的成長。
2003年9月17日於北京家中
──原載《開放》2003年10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