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5日訊】2000年7月,瀋陽黑社會老大劉湧被捕。全國各類媒體連篇累牘全方位報導了這個案件。2002年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故意傷害、非法經營、故意毀壞財物、妨礙公務、行賄、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行,一審判處劉湧死刑。由於媒體披露詳細,老百姓認定劉湧死有餘辜。然而,1年多過去了,劉湧不僅沒有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反而於最近被改判為死緩。這一下可就轟動了全國。人們紛紛議論,到底是劉湧的錢能通神、還是劉湧更高級的硬後台從後面操縱?
劉湧本是個通過各種非法途徑「先富起來」的人,擁有資產7億,又和原瀋陽市長、常務副市長權錢勾結做盡壞事,本該綁赴刑場,現在卻來個改判,弄得老百姓直搖頭,紛紛質疑這中國的司法到底怎麼啦?實際上從最近媒體透露的消息看來,好像在公安機關拘捕劉湧之後,司法機關的嚴刑逼供導致證據出現偏差。透露出這個消息,老百姓也就心知肚明了:司法機關的「嚴刑逼供」早已不是什麼秘密,那可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雖然中國大多數人沒有親自領教過「人民警察」的嚴刑逼供,難道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可以想像,劉湧這個黑社會老大在咱們紅社會老大的牢房裡所受的皮肉之苦,肯定是夠檔次的了。如此說來,劉湧和另一個同是遼寧省的死刑犯所享受的幸福生活也就有了天壤之別了。
大連的黑社會老大鄒顯衛於1995年因故意殺人罪、流氓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死刑。鄒顯衛深知在當下中國錢是萬能的,於是,被投入監獄後,花錢買通了監獄領導,也就有了自由。人雖身在獄中,但卻通過既往的關係攬到了獄外的工程,為監獄賺了上百萬元。而且,幾年間向監獄長送上了54萬元鈔票。於是,他雖陷囹圄,卻過起了「皇帝」般的生活。監獄把他安排在遠離普通牢房的單人房間裡。裡面備有冰箱、彩電、電話等一應生活用品。監獄還派了兩個犯人充當勤雜人員為他服務,隨叫隨到。不僅如此,他先後被兩次減刑,並於2000年由監獄造出假病例,使他走出高牆。就這樣,死刑犯僅過了4年就又恢復了公民的身分。
劉湧遭到嚴刑逼供本屬中國司法的普遍現象,倘被警察抓到後,最先享受到的是「人民警察」的一頓「愛民拳」,不打得鼻青臉腫皮開肉綻警察怎肯罷休。繼之而來的就是嚴刑逼供了。不知劉湧是否享受到王朝時期曾有過的老虎凳、辣椒湯?中國官方一再宣稱所謂法制,或法治,那只不過是一種宣傳伎倆。中國何時有過法制?一旦觸犯法律,或並未觸犯法律而招惹了警察,人們就不要再想享受人的待遇。孫志剛被活活打死,只是一個非常普通的例子。那25個被燒死在遣送車中的無辜青年,也是死了活該。中國警察所執行的本來就是惡法。而鄒顯衛之所以能在監獄裡過上「幸福生活」則是罕見的,在別國更是沒有的。而他幸福生活的源泉無非兩條:一是向監獄長送上金錢(不知是否還送上美女?);二是為監獄賺到了百萬銀兩。捨此之外就再也別想在監獄裡過上人的生活!
劉湧和鄒顯衛,兩個都是死刑犯,但所受的待遇天壤之別。人們從這兩個死刑犯的不同待遇中看到了什麼?從劉湧案中,人們看到了惡法;而從鄒顯衛案中,人們看到了中國司法也像中國其它任何黨政機關一樣地腐敗,而且,司法的腐敗更甚。當然,在深層次上它們又是相同的,即老百姓對中國警察的客觀評價:警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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