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締結婚約的第13個年頭触了“礁”。現在仔細想來,我和妻子的沖突根本沒有原則大事,只不過是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較真”,又互不買賬,所以常常不歡而散。不怕笑話,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兩人就為了一個飯碗沒有洗干淨這樣的小事而爭得面紅耳赤。事后,爭強好胜的我臉面上放不下來,嘴上又不肯討饒。雙方的抵触情緒一直持續了兩年多,直到有一天,妻子把一紙离婚訴狀送進了法院……那時,一切都已太晚了。
幸好,老天仍眷顧我。不久前,我和妻子又复婚了。反省第一次婚姻的失敗,顯然我有點幼稚天真和年輕气盛,頻頻為爭一口气而一念之差“抵抗”到底,殊不知感情危机、婚姻黑洞已初露端倪。
第二次婚姻還不敢說成功。我的大男子威風雖然改了許多,但坏脾气仍難斷根。有時遇到我“發作”,妻子不再像以往那樣和我“頂牛”,而是悶聲不響或退避三舍。這樣做,倒反而讓我收斂了許多,我會捫心自問:該不該這樣小題大做?事后也就与妻子和解了。
親歷了兩次婚姻,我以為,生活中夫妻間為“芝麻綠豆”的小事爭吵實在很普遍,問題是夫妻雙方都應該學會讓步。如果一味為了面子和尊嚴僵持下去,只會令婚姻“雪上加霜”。我就曾經因此而“自食其果”,總算我明白得還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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