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日電)大陸河南省鄧州市公安局前局長郭萬里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他的妻子蕭蓮芹免於刑事處罰,但兩人違法所得均須追繳。
新華社今天報導,河南省淅川縣法院指出,一九九六年二月至二○○一年五月,郭萬里任鄧州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先後貪污公款十二萬元,另與妻子蕭蓮芹收受他人冷氣一台,蕭蓮芹又將冷氣發票在市公安局汽校報銷,得款現金七千元。
此外,郭萬里以為他人安排、調整工作為名,收受下屬及其他單位和個人財物三萬多元。
法院認為,郭萬里的妻子蕭蓮芹在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所以對她從輕處罰,免於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