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7日訊】權力腐敗是中國天字第一號的大問題,已到了天怒人怨、難以收拾的地步,反腐敗恐怕也是官方喉舌出現頻率最高的詞之一。僅据官方不完全統計,外逃貪官攜帶的贓款竟超過了50億元。這一數字的公布并沒有讓人吃惊,仍然大權在握的貪官更是心知肚明,只嫌自己撈得不足,同時對那些撈得腦滿腸肥而逍遙法外的同行羡慕得流口水。無權無勢的老百姓對此無奈、無力,早已了無興趣。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草案)出台之后,一位長期研究反腐問題的學者在《南方都市報》發表文章,提出應選擇有條件的縣、市進行“反腐敗特別行動”試點。有人則在《新華网》發表《“反腐敗”試點究竟從哪里開始》的商榷文章,提出“反腐敗試點應從首都北京開始”,但對搞試點本身并無异議。
反腐敗也需要搞什么試點嗎?從一個老百姓粗淺的立場看,反腐敗應該是地不分南北,舉國一致,乃致全球協力,使貪官無所逃于天地之間。腐敗在中國不是個別掌握公共資源的人靈魂墮落、思想腐化的問題,不是某些地方、某些部門已局部糜爛的問題,不像一個苹果,爛了一塊剜掉就可以了,而是制度性的缺陷所致。通過搞試點、搞運動的方式來反腐敗,如同蜻蜓點水,根本就是南轅北轍。它有可能查出几個大案、要案、窩案、串案,有可能揪出几個腐敗分子,在反腐敗的功勞薄里加上一筆,為新貪官的登場做一些清道的工作,卻改變不了腐敗正常化、制度化的事實。
反腐敗,多么熟悉的詞匯,起碼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官方喉舌几乎是年年講、月月講、日日講。嚴刑峻法不是沒有用過,成克杰、胡長清不是被處以極刑了嗎?以陳希同的權位不是也倒了霉。像“遠華走私案”這樣的惊天大案也時有破獲,反腐敗的力度不可謂不大,戰果不可謂不輝煌。從紀委、監察机關到司法系統,從“雙規”到判刑,對付腐敗的机构、辦法不可謂不多,為什么腐敗越反越厲害?一個王寶森倒下去了,馬上就有千百個甚至更多的張寶森、李寶森站起來。一言以敝之,只要權力不受制約,總是自己監督自己,即使反腐敗的口號喊得再響,也注定了無濟于事。說得不客气,事至今日,所謂反腐敗早就淪為一种無聊的表演,觀眾也已看得厭倦。這些簡單的道理,專門從事反腐研究的學者們豈會不懂,只是不敢說真話,不敢直面現實,只能說些不痛不痒、無關緊要的話,在細枝末節上做文章,所以才會提出什么“反腐敗試點”。假如搞試點管用,我們早就沒有腐敗問題了,真是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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