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5日訊】一個小小的上市民營企業「深中僑」公司在連年虧損時,大連柏興公司伸出友誼之手拉了兄弟一把。無論其動機是什麼,其現時的表現屬實值得讚頌的。首先使得處於破產的「深中僑」公司有了生存的希望,使得「深中僑」公司的職工不至於失業,使得「深中僑」公司的股民們不至於血本無歸。可是如此的義舉卻被中國財政部扼殺在搖籃中,財政部就「深中僑」公司的重組發文給東華會計師事務所稱「深中僑公司的重組為企業重組,其利潤不能計入盈利。」以下簡稱為(財會便[2003]12號) ,「企業重組」財政部還真能創造新名詞!在中國的證卷法與財政部以往的法律法規條文上無法找到的名詞,卻突然拿出來扣在「深中僑」的頭上,其目的只有一個,逼「深中僑」退市。與「深中僑」相同的重組的上市公司在同期中,就有不少有50家,提出幾家的名字請大家對照一下,其公司的重組與「深中僑」有什麼不同?在同期重組成功恢復上市有鄭百文、st吉輕工,st春都、st襄陽軸承、st渤海等,其與「深中僑」公司不同只有他們都是國有公司,而「深中僑」是民營
公司。
在這次事件中更值得譴責的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其已經在深中僑的2002年中報出據了盈利的無保留意見書,而在財政部的壓力下,又違背會計師獨立的原則撕毀原審計報告,重新出據深中僑的半年中報。這樣軟骨頭的會計事務所怎能立足於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時代?如何還會有哪一家公司不睜眼找到這樣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常言說「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可謂說出的話、做出的事就得為其負責。連狗都知道不吞噬自己排泄之物,何況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的精英們,如何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嗎?還是懼怕頂頭上司的責罰而軟了骨頭?
小小的股民並沒有屈服於財政部的淫威,由余雷、劉可、何文波、無定河等多名股民聯名向財政部和證監會分別提出行政復議。可財政部卻卻聲稱:「對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關於深圳市中僑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中會計處理問題的復函>>(財會便[2003]12號)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 、第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七的條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只有東華會計事務所有要求行政復議的權利,一般投資者沒有權利要求行政復議。」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如果財政部的官員還能認識字與理解中國語言的話,請說明股民是否是公民,如果說股民連公民的都不是,哪股民可真無權復議!再看一下《行政復議法》的第四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行政復議,適用本法。」連無國籍的人都適用本法,看來財政部的官員已不把股民當人看了!
在小股民申請復議之時,財政部的官員信口雌黃、編造篡改《行政復議法》矇騙股民有情可原,可在10月23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級法院的審判庭上,面對著巨大的國徽與鑲金的天平時、面對著嚴肅的法官也能瞪著眼睛說瞎話,胡說因(財會便[2003]12號)發函是給東華會計師事務所的,一般投資者無權要求復議。不知道財政部是不懂《行政復議法》,還是任何法律需按他的思想意思而轉移。
按財政部的理論打個比方,在二戰期間,法西斯頭目指使部下殘殺猶太民族,而猶太人無權喊冤,得行兇的法西斯士兵為其喊冤嗎?
財政部對於「深中僑」股民的復議申請進行了頑固牴觸,甚至在「深中僑」股民將其告上法庭之時仍然進行無理狡辯,百般推搪拒不作為。按《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違反本法規定,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經責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第三十五條:「行政復議機關工作人員在行政復議活動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瀆職、失職行為的,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財政部的有關官員應當受到相關的制裁與處分。
財政部的百般抵賴行為,玷污了國家政府的形象,其跳樑小丑的表演是中華民族的恥辱,是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嚴重踐踏。財政部部長金仁慶先生不知對其部下的所作所為是否瞭解,溫家保總理是否還能看到小股民垂死的掙扎!中紀委書記吳官正是否看到財政部會計司沒有一個正值的官員!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經因受理海南凱立股份有限公司起訴中國證監會一案、並且判定凱立勝訴,其頂住各方的壓力端正了法律的天平,贏得廣大的投資者廣泛的讚譽。這次北京一中法院是否還能頂住財政部這個具財權、政權於一身的違法大鱷的壓力,保住法律的天平不傾斜,國內外的媒體與投資大眾正拭目以待。
自由撰稿人:馬明陽
20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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