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許波香港報導) 今年國慶節前夕,上海市公安局出動警員前往北京把房地產開發糾紛案中的八十五名上訪代表強行押解回上海,並以策劃“非法聚眾集會”罪名刑事拘留了其中七人。香港媒體和人權團體對此做出不同反應。 *拆遷戶進京被抓回上海*
上海市公安局九月二十九號出動二百多名警察,把進京上訪的八十五名上海動遷戶代表強行押解回上海,其中七人被刑事拘留。據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透露,這些上訪者大部份屬於上海周正毅案的被拆遷戶。
據報導,上海富商周正毅的佳運投資公司以非法手段獲得靜安區東段地區的地皮。當地居民不滿低補償及強行拆遷的做法,把周正毅告上法庭。法庭聽證期間,新華社記者寫成內參向中央高層反映上海房地產開發中的嚴重問題,結果導致周正毅被捕,但動遷戶的不公平境況並沒有因此案被查而得以解決,於是他們聯合上海其他不滿被強行拆遷的動遷戶到北京上訪。
另外,替周正毅案拆遷戶打官司的上海律師鄭恩寵今年六月被捕,八月以非法獲得國家機密罪名出庭受審,目前仍沒有做出判決。
*有悖以民為本精神*
香港明報星期三發表評論文章表示,有關當局對進京上訪平民繩之以法,並不能真正維持“歡樂祥和”的節日景象。評論指出,國慶節前後,北京當局將幾名在天安門廣場自殺、自焚的人視為鬧事者,分別處以逮捕和拘留。上海警方又對七名進京上訪人員予以刑事拘留,這並不能解決問題,更不是奉行“以民為本”的政府所應採取的措施。
文章呼籲有關當局應該真心傾聽上訪者冤情和呼聲,同時依法解決有關糾紛和問題,這才是保持社會穩定的根本。
*親中報紙為警方辯護*
但親北京的大公報則發表了支持京滬警方行為的社論。社論說,前一段社會輿論表達了對被拆遷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同情,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贊成他們採取自焚、撒傳單等破壞社會秩序的激烈行為。政府和官員在施政中違反了法律,必須受到譴責和追究,但是如果由於一方違法,受害一方就自動獲得“違法權”,那法治就蕩然無存,社會將陷於動亂。
大公報引述中國有關方面負責人的話說,公民採取走訪形式向各級政府反映情況的合法權益將得到保護,但是不得衝擊國家機關,不得擾亂社會治安,對以信訪為名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必須依法嚴懲。
*滬警指不出上訪者違法行動*
本台記者就進京上訪的八十五名上海拆遷戶代表是否違反法律的問題採訪了上海市公安局,一位姓房的新聞發言人表示,最近上海一些人以到北京上訪為名,多次聚眾圍堵,衝擊國家機關,在公共場所尋舋滋事,嚴重干擾了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記者問上訪者都做了哪些具體違法行為,這位發言人說,她不知道具體細節。
*當事人堅稱無非法行為*
但是,進京上訪者朱東飛對記者說,他們只是到建設部門前要求向部領導反映情況,並沒有做出任何所謂衝擊國家機關,聚眾鬧事的行為。朱東飛說:“當初我們去的時候,北京市當地的公安都到了現場,他們看到我們沒有做出任何過激行為,他們就離開了。如果我們在那裡做出像上海市公安局所說的衝擊國家機關過激動行為的話,北京市公安局早就插手這件事了,而不會輪到上海市公安局抓人。”朱東非表示,他雖然沒有被拘留,但是現在受到二十四小時監視,以防止他再次進京上訪。
談到為什麼屢次上訪的問題,朱東飛說:“建設部大樓邊上有一個專門接待信訪的辦公室,我們已經去了十多次了,他們每一次都是敷衍了事,給我們一封信,回到上海都不起什麼作用,沒有人來監督上海的執行情況。我們去的目的是要向上一級領導反映一下,要他們在我們反映情況的同時,派人到上海監督,解決拆遷過程中的違法現像。”
*上訪被抓違背憲法*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負責人盧四清對記者說,中國民情不能上達,老百姓陳述冤情的渠道不暢通,法律也不能保護公民的權益,甚至連周正毅案中替拆遷戶打官司的律師都抓起來了,老百姓除了上訪以外沒有別的途徑。
盧四清說:“中國法律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力,這在憲法裡寫得非常清楚,另外,國際人權公約也規定公民有表達不滿的自由,尤其是向人大或政府,這是最基本的一項自由。所以上海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或非法集會的罪名來刑事拘留他們是完全違反人權,也違反中國本身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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