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公司」的稅務問題

標籤:

【大紀元10月22日訊】兩個人以上可以組成「合夥公司」(Partnership),合夥人(Partner)貢獻給「合夥公司」財務、勞工和技術, 分享「合夥公司」利潤,承擔損失。合夥人應根據貢獻多少,分清權利義務,利潤和損失承擔比例制訂合約。
  一,「合夥公司」要申報,但是不需要繳稅。 「合夥公司」在稅務上並非是一個上稅實體。它每年的盈虧按照比例分攤到每位合夥人身上。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一部份與其它收入一起申報,沒有雙重上稅的問題。但是它需要每年向聯邦及州政府報告盈虧情況。聯邦使用FORM1065表格,州政府使用IT-204表格。
  二,申報分兩部份. 「合夥公司」盈虧分一般項目(Ordinary)和特殊項目(Special Treatment)兩部份申報。 一般項目的收入部份包括收入、來自其它「合夥公司」的一般收入、一般盈虧和其它收入。一般項目的支出部份包括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非合夥人)、退休計劃和其它福利、租金支出、利息、稅金、壞帳、修理、折舊等。 特殊項目包括資本利得和虧損、生意財產利得和虧損、紅利和利息、租金收入、專利收入。退休基金支出、慈善捐贈、投資利息支出,有關股票、債券支出、抵減(Credit)。
  一般項目要用收入減支出,得出一般收入或損失(Ordinary Income and Loss)。特殊項目單列。 一般收入或損失與特殊項目分別表示在K表上,根據合約比例,每個合夥人得到自己應得的一般收入或損失、特殊項目收入或支出。這些項目體現在K-1上。
  三,合夥人的損益要歸在個人所得稅上申報。 每個合夥人根據K-1表在年終報個人所得稅。合夥人一般收入歸在合夥人專欄,其它收入按項別歸到其它專欄。如慈善捐贈、利息、紅利等歸在1040表的相應欄目。
  四,合夥人的資本計算. 合夥人的起始資本加上當年一般收入和損失,特殊項目收入和損失減去分紅和支出,等於年終資本。
  五,合夥人稅務簡單舉例. 甲與乙合辦一家禮品店,各出資一萬元,各佔50%股份。當年結餘兩千元,「合夥公司」銀行利息收入為兩百元。(兩千元為一般項目,兩百元為特殊項目). 兩人依法向稅務局申報1065表,「合夥公司」本身不是繳稅實體,合夥人本身的合夥盈餘部份與其它收入一併申報。甲與乙在「合夥公司」報表的和K-1表中顯示各有一千盈餘和一百元利息收入。合夥人在申報各人所得稅中將一千元盈餘和一百元利息與其它收入一併申報。甲與乙的年終資本各為一萬加一千加一百元等於一萬一千一百元。
  六,「合夥公司」的報稅年度. 一般來講,「合夥公司」採用日曆年度,12月31日結束年度,來年3月15日前報稅,把體現合夥人當年收入的K-1表發給合夥人,有利於合夥人在4月15日以前報個人所得稅。但是「合夥公司」可以採用不在12月31日結束的財務年度。財務年度的
  結束日期可採用主要合夥人的財務年度。或以適當理由報國稅局,而國稅局批准的財務年度。
作者:張百瑞 ◇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看看您的收入是否符合新澤西州「中產階級」?
2025 年新澤西及周邊地區出行費用將上漲
新州簡訊 彭市小學教師涉嫌虐童遭逮捕
新澤西丟失放射物找到 無人機真相仍撲朔迷離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