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0日訊】今日中國的腐敗,鋪天蓋地、氾濫成災、形形色色、無奇不有。對此,凡中國人無論左中右、上中下各色人等無有不認同者,故可把‘中國的腐敗’做成一個專用名詞為‘中國腐敗’,如同‘中國製造’,既顯‘中國特色’也方便論事。
但若說到中共的腐敗,尤其要把‘中共的腐敗’做成一個專用名詞為‘中共腐敗’,則左中右的中國人便會吵成一鍋粥…,而其中持反對意見的親共的攀附權貴集團者必定會列舉出最為堂皇與顯見理由:瞧瞧,世界經濟唯中國一枝獨秀,GDP的增長、外匯儲備的增長…,中共差不多就堯唐盛世的再造者等等,諸如此類似是而非的說法還是頗有市場的。
歷史往往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自四九年十月至五七年‘反右’前之期間,中國全民族也曾搞過轟轟烈烈地經濟大建設,那時候欣欣向榮的‘新朝新氣象’確曾極大地歡欣鼓舞過中國人…。但是,今日回顧這段歷史時光,只能有著看到病入膏肓的震驚—對於如今中國的經濟建設又一次地與舉國腐敗作著殊死競賽時,中國人難道不該以歷史與時代的新認識來痛揭和痛擊腐敗以求新生嗎?
根治腐敗是攸關中國和中國人命運的關鍵之一;正確地認識中國腐敗的根子,是根治中國腐敗的關鍵。先從中國腐敗的分類來開始認識中國腐敗的根子。根據民意調查的結論,今日之中國腐敗的排行為:吏治腐敗高居榜首,司法腐敗緊隨第二,其餘才是經濟腐敗及其他各類腐敗。
此腐敗序列為瞭解中國腐敗的根源與實質提供了認識上的方便。且看下列統計與資料:
“自改革開放以來的二十年間,因涉及腐敗和其他經濟犯罪而受到黨紀處分的中共黨員高達二百三十五萬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公職人員超過四十萬人。”
“中國省部級幹部有二千多人,其中在一線工作的一千多人,過去三年間,省部級幹部平均每年‘落馬’十六至十七人左右,比例在百分之一至二之間。”
“一九九O年後半期,中共官員貪污賄賂和挪用公款、走私及海關稅收減少、壟斷行業、稅收流失、公共機構和公共支出、公共投資、資本外逃、國有企業私有化、各類公共機構亂收費、金融業等十類腐敗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高達人民弊九千八百七十五億元至一兆二千五百七十億元,占中國GDP總量比例百分之十三點二至十六點八之間。”
上述統計與資料僅是在中共統治下中國腐敗的冰山一角。遠華特大走私案遠未了結,其涉嫌者卻好端端地做著中共第四代的政治局常委;比遠華案更大的周正毅案才開幕就變成了幕後戲,其中涉嫌的其他中共第四代的政治局常委們及其‘特殊的普通黨員’也是好端端地做著他們的高官與‘太上皇’,這其中的吏治腐敗、司法腐敗與經濟腐敗等等是根本無法進行調查和進入統計的…。
在此特別須要把周正毅案提出來加以曝光與剖析,不僅僅因為這是個最新的‘驚天大案’,還在於該案的性質是中國現統治集團內部的一個‘組織性’的涉嫌犯罪的典型案例!通過該典型案例,人們可清楚地看到今日中國狂飆般的腐敗的根源、形成機制及唯有的根治方法等等。
周正毅案案情概況如下:(年份為2003年)
• 5月1日,近百名上海市靜安區‘東八塊’的居民前往中共上海市委所在地集會抗議,舉報周勾結區政府某些官員,偷逃土地出讓金、侵犯公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等等。(原規定周付土地出讓金三億元,但周只繳了上千萬元的首期就不了了之。若不付土地出讓金就得讓這二千余戶居民在新房建成後搬回原居,周卻把這些居民趕到上海邊遠郊區不管了,是嚴重地違規與侵權,是官商勾結的結果。在示威中所舉橫幅有‘司法不獨立,天下無公理’的標語等。)
• 5月20日,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劉金寶在深圳落入法網,並迅即押往北京…,劉供認:在上海與香港給周幾十億人民幣與港幣的違規貸款;給江澤民的大兒子江綿恒十多億人民幣的違規貸款(江綿恒也涉嫌轉移巨額資金至海外,這些鉅款來自劉及其它銀行行長所給的“貸款”。);而2002年12月被國際清算銀行發現的無人認帳的20多億美元,是江澤民為自已準備的後路,其中大部分是通過中銀香港分行轉移至海外的;劉自已承認侵吞公款達2500萬元、借批貸款收取回扣近800萬元等等。由中紀委、中國銀監會及監察部所組的專案組將此案定性為‘金融詐騙’。(劉遭拘捕後服藥自殺,經搶救未遂。)
• 5月26日,中紀委、公安部向上海市委、市政府聯席會議通報了周案情,周即遭拘捕。周事先已被中央調查組控制了,並當夜從上海押往北京審理;在北京的行動是收繳了江綿恒的出國護照,並把江澤民的小兒子江綿康找去了談話等。黃菊、陳良宇亦案上有名…。(此時江澤民還在上海躲避SARS。)
• 5月28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開庭審理周案中的被拆遷戶的訴訟案。
• 6月1日,香港廉正公署星期日出動,到周在香港的住宅搜查,並帶走周妻、也是周的合夥人毛玉萍。
• 6月2日,廉署正式拘捕毛以及香港中銀二十餘人,案涉賄賂獲巨額貸款。四十八小時候後毛以及他人獲准保釋。毛以五百萬元現金與五百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創刑事案女疑犯保釋金紀錄。據稱,廉署初步收穫的證據所發現的問題貸款可能高達百億元。
• 6月初,江澤民對周正毅案下達三點指示,其第三點指示“建議黃菊負責周案的查。”;江並最終強行迫使胡錦濤移交了周案給黃全權處理。(江趁胡出國訪問即返京佈置反擊脫身。自此周案全面逆轉!)
* 6月6日,長期為被拆遷戶爭取合法權益作辯護、也是幫助成功起訴周正毅的律師鄭恩寵遭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鄭於8月上旬被上海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正式起訴,並於8月28日進行不公開地審判。而鄭‘罪名’最後是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審判。‘中國人權’等組織與一些海內外的著名律師對鄭恩寵案給予高度關注和幫助,促請中國政府無罪釋放鄭恩寵等。)
• 8月中旬,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宣判周案中的被拆遷戶的訴訟案,上海居民被判敗訴。
• 9月5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上海市公安部門依法逮捕周正毅,所謂的罪名竟然是‘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 9月上旬,中國官方重新將劉金寶定性為“要為不良貸款負責”;而劉也隨之
露面,並‘鄭重’澄清“不認識周正毅”。(好一個‘彈冠相慶’!)
把上述統計與資料作個剖析,就能看到事物的真相。
自O三年五月二十日劉金寶遭拘捕至九月上旬不足四個月的時間內,江澤民只手摭天,翻雲複雨,玩弄國法與國民如同兒戲,輕易地把周正毅案乾坤倒轉…;但是,這也把江澤民江氏父子江家幫永遠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並為中國腐敗的研究提供了一部教材,其中的教訓夠中華民族世代銘記。
朱金容基在2003年5月28日會見民主黨派和專業人士時二度失聲痛哭、在第二天5月29日會見吳邦國等人大人員與陳良宇上海市委人員時氣昏暈倒。這位原總理講:“近七、八年來,金融狀況一直處於崩潰的危機,是給內部官僚侵吞掉,給內部官僚與外界勾結詐騙掉了。”;還講:“都看了吧!金融界黑幕,黑幕夠黑、夠猖獗、夠瘋狂的啦!把改革開放創造、積累的財產、資金都侵吞、詐騙、偷盜空了。我有責任、有過,上屆中央政治局也有責。人民、歷史是不會寬恕我們的。國家敗類、人民敗類,能在我們身邊偽裝、表現了多年、十多年的戲!”—-這是明著在罵江澤民 !!
怎能不罵江澤民?至2003年3月底,上海金融機構累積不良資產壞帳四千八百五十多億,(亦有說近六千億)單由劉金寶經手和擔保、受上級指示批准的借貸壞帳,就有九百六十多億。而據中央金融工委、央行紀委在內部公佈的資料:僅從2000年至2002年底的三年間,有價值三百三十五億多美元的人民幣,打著合法的招牌、非正常地經中銀95港、再流向毆、美、加。其中江綿恒和江家幫的黑錢占很大比例,亦大多由劉金寶經手辦理。
朱金容基在O二年就喊著要揪出江綿恒,在O三年五月間中共新執政也曾使出渾身解數過,可就那麼一個劉金寶經過不到四個月的‘捉放’倒似‘洗黑錢’般地給‘漂白了’,也就是那麼一個周正毅也只是在‘過過場’,對江澤民江氏父子江家幫的犯罪嫌疑的調查根本沒門、審判更是不可能…。那麼,這一切的一切究競是為什麼?這一切的一切與中國腐敗又是什麼關係呢?等等這些問題是中國腐敗更深層次的問題。
一九四九年共產黨奪取大陸,建立政權,自此以後在中國的歷史和人民心中留下的是什麼?是權力對準人民的無法無天、接連不斷的政治災難、腐敗迅猛地發展…。一九五三年,建政才數年,朝戰甫定,亟需醫治中國的百年創傷,可中共卻用權力對準了人民的良知與良心,開始了打擊中國知識份子的‘胡風反革命集團’冤案,和隨後對中國知識份子展開了無休止的批判。很快是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運動,自此不僅徹底剝奪了中國人民的言論權,更深的用意是連人民的思想權也要剝奪。這是共產黨在濫用他們手中的權力,這是腐敗!但這只是中共與中國腐敗的熱身運動而已。其後是中國和世界熟知的‘反右傾’、‘文化大革命’、‘六四’大屠殺、以及直至今日氾濫成災的中國腐敗等等。貫穿於中共建政以來的各項運動,始終置於至高至重的目的目標是自私的‘党權-集團利益’、甚至只是黨魁的‘皇權-私家利益’,所發生的全部都是共產黨的權力濫用與濫用成災,這也就是中國腐敗的演變與發展過程。
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共產黨‘立黨為私,統治為私’,並且這個政權絲毫不接受輿論監督與法制制約,不可避免與不可遏制的中國腐敗全在於此;中國腐敗就是‘中共腐敗’,中國是完完全全的‘党國’這個論斷在中國腐敗就是中共腐敗這個因果關係上有著最深刻地、最徹底地暴露與表現 !!
中國腐敗的第一個高潮始於‘文化大革命’。毛澤東以典型的黨內獨裁者與國家暴君徹底地表現了中共的權力腐敗。毛‘親自發動、親自領導’的‘文化大革命’,帶給國家與民族的災難罄竹難書,其中一個長遠的歷史禍害是使全體中國人看到了‘權力的價值’—-‘有權就有一切!’—-於是,人們崇拜權力、追逐權力、並濫用權力。中國腐敗的第二個高潮是‘中共第三代核心’江澤民‘親自推動’的‘權錢交易’,江是今日中國‘權錢交易’最大最高的代表。順便講一下,毛、江二人均有‘權色交易’的道德上與人格上的高度腐敗,此亦有助整體性認識中共的制度性腐敗。
至此已可清楚地看到,中國腐敗其實就是中共的制度性腐敗的實質性表現,並經歷毛、江二人‘以身作則’的‘傳幫帶’,終於成了中國的‘全民運動’…。
今日之中國,一個什麼都不是的傢伙,套上一個什麼‘管理員’‘治安員’之說法,為暴斂錢財就可把農民工往死裏打、逼被收容的女性賣淫…,‘沈志剛事件’及等等類似事件是中國共產黨‘與時並進’創造的中國人的醜惡與人類的恥辱!
有暴君必有惡吏,有貪官必有汙吏,獨裁者與貪官污吏占著統治地位的其國家與民族必是沉淪!不僅中共腐敗是中國腐敗的根子,並且總是中共獨裁者的首先的超級腐敗直接啟肇了中共全黨及全中國不可遏逆的大腐敗。
從中人們可以認識到:任何的‘腐敗’均有‘權力腐敗’在其中。從這個意義上講,腐敗的定義為:‘腐敗是不受監督與制約的權力的違法與犯罪’。因此,不受監督與制約的權力是‘權力腐敗’。
由此,對於中國腐敗更深層的認識與結論是:‘權力腐敗’是一切腐敗的內涵與基礎;‘權力腐敗’是‘制度性腐敗’的本質表現。凡專制制度必定產生腐敗,其根由是專制制度下的權力是封閉的與壟斷的。所以反腐敗唯有的根本方法是在制度上保證開放與競爭以取代封閉與壟斷。中國腐敗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落後的專制政治制度的表現與產物;根治中國腐敗的方法唯有從改變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落後的專制政治制度上下手。
正確的認識是找到正確的方法的前提與結果,這是人們現在就可做的事;當然,為得到預期的結果,正確的方法的實施須具備‘必要條件’,這也是人們現在就可做的事。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毛澤東這個中國的‘歷史包袱’去除以後得以進行的;如今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條件’是要解決了江澤民江氏父子江家幫這類 ‘現實問題’之後方得以實現。
‘必要條件’的成熟只是早晚的事,誰能改變與阻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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