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日訊】蘇維埃即代表會議,是蘇俄在一九零五年革命時期設立的一种政治制度。一九二七年廣州起義時中共就建立了短短數天的蘇維埃政權,一九二八年毛澤東在井岡山地區建立了正式蘇維埃地方政府。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蘇俄國慶日)共產党人在江西、福建交界處的瑞金縣葉坪村召開中國蘇維埃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到會的有中央區,閩西區、湘贛區、湘鄂贛區、贛東北區、湘鄂西區、瓊崖區及上海、武漢的工人代表共一百九十人,鄂豫皖蘇區因戰時交通不便未參加這次會議。這次大會宣布成立了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下設勞動、土地、財政、軍事、外交、內務、教育、工農檢查部等部。中共正式宣布中國已經分裂為蘇維埃的中國和國民党的中國,公開主張武裝推翻國民政府,并在蘇區并進了長達五年的專制統治,給中國特別是所謂蘇區帶來了深重災難。几十年來由于中共的片面宣傳,人們對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真相知之甚少。今天我們從不同角度反思歷史,戳穿數十年的欺騙性宣教,還歷史以本來面目是十分必要的。
一、 偽“憲法大綱”
中國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偽“憲法大綱”開宗明義地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是“有系統地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以轉變到無產階級專政”。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所建立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全部政權是屬于工人、農民、紅軍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軍閥、官僚、地主、豪紳、僧侶····是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的”。在這個政權的武裝力量上規定“惟手執武器參加階級斗爭的權利,只能屬于工農勞苦大眾”。在“公民”選舉權上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在選舉時給予無產階級以特別的權利,增多無產階級代表比例名額。一切剝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蘇維埃政權下都絕對禁止”。它的民族政策是“中國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由中國脫离,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中國區域內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离中國蘇維埃聯邦”。在宗教政策方面規定“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蘇維埃國家的任何保護和供給費用。一切蘇維埃公民有反宗教宣傳之自由”。在“外交”政策上則宣稱“中國蘇維埃政權宣告····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蘇聯是客觀存在的鞏固聯盟”。
這個偽“憲法大綱”是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天壇憲法》基礎上的嚴重倒退。由孫中山先生親自主持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貫穿著民主精神,規定“中華民國為永遠之民主國”,設立有上下兩院的國會并充分保障人權。一九一三年由袁世凱頒布的《天壇憲法》也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种族階級宗教之區別”,并保障國民的言論、出版、結社、請愿、營業和遷徙自由。即使是被人指為一党獨裁、于一九三一年五月五日制定“訓政時期約法”也明确了委托國民党代管政權是臨時的,最終目的是回歸憲政,而實際上國民政府也于一九三六年公布了“五五憲草”,規划回歸憲政,還政于民。可見不管是孫中山時代、還是袁世凱、蔣介石時代,追求民主始終是時代主流。即使某些政治家們打著民主的旗幟,心怀不可告人的目的,但他們也不敢公然主張實行階級專政。即使前進的道路曲折迂回,中國社會一直在民主政治的路程上艱難跋涉,沒有一個政治集團公然宣稱進行專政統治。
偽“憲法大綱”在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以最高“法律”形式規定一個可以階級凌駕于其它階級之上,規定只有他才能手執利刃實行階級專政并剝奪其它社會階層的一切政治權利;在“選舉”權上第一次給一個階級以特別的權利,肆意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公理;它剝奪所有人的自由經營權利,排斥、拒絕一切宗教,公然踐踏公認的基本人權;它的所謂民族政策無疑為國家分裂打開了綠燈;它的“外交”政策顯然是一紙投靠赤俄的賣身契,是自甘做赤俄儿皇帝的政治宣言。這個偽“憲法大綱”与《臨時約法》、《天壇憲法》比較,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文化和保障公民權利上都出現嚴重倒退,而且公然主張建立一個恐怖的獨裁專制政權,從世界政治史和中國政治史上衡量,都稱得上是一部臭名昭著的惡法。
二、 赤俄領導的中共“革命”及賣國行徑
中共是在赤俄領導的共產國際幫助下成立的,一九二零年俄共遠東局派維經斯基來華,會見李大釗、陳獨秀,籌備建立中國共產党。中共“一大”綱領提出了“聯合共產國際”,“二大”提出中共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完全交出了革命領導權。共產國際不僅直接向中共下達行動指令,而且干預、參与了中共党內的反陳獨秀、李立三、羅章龍的路線斗爭。共產國際為中共培訓干部、提供經費,派出以德國人李德為首的軍事顧問指揮作戰。在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米夫塞的過問下,王明被安排進中央委員會,后又擠進了中央政治局。中共在以赤俄為首的共產國際領導下,以推翻國民政府為目標,成為中國政局的動亂源。實際上,中共不但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也成了赤俄的“儿皇帝”,它唯蘇俄馬首是瞻,几乎一切政令都以共產國際的指示為准。
一九七九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僅供党內傳閱的《王明言論輯》記載:早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共產國際執委會的中國問題委員會上,斯大林就對中國同志說:“沒有無產階級的領導,便不會有革命的胜利”。一九二七年共產國際在《中國革命問題的宣傳大綱》中要中共注意革命過程中的困難,逃陣和變節。一九二八年共產國際執委會第九次擴大會議通過所謂《對于中國問題的決議案》,指出“党應准備應付新的廣大的革命浪濤的高漲;党對這新高漲的革命浪濤必須的任務,便是組織,實現群眾的武裝暴動,因革命的任務,只有用武裝暴動和推翻現存政權的方法才能解決”,慫恿中共舉行武裝暴動,并指責中共“一部份在農民區作指導工作的同志,迷戀著零碎的必遭失敗的游擊戰爭,而不注意把運動准備擴大到廣大的范圍”。指示中國共產党“必須堅決的反對一切在城市和鄉村中沒有准備的暴動”,“党應明了自身主要的任務,在准備城市与鄉村或鄰近各省共同聯絡出動,并在一廣大范圍中組織与准備這個動作(暴動)。因此,便須与過去重視散漫不相聯絡的必致失敗之游擊斗爭的傾向奮斗(這种危險已見于湖北、湖南及其他等地)”。由此可見,當時人們對中共引狼入室,賣國求榮的指責并不是沒有根據。
在武裝暴動上,共產國際指示中共“在現在當革命失敗的時候,我們必要在農村中重新建立自己的組織,重新創造自己之政治影響的基礎,在動員農村廣大的群眾,特別是貧民····采取堅決的勇敢的斗爭”(一九二九年《紅旗》第六十期)。指示中共組織雇農工會和貧農團。在蘇維埃區域實行軍事紀律。要爭取一省,几省的首先胜利,然后爭取全國的胜利。
在蘇維埃政權建設上,共產國際《關于中國問題的政治決議》指出:必須在最有保障的區域里建立起蘇維埃中央政府和真正能夠為這一政府的支柱,建立起工鞏固的蘇維埃革命根据地。國際指示中共“党團必須是蘇維埃的提案与決議的首創者及召集報告會与其他各种會議的發起人。”
關于土地問題共產國際几次指示“蘇維埃區域之中,党的注意的中心,應當是土地問題的解決····同時,党要宣傳國有土地的中心口號”。共產國際執委會政治書記給中共發出《關于農民問題的信》指導對于富農的工作。
在經濟方面,國際指出在蘇維埃區域要有一定的經濟政策。“實行向富農及一切剝削者征發,限制或調節一部份為境內廣大人民自己所要求或軍事上的必要的物品(如烯料、鹽、煤油等)底价格。“有些地方限制一切商業自由,限制一切物价,甚至實行強迫挨戶征發”。
關于國統區的斗爭,國際決議:“党應當聯系政治的經濟的斗爭,盡量去發展政治罷工,定出准備各地的或者几個主要工業城市的同盟罷工方針。組織政治罷工的時候,除反對軍閥和國民党的口號之我,必須提出接近一般工人群眾生活的····經濟要求,····同時,應當盡量去鞏固赤色工會,堅強工人自衛的團體”。國際指出在國民党統治區里農民運動的策略是:應當是發動和領導抗捐、抗稅、抗債····等各式的斗爭引導農民群眾走向游擊戰爭和地方起義。
關于民族問題,以蘇俄為首的國際再三指出:“中國境內有千百万回民,還有千百万的藏、蒙、苗、瑤、滿以及安南、朝鮮等等少數民族,對這些民族的工作与反帝運動及土地革命有極大意義和作用”。企圖挑起民族矛盾,從中漁利。
在党的建設上,國際指出:首先就要使党數量發展,党報和數量与質量加多和提高。
由些可見,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完全沒有所謂革命的自主權,它的一切行動都服從共產國際的指示、命令和精神,中共在實質已成為赤俄顛覆中國政府的工具。
對此,中共并不諱言。它公開地說“由國際負責幫助成立臨時的中央領導机關。實行在國際直接領導之下,號召各級党部完全遵照國際決議及指示執行實際工作。中國共產党的一切党員····像一個人一樣,一致起來實行共產國際的路線(《中共党史教學參考資料》人民出版社)。“我們党在中央領導之下,不怕這一切困難和复雜性,堅定不移地執行自己的總政治路線——列宁主義的共產國際的路線”。
中共四中全會更是提出:“對共產國際路線百分之百的忠實這個口號,是使党更加布爾塞維克化和蘇維埃革命更加胜利的唯一道路和保證”(《共產國際》中文第一期第五卷)。中共領導人在分析中國革命的优越條件時興致勃勃地說:“中國共產党有以斯大林為領導的列宁主義共產國際的直接領導”(王明《中國革命危机的加深和中國共產党的任務》)。就連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后來的清剿中土崩瓦解,不得不倉皇逃竄前,也需向共產國際請示,共產國際复電同意后才狼狽出逃。
一九二九年七月十日,東北中東路理事長兼全路鐵路總辦呂榮寰根据國民政府的指令,以武力接收中俄共管的中東鐵路。八月,中蘇邊境戰爭爆發。蔣介石政府以“一致對外”號召全國人民与蘇聯抗爭。而此時共產國際第六次世界大會通過的《反帝國主義大戰的斗爭与共產党員的任務》向中共指出:“資本主義國家中的無產階級,在這一戰爭中,不但要努力使本國的政府一敗涂地,而且要積極的努力保障蘇聯的胜利”。
中共中央根据共產國際的批示精神,提出“反對帝國主義國民党進攻蘇聯”与“擁護蘇聯”、“武裝保衛蘇聯”的口號。“而且隨著事跡發展的過程而轉變成實際行動”(一九二九年《布爾塞維克》第十期),在這場中蘇邊境戰爭中,中共公然叫囂要用“實際行動”站在蘇俄一邊,攻打中國,同時污蔑中蘇邊境戰爭中維護了國家利益的國民党是無恥的合盤的出賣民族利益。中共的倒行逆施受到全國的一致反對,馮玉祥、閻錫山、吳佩孚、張作霖等軍閥,都發出聲討赤俄肅清共產党的宣言通電,主張一致對外。就連一些正直的共產党人也對這种赤裸裸的賣國行徑表示不滿,七月二十八日,陳獨秀寫信給中央,批評中央在中東路問題上的政策。他認為這次邊境戰爭是國与國間的糾紛,國際間的糾紛。
“九一八”事變爆發后,中華民族處于生死存亡之際,團結一致,抵抗外侮是社會各界的共同心聲。當此關頭,中共仍然把反國民党和反日本帝國主義并列,甚至認為前者更重要,他們污蔑“國民党政府事前參預了日本武裝占領滿洲的計划”。甚至說“推翻國民党政府,是胜利地進行民族革命戰爭的先決條件”(一九二九年《布爾塞維克》第十期)。中共的擾亂是“九一八”事變后,國民政府不能痛下決心反擊日本的重要原因之一。
蒙古在蘇聯的策謀下獨立,但一直沒有得到孫中山、袁世凱、蔣介石政府的承認,對此赤俄極為不滿。中共秉承蘇俄的意旨,恬不知恥地叫囂“最無恥地,到現在國民党政府還不承認外蒙古是獨立自主的人民共和國,而把外蒙古看成中華民國的附庸”(一九二九年《布爾塞維克》第十期)。他們煽動民族矛盾,污蔑國民政府“對于蒙、藏、回、瑤、苗、黎、僮等弱小民族,施行其殘忍的屠殺和壓迫,對于高麗、安南、台灣、印度、菲律賓等的革命戰士,經常地把他們逮捕起來押送給英、日、法、美帝國主義劊子手處死”。聯系到蔣介石一路北伐,致力國家統一和偽“蘇維埃憲法大綱”中鼓吹蒙、藏、回、瑤獨立的條款,誰愛國,誰賣國不是昭然若揭了嗎?
三、紅軍的基本构成及實際狀況
關于紅軍的基本构成,毛澤東一九二八年在《井岡山的斗爭》一文中說:“紅軍的成分,一部是工人、農民,一部是游民無產者。游民成分太多,當然不好。但因天天在戰斗,傷亡又大,游民分子卻有戰斗力,能找到游民補充已屬不易”,然而他又說:“紅軍士兵大部份是由雇用軍隊來的”。王明在《武裝暴動》的序言指示:“在許多地方的土匪漸与農民運動相接近,漸漸直接的幫助農民的斗爭,這种事實尤其使共產党員不能不注意到他們對于土匪的關系的問題。我們應當鑽進土匪隊伍中去····可以組織他們作革命的爭斗”;紅軍、蘇維埃政府還和全國的哥老會有著千絲万縷的關系,蘇維埃政府曾發出通知要求參加哥老會的區鄉兩級党員務必參加開山堂,宣稱“有蘇維埃,有紅軍,哥老會就有了靠山”,并鼓勵蘇區內的大爺、當家、管事的要積極到白區發展(周恩來《關于哥老會問題》),可見紅軍的构成從一開始就摻雜著土匪、山堂、幫會成份,帶入了吸大煙、充光棍等惡劣習气。毛澤東在《井岡山的斗爭》一文中承認:“紅軍每到一地,群眾冷冷清清。我們深深感覺寂寞,我們時刻盼望這种寂寞生活的終了”。他在《紅軍第四軍前委給中央的信》中還承認“湘贛邊界宁岡各縣的農民只愿在本縣赤衛隊當兵,不愿入紅軍,因此紅軍簡直尋不出几個湘贛邊界的農民”。為了保證有充足的兵源,蘇維埃政府動用种种手段開展了一系列“擴紅”運動,使紅軍規模迅速擴張。
擴大紅軍的方式一是鼓動。毛澤東在《查田運動的群眾工作》一文中指出:“在每次分配東西群眾斗爭熱忱最高漲時,要适時地提出擴大紅軍”。就是在這樣的場合興國縣大地鄉曾一次動員了十三個人當紅軍。對于經過屢次動員而無動于衷的農民則組織“儿童團,恥笑隊,宣傳三四次不去便恥笑他”(《長岡鄉調查》)。
二是利誘。一九二八年湘贛邊區《土地法》中規定:“紅軍及赤衛隊的官兵,在政府及其他一切公共机關服務的人,均得分配土地,如農民所得之數,由蘇維埃政府雇人代替耕种”。雇人代种的標准是:農忙時每家幫二十五個工,平時平均每家幫十個工。紅屬幫助紅屬,每天需付一毛半,紅屬幫助群眾,每天能得兩毛,群眾幫助紅屬則不付錢。而遍布蘇區各鄉的油鹽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只有紅屬才給賒帳。貨缺時,紅屬先賣,減价百分之五,社員后賣,不減价,非社員再后賣。其糧食調濟局,賣出時先賣紅屬,再賣給困難群眾。賣給群眾要扣除損耗。紅屬無錢可以借糧,秋后歸還,不取利息。無疑,這樣的优惠條件在極端貧窮落后的農村地區對廣大農民有著極大的誘惑力。
三是征兵。蘇維埃《憲法大綱》就規定了“實行征兵制度”,蘇區的征兵就是通過強行攤派兵額,指定各村限期完成。毛澤東《長岡鄉調查》關于擴大紅軍一節中就有生動記載:在“擴紅”會議上,“長岡村代表答應擴大五人,塘背村代表答應四人,新溪村代表答應三人,泗网村代表答應三人,共十五人,限十一月三十日做到”,這至少說明有一部份農民參加紅軍并非是出于自愿。
四是收編俘虜。通過宣傳鼓動、利誘和脅迫,一些農村甚至出現了男子都當兵吃糧的局面,如興國縣長岡鄉十六至四十五歲壯年七百三十三人,當紅軍做工作三百二十人。才溪鄉上才溪村十六至五十五歲男人五百五十五人,當紅軍四百一十九人。下才溪十六至五十五歲七百六十五人,當紅軍四百四十二人。未參加紅軍的在鄉男子也編入赤衛隊、儿童團,如長岡鄉在家二十四至四十五歲男子編赤衛軍一排,全鄉六十六人,除重病殘廢二十人外,全部編入。同齡女子編赤衛軍一連,全鄉二百四十六人,除病殘二十六人外,一律編入。十六至二十三歲青年編少隊一大隊,男女合編,全鄉一百零一人,除病殘十五人外,一律編入。
通過上述四种方式,紅軍規模迅速膨脹,中央蘇區的紅軍兵員最多時曾達到八万多人。
這种迅速擴張起來的軍隊,素質低下,良莠不一,因而軍隊作風極為惡劣,下級士兵境況十分悲慘。主要表現為官兵等級森嚴,打罵士兵、虐待傷員,士兵逃跑不斷,甚至還有士兵不堪虐待而自殺現象發生。
毛澤東在《廢止肉刑問題》一文中披露:“各部隊中凡打人最厲害的,士兵怨恨和逃跑的就越多。最顯著的例子,如三縱隊第八支隊部某官長愛打人,結果不僅傳令兵、伙夫差不多跑完子,軍需、上士及副官都跑了。九支隊第二十五大隊曾經有一時期來了一個最喜打人的大隊長,群眾送給他的名字叫做鐵匠,結果士兵感覺沒有出路,充滿了怨恨空气。特務支隊第三大隊打人的結果,跑了四個伙夫,一個特務長,兩個斗爭好久的班長,其中一個名蕭文成,臨走留下一封信,申明他不是反革命,因受不起壓迫才逃跑。四縱隊初成立時,一、二、三縱隊調去的官長,一味地蠻打士兵,結果士兵紛紛逃跑。二縱隊逃兵比任何縱隊多,原因雖不止一個,然二縱隊下級官長的大多數打人的習慣最厲害,乃是最重要原因之一。二縱隊曾發現過三次自殺事件(排長一士兵二)。體罰虐待,使下級兵士不無法忍受,紛紛出逃。如長岡鄉一次逃兵七人,下才溪一次逃兵就有二十五人。迫使各鄉蘇維埃政府不得不成立以蘇維埃干部、紅屬婦女和儿童團組成為宣傳隊、突擊隊,在各鄉開展逃兵歸隊活動。
四、 蘇區的土地革命
二、三十年代中國農村的土地狀況据當時國民政府調查是:全國百分七十三的家庭平均每戶擁有十五畝土地,百分之五的家庭戶均擁有五十畝以上的土地。資本主義式的雇工租地大規模商業化農業經濟并不普遍。百分之三十的佃農耕作的土地完全是租佃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佃農耕作自己的土地同時租佃部份耕地。平均地租為百分之四十三。除地租較高外,土地兼并不是非常嚴重,絕大多數農民都擁有自己的土地,基本自給自足的農村人口占百分之七十五。為保障雇農利益,國民政府一九三零年頒布的《土地法》規定給予佃農無限期續約權,除非地主要收回土地自耕。國民政府還制定了將租金限制在百分之三十七的政策。佃農并不一定非常貧窮,有的佃農大戶反而比小自耕農富有。因此整個二十世紀統治中國的意識形態“耕者有其田”可以說是人們對現代經濟學無知而接受的一些政党的机會主義口號。由于這類口號給國家以超越法律之上侵犯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的權力,它為以后導致經濟災難、政治動亂的政治游戲規則的盛行開了一個惡例(楊小凱《民國經濟史》)。
然而蘇維埃政權并未顧及當時農村的土地狀況,而是全盤照搬馬克思主義關于實行土地“國有化”的理論。馬克思在《共產党宣言》一書中把剝奪地產作為無產階級建立自己的政治統治的必要手段,蘇維埃政權的土地革命完全貫徹了這一理論和充分運用了這一手段。
毛澤東一九二八年制定的湘贛邊區《土地法》規定:沒收一切土地歸蘇維埃政府所有。竹木山歸蘇維埃政府所有。分配土地后,除老幼疾病沒有耕种能力及服公眾勤務者以外,其余的人必須強制勞動。這部蘇區最早的《土地法》不但沒收地主、富農、中農土地,而且還沒收貧雇農、佃農擁有的少量土地及一切寺廟、宗祠、義庄、學田等公共土地,并勒令一切有勞動能力者強制勞動。 “邊界對于土地是采取全部沒收,徹底分配的政策。中間階級在革命高潮時受到打擊,白色恐怖一來,馬上反水(毛澤東《井岡山的斗爭》)”,說明那里的土地革命遭到各個社會階層的普遍反對。一九三四年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對此作了修改,規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紳軍閥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無論自己經營或出租,一概無任何代价的實行沒收,被沒收的土地,經過蘇維埃由貧農与中農分配”。同時,沒收地主財產,沒收富農土地及多余的耕牛、家具、房屋。“只分了些坏田、破屋給他們,現富農耕牛、農具需向人租”。經過土地革命以后,連毛澤東也承認“現在富農家況比雇農差”(《長岡鄉調查》)。這樣的土地革命無疑徹底解決了土地兼并問題,但由于蘇維埃政權實行土地“國有”政策,農民并沒有成為土地的真正主人,他們徹底喪失了自己對于土地的完全權利,全部成了另一個雇主——蘇維埃政府——的佃戶。
即使是這樣的土地革命也被當時的中共中央領導層視為革命不徹底,有的地方革命前五六年甚至十几年請過長工的人或者只請過一二年長工的富裕中農也放在富農一類,他們的財產被沒收。如胜利縣原划地主富農二千一百多家,后地方蘇維埃重查有一千三百多家改為中農或貧農,錯划者占一半以上。而第二屆人民委員會發布第一號訓令:“在暴動后查田運動前已經決定的地主与富農,不論有何證据不得翻案。已翻案者作為無效”。有錯不糾,公然掠奪中農、貧農財產在蘇區暢行無阻。一九三三年二月,中央政府土地委員會發出第二號訓令,要求蘇區重新分田,“限二月內必須徹底分好,要使豪紳地主分不到一寸田,富農分不到一丘好田”。當時僅中央蘇區約有三百万人口,地主、富農以占百分之五計,至少有六万人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同年六月,蘇區開展了一次查田運動。毛澤東甚至說:“查田運動是查階級,不是按畝查田。通過階級就是決定階級成份,是對這個人決定生死的時候”(《查田運動的群眾工作》)。通過查田運動,一些剛分到土地的農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采取了株連手段,如長岡鄉“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与工農結婚的六人,從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擔六斗”(《長岡鄉調查》)。
由于采取這种極不合理的土地“國有制度”,農民被強制手段改造為無產階級,失去了他們視為生命的土地,且被驅使著強制勞動,生產積極性大大降低,以至“現在春天來了,各地農民動手耕田的還很少”。“田歸蘇維埃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的空气十分濃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農民感覺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沒有權來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毛澤東《關于加強春耕工作的意見》)。
五、蘇區的經濟狀況
任何一個不帶偏見的歷史學家、經濟學家都不得不承認三十年代是上世紀前半期中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一九二三至一九三六年全國每年工業增長達百分八以上。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一年全國新增工礦企業達六百多家,共修成公路十一万六千公里,修成鐵路一万公里(不含日本人在東北所修五千公里);政府債券制度也發展起來(債券主要由國家政府銀行及上海私人銀行購買)。全國私營報館林立,文化事業也進入上世紀的最繁榮期。國民政府從列強手中收回了海關管理權,領事裁判權。一九三六年公布的“五五憲草”,規划回歸憲政,還政于民,同時立法院先后制定了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商事法、公司法。這一系列立法行為為當時的經濟發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礎。可能說這個時期是上世紀上半頁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事業得到全面發展的最好時期。
而此時在蘇維埃區域則呈現絕然不同的情況。毛澤東在一九二八年說:“日常生活壓迫,影響中間階級反水:紅區和白區對抗,成為兩個敵國。因為敵人的嚴密封鎖和我們對小資產階級的處理失當這兩個原因,兩區几乎完全斷絕貿易,食鹽、布匹、藥材等項日常必需品的缺乏和昂貴,木材、茶油等農產品不能輸出,農民斷絕進款,影響及于一般人民”(《井岡山的斗爭》),蘇區的經濟已瀕于崩潰的邊緣。
在農業方面,由于青壯年男子大多當兵,生產靠婦女儿童維持,而當地當時多是不從事農業生產的小腳女人,她們被迫脫下長衫,換成短褂,剪成短發從事農業生產。就連列宁小學的儿童也有“捉來罰掃地的,有罰禁閉的,有罰餓飯的”(《長岡鄉調查》)。“暴動后(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一年),全區荒了許多田,在全區沒有做粉干及板子的,沒有煮酒的,生產低落百分之二十”(《才溪鄉調查》)。
在工商業方面,毛澤東說:“紅色區域的許多手工業生產是衰落了,煙紙等項是其最著者”(《井岡山的斗爭》),“工人,木匠失業百分之三十,裁縫大部失業,泥匠失業百分之三十,篾匠失業百分之十,理發增加百分之十”。“私人商店除一家江西人開的藥店,全區絕跡”(《長岡鄉調查》)。湖北大冶縣蘇維埃領導人曾因擔心采取極端措施而導致小煤礦主逃离而受到中央點名批評,要求他們對小工厂主采取完全沒收政策。蘇區內的工商業一遍凋零。
在經貿方面,蘇區最有优勢的項目是竹木、鎢砂等資源,但由于戰爭封鎖,這些資源根本就無法流出蘇區,為了打破封鎖,“我們有計划地組織人民的對外貿易,并且由國家直接經營若干項必要的商品流通,例如食鹽和布匹的輸入”,“從出入口貿易的數量來看,我們第一個大宗出口是糧食,每年大約有三百万擔谷子出口”(《井岡山的斗爭》)。但糧食的大量出口對貧窮的蘇區來說無异于飲鴆止渴,它進一步加重了普遍的飢餓現象。
在稅收方面,蘇區統一由縣蘇維埃征收,交高級蘇維埃政府支配。由于蘇區是貧困落后地區,几乎沒有什么工業,經濟落后,稅源少,征稅工作十分困難。蘇維埃政府頒布的《土地法規定》征收百分之十五的土地稅,“都是山地,農民太苦,不好收稅”,財政的入不敷出迫使一些地方蘇維埃政府違反《土地法》規定,擅自抬高征收標准,毛澤東承認:“宁岡收的是百分之二十,比中央辦法多收半成”(《井岡山的斗爭》),這自然又加重了農民負擔。
在物价方面,毛澤東給我們記錄下了詳細情況,在“模范的長岡鄉”按市价谷暴動前每擔三元,三二年四元七角;花生暴動前每擔三元,三三年三元五角;番薯暴動前每擔一千文,三二年一千三百文;豆子暴動前每擔七元,三二年十元,三三年十二元;豬暴動前每斤六百五十文,三二年九百文,三三年八百六十文;雞暴動前每斤七百五十文,三二年九百文,三三年一千二百文;雞蛋暴動前每個二十五文,暴動后四十文;片柴暴動前每斤八文,三三年十二文;木油暴動前每元五斤半,三二的三斤半一元,三三年十二兩一元;鹽暴動前一元七斤,三一年一元一斤,三二年一元三斤半,三三年一元一斤,蘇幣二元一斤;中等藍布暴動前一百五十文一尺,三二年二百五十文,三三年三百八十文;洋火暴動前四十文一盒,三二年七十文,三三年一百八十文;洋油暴動前五百三十文一斤,三二年一千一百二十文,三三年一千六文。而在另一個鄉——才溪鄉——情況也基本相同:暴動前做一套單衣要十八毛,三一年二十一毛(合大洋一元半),三三年三十四毛(合大洋二元四角);鹽暴動前每元十斤,三三年每元一斤,有時僅買十四兩;菜油暴動前每元三斤半,三三年每元一斤十三兩;鐵比暴動前貴一倍;洋油,暴動前百分之五十人家點洋油,每元買七斤十四兩,三三年只買一斤五兩,因此除机關辦公外,無人點它了,均點松光。魚,現在已無市。從這些記錄看,暴動后与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基本生活口最低的也漲价百分之四、五十,最高的漲价竟達十几倍。蘇區農民生活之苦由此可見。
在群眾生活方面,“信春竟有百分之八十的群眾缺糧。群眾食酸菜水,說与放鹽差不多。雇農十分之六比最貧的貧農要好些,十分之四則同于貧農”。“富農家況比雇農差”(《長岡鄉調查》)。缺糧缺鹽是困擾蘇區的最大難題,特別是鹽,由于“國民政府在蘇區周圍設立食鹽公賣局,限制每人每月賣鹽不得超過一斤。當時流行一句話:“有人拿走一粒鹽,店主赶過三家店”(江西出版社姚名琨《回憶中央蘇區》),周圍的食鹽根本走私不到區內,蘇區、白區成了兩個絕然不同的世界,蘇區農民生活痛苦不堪。
上述种种已使蘇區經濟、群眾生活出現了嚴重倒退,然而他們的痛苦還不僅止于此,經濟公債、合作社集資、慰勞紅軍、攤派義務工、重要商品的壟斷經營使整個蘇區農民成為蘇維埃政府的集體農奴,他們的勞動成果几乎被掠奪殆盡,農民負擔空前加重。
經濟公債。一九三三年蘇維埃政府按轄區人口約三百万人的規模發行經濟公債三百万元,但由于地主、富農財產業已罄空,大批農民被脅持入伍和一些貧雇農處于絕對貧困狀態,經濟公債主要由在鄉農民承擔。如長岡鄉攤銷公債五千四百五十六元,全鄉除去當紅軍者外,在鄉者不論老幼婦孺共一千四百六十五人,人均攤派三點七元,但實際在鄉十六至四十五歲人口男女僅七百六十人,每個勞動人口實際負擔七元多。但農民大多沒有現錢,“收到了谷子八百二十二提,值四千一百一十元,又收到現洋一百二十七元,共收了四千二百三十七元,尚差一千二百一十九元沒有收齊,限十一月二十日收齊”(毛澤東《長岡鄉調查》)。上才溪村十六至五十五歲在鄉人口男女共六百二十八人,攤派公債四千元,人均六元多。下才溪村在鄉同齡男女六百六十七人,攤派公債四千一百四十六元,人均也達六元多(毛澤東《才溪鄉調查》)。這其中還要考慮照顧孤寡、优待紅屬減免部份,有的農民一戶攤派竟高達四十五元。毛澤東說在長岡鄉開了四次會才攤派下去,他承認百分之六十的儿童都買了公債,五角,一元、二元、三元不等,在“另鄉有強行攤派”,并向中央瞞報“群眾完全滿意”。這三百万元公債為蘇維埃政府和紅軍提供了充足經費,時湖南省政府主席魯滌平感嘆“經年剿匪,耗費百万”,雙方經費的丰竭可見一斑。
合作社集資。蘇維埃政府為了實現商貿壟斷經營,在蘇區各鄉設立了消費合作社、糧食合作社、油鹽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其運作資金就是向農民攤派。如長岡鄉消費合作社向農民集資三百五十元,糧食合作社集資二百六十元,才溪鄉糧食合作社集資一千八百多元。壟斷經營必然贏得暴利,毛澤東說:“區社半年四百多元本錢賺了六百多元”,社長、會計各發放獎金六十元。而六十元在當時可以買三頭牛。
慰勞紅軍。強制性的慰勞紅軍同樣加重了農民負擔。毛澤東是這樣向中央介紹他們的攤派工作的:長岡鄉“每村答應毛巾四條,黃麻草鞋与布草鞋長岡村答應一百一十雙,塘背一百雙,新溪九十雙,泗网一百雙”。才溪鄉“布草鞋上才溪八月五百多雙,九月一百多雙,十月九十多雙,下才溪八月三百多雙,九月二百零八雙,十月三百雙,十一月六百三十雙”。同時強令農民開展所謂“擁護區蘇”活動,“決定贈送紅匾一幅,一尺四寸紅布,寫四個字,要打爆竹(結果打了五六千爆竹,都是群眾自己買了去打的)”。鄉蘇維埃甚至規定在村儿童“交月費一銅片,慰勞紅軍”。對農民的盤剝可謂敲骨吸髓,無孔不入。
攤派義務工。在湘贛《土地法》中有除老弱病殘外所有人都須強制勞動的條文,同時規定“老小雖無耕种能力,但在分得田地后,政府亦得分配以相當之公眾勤務”,就連強迫入編的儿童團,毛澤東認為“男少隊,可當長夫,女少隊,可當短夫”。攤派義務工方面的最好事例就是毛澤東在長岡的一項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修理河堤道路:決定限十一月二十日十天內,修好通江背洞之六里長的大路,修六尺寬。修好后再修他路,四尺寬。于路修好后修那個一丈寬被水沖坏了的河堤。至于那座大木橋,則与榔木鄉合修”。長岡鄉在村青壯男婦只有七百多人,攤修如此大的工程量,負擔不可謂不重。
廣大蘇區本來就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區域,除了少數商品需要域外流入,大部份基本生活資料完全可以滿足日常所需。由于需要供養主力紅軍、地方武裝和机關工作人員約十万多人,更重要的是大量青壯年男子調到外地及蘇維埃的壟斷經營和名目繁多的土地稅、集資款、經濟公債、義務工和強制勞動,使蘇區農民實際負擔遠遠高于白區佃農百分四十三地租的負擔,蘇區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中央蘇維埃政府成立一年多里,轄區內爆發群眾自發的數十起武裝反抗斗爭也就毫不奇怪了。聯系到當代中國農民承受著亂收費、亂攤派,動輒被收走土地、牽走豬羊的种种痛苦,原來中共的農村政策是其來有自,一以貫之的。
六、“工農民主專政”的“選舉”鬧劇
蘇區政權的組織形式与蘇俄是相同的,即代表會議,這是俄國工人階級在一九零五年革命時創造的一种政治制度。工人、農民、紅軍士兵有選舉權,其它一切階級都被排除在外。為完全操縱選舉結果,偽《憲法大綱》特別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在選舉時給予無產階級以特別的權利,增多無產階級代表比例名額”。為了體現工人階級對中國革命的領導,根据共產國際的指示,中共甚至推選了一位工人——向忠發——為總書記。即使如此,蘇區几乎沒有什么工業,因而無產階級代表——工人——很少,于是選舉時張羅一批半農半手工業者湊數。這樣的工人素質自然十分低下,以致一些人感嘆:“農村工人一點沒受過教育,蠢得很,什么也不懂,甚至比一般農民還要落后些”(《王明言論選輯》)。一九三三年在蘇區進行了一次鄉級蘇維埃政府代表直接選舉,農民以村為選舉單位,工人以鄉為選舉單位。毛澤東一九六五年為《長岡鄉調查》一文作注時特別說明:“鄉村的工人是手工業者,如建筑(泥水匠)、打鐵、造紙、裁縫、木匠、篾匠、剃頭師傅。人數很少,叫他們單獨組織工會,領導廣大農民,農民是不服气的。農民不認為他們是自己的領導者,工人方面,也不認為自己有資格可以領導廣大的農民。直到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以的,才沒有再鬧這种笑話”。這些半農半手工業者為了得到土地,大多承認自己是農民,但蘇維埃政府為了體現其工人階級政權性質,將他們一律列做工人,包括他們的家屬。
選舉委員會發榜,有選舉權的一張,十六歲以下無選舉權的一張,地主富農等無選舉權的一張。前兩張紅,后一張白。候選名單恰如應選人數。地主、富農、工商業者、知識階層、僧道自知沒有份,都沒有到會。選舉會上先由選舉委員報告,鄉蘇主席報告,區蘇同志報告,問選民有意見沒有(沒有),依候選名單逐名介紹、表決(無否決者),所有代表一致通過。接著進行攤銷公債,如下才溪的選舉大會上就攤派公債一千五百元;選舉會上甚至有人提議全鄉十六歲至四十五歲無疾病者全體上前線,也獲多數通過;會上組織者提出要到會群眾批評鄉蘇工作,但無敢批評者。最后上才溪農民二千六百人選出代表四十人,而工人一百八十人選出代表三十五人。共產國際關于“党團必須是蘇維埃的提案与決議的創首者及召集報告會与其他各种會議的發起人”的指示在這次選舉會上得到完全執行,就連毛澤東也不好意思的承認:“選舉委員會在組織候選名單問題上沒有起什么作用,只有党的活動”。
七、人間地獄
中共信奉暴力革命,主張徹底消滅一切剝削階級,蘇維埃存續的歷史就是一部血醒的屠殺掠奪史。譚平山、鄧演達就曾指責中共暴動是殺人放火的過激行為,是赤俄陰謀唆使共產党徒搗亂國民党統治。對此共產党自己也不諱言。毛澤東在《紅軍第四軍前委約中央的信》中發出這樣的牢騷“屠殺主義又固然是為淵驅魚,改良主義也不能再號召群眾”。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共湖北地方簡史叢書》記載湖北陽新縣僅一九二八年七月至一九二九年四月半年間就殺死地主、富農三千一百七十人,一九二八年元月中共游擊隊襲擊劉家祠堂,殺死地主劉慧臣一家五口。地主黃香谷六十壽辰,中共農民武裝殺死黃香谷,搶走銀元八百元。大冶縣地主黃曉階嫁女儿,中共手槍隊打死黃曉階并搶走嫁妝。种种暗殺、沉塘沉江、燒人住宅的暴虐行為書不胜書。這樣的屠殺搶奪就連共產党內部一些有良知的人士也自覺不安,陳獨秀曾主張以召集國民會議的口號來代替建設蘇維埃政權的斗爭,合法運動的口號來取消奪取群眾准備武裝暴動的工作,經在帝國主義國民党統治這下去和平發展的思想來取消推翻帝國主義与國民党統治的行動。他因而以“右傾”錯誤而被開除出党。一九二八年十一月紅四軍第六次党代會上,有人提出“禁止盲目焚殺”的提案而無人理會。毛澤東在《井岡山的斗爭》中說“三月湘南特委的代表到宁岡,批評我們燒殺太少,沒有執行所謂使小資產變成無產,然后強迫他們革命的政策,于是改變原來前委的領導人,政策一變。四月全軍到邊界后,燒殺雖仍不多,但對城市中等商人的沒收和鄉村小地主富農的派款,是做得十分厲害的”。一九三一年八月,《中共鄂南蘇區特委目前工作計划的決議案》明确提出發動貧農、中農起來驅逐反對家屬。各級蘇維埃政府命令赤衛軍、少先隊用強迫手段將“反動家屬”赶出蘇區,對不愿离開者施以棍棒,斷絕飲食。于是這些被沒收了全部財產、土地,身無分文的地主及家屬四處亡命。可見整個蘇區對地主、富農的屠殺、流放是有指示、有計划、有組織進行的。其組織內部在反“改組派”、“AB團”、“托—陳取消派”、“羅明路線”斗爭中采取“一疑、二捉、三打、四供、五殺”的簡單政策,也有數万人頭落地,其中僅陽新、大冶兩縣就殺了兩千多人。
除了屠殺,紅軍平民財產還進行了有組織的搜括搶掠。福建省中共党史研究會《党史研究參考資料》一九八二年第五期記載了紅軍打下福建漳州時的情況:楊成武回憶說“看是戴禮帽的、穿西服的、穿大褂的、戴眼鏡、拿文明棍、穿皮鞋的,都把他當土豪。我們那個團就抓了一百多個,有的不是土豪,而是華僑。《聶榮臻回憶錄》:“當時陳嘉庚先生在漳州開有一座商店,派了他的款,他開始不交。我們只是派人進入他的商店,取走相當于所派款項的罐頭、膠鞋等給部隊吃用,仍令其繼續”。紅軍漳州停留了四十九天,籌集了款項一百多万元。“全軍在汀做了整齊的服裝,每人發四元零用費,給養已不成問題”(毛澤東語)。三零年紅三軍團“在黃石港宣布沒收帝國主義的洋行、商店,成千上万農民組成搬運隊”,“農民挑著銅幣、銀幣,一擔一擔送到紅軍司令部”(《彭德怀自述》),黃石港乃鄂東一小鎮,不知那里哪來的帝國主義?紅五縱隊在大冶縣金牛鎮殺了几個土豪,籌得大洋三万塊。毛澤東在其文集不止一次地說“僅僅發油鹽柴菜錢,每月也需現洋万元以上,全靠打土豪供給”,“政府和赤衛隊用費,靠向白色區域打土豪。至于紅軍給養····錢亦完全靠打土豪”,“九月罰地主九元,捐富農二百二十五元(十一家,多的捐四十元,少的十元),富農的現款過去罰的也有,現在罰的也有,無所謂捐”。其搶掠民財已經成了毫不掩飾的公開行為。紅軍不僅自己搶掠,還組織群眾參与,毛澤東在文集中自豪地夸耀“湘潭馬家河,有率領一万五千群眾向六個劣紳問罪,延時四日,殺豬百三十個”,“閩西贛南的民眾都非常之好,在長汀縣城及新橋、河田等地工作時,奪取土劣谷子的群眾,一聚就有几千”。燒殺掠奪使蘇維埃政府一時間聚集了巨額財富,以致紅軍后來從蘇區潰逃時,蘇維埃國家人民銀行行長毛澤民找到其兄,商量搬運“秘密金庫”,將大批金條、銀元分散搬運,這些金銀成為紅軍潰逃時的主要經費。
八、蘇維埃政府的腐敗
腐敗問題隨著蘇維埃政權的建立而產生,成為中共無法根治的頑痼,這是“無產階級專政”絕對權力的必然伴生物。一九二八年井岡山蘇維埃政權甫告成立,毛澤東就察覺“對經費的濫用和貪污到處發現”(《井岡山的斗爭》)。就連其最基層的農村干部在打擊地主、富農時也將豬雞等物,煮起來少數人吃;瑞金紅軍醫院就曾發現醫官私自買藥。中上層干部腐敗現象則更加嚴重:一九三三年福建省宁化縣雇工工會組織部長謝浪金貪污光洋三十多元、福建省軍區特務營副政委黃裕湖与大隊長黃士輝合伙貪污擦槍費和沒收來的物資案剛被查處,福建省蘇維埃政府文書金華堂貪污公款、閩贛省黎川縣儿童局書記馬玉堂貪污儿童捐款案又被發現。一九三四年中央蘇區開展檢舉揭發、懲治貪污浪費斗爭,僅兩個多月就從中央總務廳、財政部、勞動部、貿易總局等机關和中央造幣厂、中央合作總社等企業及工農劇社、互濟會查出貪污分子四十三人,其中造幣厂會計科長凌全香一年內貪污二十一万多元、會計蕭倫海貪污一千多元是第一大案,他們的貪污額几乎夠一個師一年的經費。中央印刷厂會計科長楊其茲与軍委印刷所會計科長路克勤每隔一天就到餐館聚餐一次,每次吃掉二、三十多元,這在當時可算是超級豪華宴席,后查出楊其茲貪污十七万多元,路克勤貪污四十多元。中央蘇維埃政府所在地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殺夫奪婦、并曾殺死一掉隊軍醫,奪其金戒指,因蘇區中央局任職的謝春山包庇而一度釋放。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央大禮堂基建工程處處長左祥云因貪污被判死刑,三月二十五日“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親自在于都縣主持審判大會,劉仁祥、劉天浩、李其芳等貪污者被懲處。
由此可見從地方蘇維埃政權到蘇維埃中央政府都存在嚴重的腐敗行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王明所謂的“只有蘇維埃政府是唯一的廉洁政府,這种廉洁政府是中國人民有史以來時時刻刻的希望出現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已經完全具備有現代國家的一切條件和成份,它完全有資格稱作文明的人民共和國”(《王明言論選輯》)只是自欺欺人的無恥讕言。
九、小結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在蘇俄的羽翼下孵化壯大起來的,是蘇聯對外輸出革命,建立紅色衛星國步驟在中國的具體實施。蘇俄的這种陰謀在當時已為國人識破,一九二六年以章太炎、馮自由為首的“反赤救國大聯合會”就致電蘇俄駐北京大使加拉罕,抗議加拉罕在中國宣傳赤化,“煽惑無知之青年,啖以金錢,授以利器,為虎作倀”,(一九二六年五月六日《申報》),章太炎說:“現在的共產党,我們可以直接稱他俄党,借著俄人的勢力,壓迫我們中華民族,這是一件很可恥辱的事。我們應當反對借俄人勢力壓迫中華民族的共產党”(一九二五年《醒獅周報》第五十八號)。中共領導的武裝暴動是在工人階級斗爭理論指導下的農民暴動,一九二九年中共中央調查的贛南各縣党員人數及社會成份統計表清楚地表明,在其党內工人只占百分之十左右,農民占到百分之七十,知識分子等其它階層占百分之二十。即便如此,中共也頑固地認為工人階級有凌駕其它階級的种种特權,這种被馬列主義精神控制的農民革命盲目提出反對一切帝國主義口號,“焚毀教堂、寺廟,撤毀鐵路、電線”(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共湖北地方簡史》),是太平天國革命和義和團運動的再次重演,嚴重影響了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和抗日戰爭勝利的到來。
中共反對完全符合國情民意的民族獨立、民權自由、民生幸福的“三民主義”,對以孫中山為首的國民党“修改不平等條約,恢复中國在國際上自由平等之地位;實行普選制度;确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絕對自由”(一九二三年《元旦宣言》)及土地制度改革的正确主張和不懈努力視若無睹,詆毀“三民主義”是“白色恐怖的旗幟”(王明《為什么不組織雇農工會》),鼓吹階級專政和階級斗爭,以暴力方式推行土地制度改革,主張專制复辟,因而沒有絲毫先進性,与當時中國的基本國情和社會發展規律完全相悖。中共在中蘇邊境戰爭中站在蘇聯一邊,出賣祖國;在“九一八”事變后主張先推翻國民政府,后進行抗戰;污蔑蔣光鼐、蔡廷鍇率領的十九路軍上海抗戰不是國民党領導的,而是反動軍閥為了升官發財和投降帝國主義。它在二、三十年代的所作所為已徹底站在了全體人民和整個社會的對立面,遭國人唾棄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蘇維埃政府在轄區內外實行屠殺掠奪政策,推行激進的土地制度和商貿壟斷經營,將廣大農民捆綁在其集體農庄強制勞動,因而受到社會的普遍反對。毛澤東在其文集中至少三次提及紅軍每到一處遭受冷落,駐扎下來与當地群眾關系不良,蘇維埃政府同群眾的關系十分不好的事實就是确鑿證明。當時社會“糟得很”、“是殺人放火的過激行為”、“過激份子搗亂”、“土匪行徑”的輿論是其最好旁證。蘇維埃政權的殘暴統治充分表明了馬列主義理論上的謊謬及其實踐中的反動性,所謂代表民眾利益,解放民眾困苦的革命行動變成殘民虐民的恐怖行為,整個蘇區成為那個時代最為黑暗的社會,人民陷入痛苦深淵。長期以來那段史實被掩蓋,人們被歪曲宣教所蒙蔽,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至今仍戴著人民政權、“模范蘇區”的炫眼光環。揭開那張偽裝的面紗,還歷史以本來面目是我們知識階層應盡的職責。讓我們永遠銘記苦難民族的創傷——牢記并反思那段恐怖歷史——不是為了清算過去,而為了審視現在并憧憬未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