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報導) 中共中央在北京舉行了四天的不公開的16屆3中全會,星期二閉幕,會議通過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還有關於修改憲法的一些建議。 中國的主要新聞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和中新社都報導了這個中央全會閉幕的消息。人民日報還發表了社論。這些媒體都提到了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以及《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份內容的建議》。
*未公布具體內容*
但是,中國的媒體都沒有說明,這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及修改憲法的建議的具體內容都是些什麼。按照中國的重大新聞報導尺度由中央統一掌握的原則,新華社、人民日報不發,其它所有媒體,都不能擅自報導中央全會的[決定]和[建議]的詳細內容。
*保護私產和私有制?*
美聯社說,外交官和外國分析家預期,三中全會通過的修憲內容將保障私有財產。美聯社還援引中央電視台的報導說,胡錦濤表示,中國應該保護各種所有制形式,也包括私有制。
此外,北京出資在香港辦的《香港商報》報導說,江澤民提出的[三個代表]理論,這次也包括在修改憲法的建議內,估計將來會入憲。
*專家學者的大膽建議*
香港商報記者從北京發回的報導說,有專家學者提出建議,供“中共新領導層”參考。
建議內容包括:把現行憲法第一條中“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修改為“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現行憲法第二條第一款中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重要原則是:公民權利高於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政務公開,最大限度地公開信息,重大情況向公民公布,重大問題經公民討論”;在現行憲法第三條第一款中加入“國家機構所有公職人員的選舉均須實行差額選舉,候選名額須為應選名額的兩倍或兩倍以上”。
專家學者的建議還包括:將現行憲法第六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並取消“主體經濟”和“非主體經濟的劃分”;將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生或其入籍申請獲得中國政府批准的人,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屬於中國公民”;在現行憲法第三十七條中加入“任何公民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為有罪以前,應推定為無罪”。
但是,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報導和跡象表明,中共中央16屆3中全會公報中所提出的修改憲法的建議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採納了這些專家學者提出的建議內容。
*五個“有利於”*
中國官方媒體只提到,三中全會提出了修憲的五個“有利於”,那就是,做到有利於加強和改善中共的領導,有利於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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