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報導) 據報導,中國四川成都法院將在下個星期開庭審理持不同政見人士、遂寧市居民歐陽懿的案子。歐陽懿由於要求恢復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自由及平反“六﹒四”而被控犯有“煽動顛覆政府罪”。
*成都檢察院起訴書罪名*
歐陽懿今年三十五歲,是四川遂寧小學語文老師。2002年12月5號,在成都被捕。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的新聞稿說,歐陽懿的律師說,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預定10月12號開始審理歐陽懿的案子。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說:1989年六四期間,歐陽懿在遂寧市張貼“危害國家安全”的傳單被當地公安機關收容審查2個月。
起訴書說:“1999年,歐陽懿來到成都後,又與胡明軍、王森 (均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等在一起,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 的活動,並於2000年炮製和散布了多篇反黨、反社會文章,借以侮辱、誹謗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權。”
*異議人士罪名一樣*
據海外關注中國人權的人士說,歐陽懿被審判的最主要的原因是:2002年10月中共16大召開前夕,歐陽懿撰寫了一篇《歡迎一個「與時俱進」推進民主政治的執政黨十六大的召開》的文章,並通過電子郵件把文章發給了西安市的趙常青。趙將該文修改後發給境外“敵對”組織[中國人權],而該組織又以《大陸十七省市兩百反對派人士聯名向中央陳情》為題,於同年11月6日將這篇文章在境外的《 博訊新聞網》上發表。
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說,歐陽懿和所有的異議人士的罪名,都是一樣的。劉青說:“所有的異議人士罪名都是一樣的,就是宣傳顛覆政府罪。他和趙常青他們共同發起的簽名信,要求重新立案調查六四,還有就是要求逐漸過渡到直選。他和趙常青是分別抓的,但是都是因為一件事情。”陝西異議人士趙常青,已經在今年八月四日被西安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罪名也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不同政見者公開信要求*
發起或者參加簽名的中國異議人士當中,四川的歐陽懿、上海的桑堅城、戴學忠、遼寧的姜力鈞和北京的何德普等人,都被逮捕並已遭到起訴。北京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何德普的案子。
這些持不同政見人士在16大召開前給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中,提出了一些要求。主要是:重新評價1989年的民主運動和撫恤難屬;允許政治流亡者回國;恢復趙紫陽作為公民的應有自由;釋放良心犯保障人權;推動人大批准早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國內法律。最後,就是從縣市一級公開舉行民主選舉,逐步過渡到全民選舉最高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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