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vsmo.com)
【大紀元1月26日訊】人民網24日轉載中國青年報報導﹐1997年, 16歲的浙江天台縣少女邱某因涉嫌打人被當地縣公安局關押,然而關押期間,當地公安部門卻將邱与20多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同拘一室。
男女同囚,讓邱身心受盡凌辱、猥褻。被釋放后,感受到莫大恥辱的邱向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公安部門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要求确認被告天台縣公安局的行為違法,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邱的行為在浙江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事件。
然而﹐直到兩年后法院才下達一審判決,駁回了邱的訴訟請求。在提起上訴依然被駁回后,倔強的邱繼續向浙江省高級法院提起申訴。到2001年12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此案,邱最終胜訴。長達5年的訴訟讓邱一家身心疲憊,“几年來為了打官司,訴訟材料和證据几乎就裝滿了一個大箱子。”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