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任中弘澳門二十五日電)兩名台灣男子涉嫌受僱在澳門賭場洗錢,二十四日經澳門初級法院判處監禁七年九個月之外,法官還下令兩人賠償賭場四百二十萬港元的損失,兩人另各被判罰款一萬港元。
兩名被告分別是三十四歲的尤耀奇及五十二歲的宋載成。兩人在受審時辯稱,他們在福建時受人利誘,代其「老闆」在澳門賭場賭錢;由於此種工作是違法的,最初他們拒絕與對方合作,但遭人圍毆、恐嚇之後,對方還威脅要對付他們在台灣的家人,最後被迫與對方合作。
據稱,去年二月,兩名被告串謀在逃的兩名男子,涉嫌在澳門賭場洗錢,其中尤及宋可獲二十萬港元酬金。在逃罪嫌將五千萬港元從瑞士一家銀行匯入香港廖創興銀行,再轉入澳門新口岸一家賭場的帳戶,尤、宋兩人利用假護照並以新加坡商人身分到賭場洗錢。後來銀行及賭場發現匯款有問題,中止賭局並報案將兩人逮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