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學術研究及期刊出版獎助現在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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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自即日起辦理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度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及華僑學術研究獎助等兩項活動。

第一項有關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之規定。 獎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學術團體或著作人即將印行之出版品。出版品分類:華僑文經類專(譯)著;華僑社會、歷史類專(譯)著;僑政類專(譯)著;僑教類專(譯)著;以上四者之專(譯)類或綜合類期刊。限以中文發表。專(譯)著類每種不得少於八萬字,期刊類每期不得少於八萬字,五篇論文。

獎助方式:獲得通過之出版品須由著作人自行洽合法之出版機構出版。獎助金額由該基金會依出版計劃核算撥付,最高以新台幣伍萬元為限,得獎者除獎助金外,並獲榮譽狀。受該項獎助之著作出版時,應於該書扉頁註明「本書蒙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獎助出版」之字樣,並檢送該出版品三冊作基金會存覽運用。凡已接受此項獎助之出版品不得再以同一作品申請該會其他學術研究代表作獎助費之申請。該基金會並有優先權將受獎助之作品彙編為海華獎助叢書系列,以非營利性質印行推廣。
名額為五至十名(件)。申請日期從即日起至三月卅一日止(以郵戳為憑)。

第二項有關華僑學術研究獎助費之規定。獎助項目共兩項。第一﹐專題研究計畫研究獎助費﹐以未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之。等二﹐代表作研究獎助費﹐以一年內已出版或發表之代表作申請之。作品限以華僑之文經、社會、歷史及僑政、僑教等問題之學術為研究範圍,並限以中文發表,內容不得少於八萬字,且申請人僅能擇一申請。

關於獎助等級分甲種、乙種、丙種三級。(獎助金額分別為新台幣四萬五千元、三萬元、二萬元。)申請資格為依申請獎助等級各有不同之規定。獎助方式為由該基金會負責評審,通過後及撥付全額獎助費之二分之一,俟研究成果於一年內全部完成,並經審核通過者,再撥付餘額。該基金會有優先權將受獎助之作品彙編為海華獎助叢書系列,以非營利性質印行推廣。名額共有十至十五名(件)。申請日期從即日起至三月卅一日止(以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可逕函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市公園路三十號七樓「海華文教基金會」索寄。或至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台索取申請表,該中心地址在法拉盛凱辛納大道四一/六一號,電話(718)886-7770。(//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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