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熊嘉琪1月22日報導) 三名西藏人上個月企圖穿越尼泊爾逃亡印度、但是被尼泊爾移民當局居留。本星期他們以[未持有效證件入境]的罪名被判刑三年。以往,西藏難民逃離中國以後,一般都得到允許,在聯合國的難民接待站經過甄別,而後前往印度。西藏流亡政府和人權組織對於尼泊爾政府的作法表示不滿。
*無力付費被判刑期*
這三名分別為13歲、15歲、以及30歲的西藏人。在12月13號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城外遭到關押,隨即被送往尼泊爾的移民局。由於他們每人無力給付違反尼泊爾有關[未持證件旅遊]的320美元罰金,以及52美元的簽證費用,這三名西藏人在上星期被判處三年刑期。
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在尼泊爾的代表旺秋次仁說,這三個人原本希望能穿越尼泊爾,到達賴喇嘛自1959年流亡以來一直居住的印度被捕城市達蘭薩拉。事實上,除了這三個人之外,在過去幾年已經陸續有13名西藏人,因為跨越西藏邊境,遭到尼泊爾移民當局逮捕並加以懲處。其中有三個人在繳清違法入境的罰金之後,獲得釋放,但是其餘的十個人到目前都還在監獄裡服刑。
*應受國際法保護*
旺秋次仁表示非常不能接受尼泊爾當局對這些西藏難民的處置。他說,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曾經保證過,這些難民可以被安全的護送到達蘭薩拉,這項承諾在過去都能夠被切實遵守,但是近年來的情況已經明顯不同。
總部設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西藏正義中心]也表示,這些在尼泊爾的西藏難民,正因為缺乏國籍而受到懲罰。[西藏正義中心]估計,每年大約有2500名到3000名西藏人跋山涉水、翻越險峻的喜馬拉雅山區逃離西藏。[西藏正義中心]主張,這些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而進入尼泊爾的西藏人,在身份尚未確定之前,應該被視為尋求庇護者,並根據國際法給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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