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任中弘澳門二十日電)繼香港後,澳門當局也準備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民主派團體「新澳門學社」今天呼籲政府從嚴解釋有關罪行,使國家安全和人權保障、資訊開放原則之間取得平衡。
新澳門學社表示,政府在處理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過程中,應參考當年訂立基本法的公開諮詢經驗,事先公開草案的諮詢文本,安排充份時間讓公眾深入了解和反映意見;法案文本應確保避免以言入罪,任何非使用暴力或以威脅使用暴力形式探討政制發展的意見,都不應被視作顛覆或煽動叛亂。
立法會議員吳國昌也指出,基本法賦予特區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的空間,當局應按照澳門原有法律體系妥善進行立法。而由於澳門現行法律體系內仍未有叛國、分裂國家的概念,當局對此應建立嚴謹的定義。(//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