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若思1月11日報導) 美國判決委員會通過一項緊急計劃,提高了參與公司犯罪活動的罪犯的刑期。判決委員會是美國負責制定量刑準則的聯邦獨立機構,聯邦法官在對罪犯進行判決時要遵守這些準則。依照判決委員通過的緊急計劃,被聯邦檢察官起訴的一些公司罪犯的刑期將提高25%,甚至可能加倍。比如,被裁定犯有證券欺詐罪以前要服6年半徒刑。根據新的量刑準則,這種罪犯現在要服8年的刑。一名詐騙了250人1百萬美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主管或董事會成員,如果被裁定有罪,至少要服10年的刑。而以前,這種罪犯只用坐5年的牢。
根據這項緊急計劃,犯了銷毀大量文件罪的罪犯最多要服3年的刑。以前,這種罪的刑期是一年半。那些明知財務報表不符合證監會的要求、卻仍然簽署這類文件的公司主管人員,刑期最高可能達十年之久。
判決委員會的一位成員說,制定這個計劃是為了讓人們知道,在公司裡犯罪將受到和在大街上犯罪同樣的、甚至可能更嚴厲的懲罰。去年在安然和世界通訊等大公司爆出會計醜聞後,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要求制定新的量刑準則,更嚴厲地懲處公司犯罪活動。判決委員會的緊急計劃就是根據這一法案而制定的。新的量刑準則將於1月24號開始執行,延續到今年11月。據悉,判決委員會在今年四月將推出一個永久性的量刑計劃,提交國會審議。
這個新的量刑準則受到司法部官員的批評。司法部犯罪局的官員說,這個準則對公司罪犯的處罰不夠嚴厲。他們說,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對小規模公司犯罪活動的懲處。司法部官員表示,嚴厲的刑期可以誘導下層罪犯站出來,在法庭上揭露自己的老闆。在對安然和世界通公司的刑事調查中,檢察官們就是通過指控下層雇員參與了犯罪活動而取得他們的合作,同意作證揭露高層主管的罪行。司法部的官員說,他們將與國會磋商,制定出新的解決這個問題的法案。
判決委員會的成員說,對欺詐行為懲罰過於嚴厲可能消耗過度的執法資源,使監獄過於擁擠,同時,罪犯服刑時間過長將妨礙他們賺錢賠償受害者, 而受害者最希望收回的正是他們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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