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要求封口費案移交聯邦法院 法官駁回

【大紀元2024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子衡綜合報導)前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日前要求法官將他的紐約刑事案件移至聯邦法院審理。一名聯邦法官在週二(9月3日)裁定,由於川普未能提供足夠的理由,因此該案無法轉移至聯邦法院,應由紐約州法院繼續審理。

聯邦法官艾爾文‧赫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裁定,聯邦最高法院7月就總統豁免權所做的裁決,並未改變他先前的結論,即川普支付給成人片女演員史蒂芬妮‧克利福德(Stephanie Clifford)的封口款項「屬於私人、非官方行為,不在行政權力範圍內」。

赫勒斯坦法官表示,他所在的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沒有權力審理下級法院程序是否合法的異議,儘管這些程序可能導致川普被判有罪。他建議當事人可以選擇向州級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向美國最高法院申請審查,尋求最終的裁決。

赫勒斯坦表示,對於本法院而言,評估州審判中的不公或錯誤問題是非常不當的。這些問題應由州級上訴法院處理。

紐約法院陪審團於5月30日裁定,川普的34項重罪指控中全部成立,認定川普在2016年大選期間付給成人片女演員封口費時偽造商業紀錄,將封口費列為選舉開支報銷、做假帳、商業詐欺等。法官將在9月18日對川普判刑。

川普的律師於8月29日向紐約南區法院提交了一項動議,指控負責審理此案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尚(Juan Merchan)發布的禁言令違憲,並認為其裁定與美國最高法院在「川普訴美國」(Trump v. United States)案中的裁決相衝突。在該裁決中,大多數大法官認為總統在執行官方職責時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權。然而,法院補充指出,「非官方行為則不享有豁免權」。

川普的動議申請中寫道:「在這些情況下,將案件移到其它地區審理是必要的,以確保公正的審判,免受地方敵意的影響。」並補充說:「這涉及總統職務的聯邦機構利益、國會和聯邦選舉委員會對聯邦選舉的監管,以及即將到來的2024年總統選舉過程的公平性和正確性都可能受到威脅。」

川普指控梅爾尚法官違反了憲法的至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和聯邦選舉競選法,因為梅爾尚法官要求陪審團「充當聯邦選舉委員會(FEC)委員」。川普的申請指出,梅爾尚拒絕讓一位前FEC委員作證,也拒絕川普進行特別詢問的請求,這些詢問將請法官對有關選舉捐款的聯邦規則做出清晰、一致的解釋。

面對封口費案,川普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誓言上訴。

川普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8月表示,量刑是不必要的,因為根據總統的豁免權,法官需要駁回和撤銷陪審團的裁決。他打算上訴,並要求延後宣判。

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在一封信中表示,他們將聽從法院的安排。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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