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被判21個月 林紹桐即場獲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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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宣稱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專訪、陳沛敏、區家麟等人撰寫的網誌文章。案件(26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鍾沛權被判監禁21個月,即還需要再服刑多9個半月;林紹桐的量刑起點為14個月,因患病被法官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鍾沛權得知林的判刑後展露笑容,林的妻子則於旁聽席拭淚。

辯方早前表明,兩名被告已還押逾300天,希望法庭酌情量刑,令兩人可獲當庭釋放,並透露林的腎功能目前少於三成,擔心服刑影響治療。

時任署任《立場新聞》總編輯林紹桐到達法庭。(余鋼/大紀元)

官遲到逾兩句鐘

26早已有數十名市民排隊輪候旁聽籌號,並有多國領事到場。案件原定下午2時半開庭,但法官郭偉健在約4時40分才步入法庭。

鍾沛權和林紹桐由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代表。辯方提到,林紹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簡稱「ANCA」)」,病情雖於2020年穩定,惟林現有嚴重狼瘡性腎炎,其腎功能少於三成,須定期到瑪麗醫院覆診控制病情,並形容「簡單如脫水」亦會令林病情惡化,有洗腎的風險,若須服刑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

辯方並向法庭提交3份醫療報告在內的資料,其中一份由瑪麗醫院內科部主任撰寫,但郭官稱「其實成份報告,睇唔明」(其實整份報告,看不懂),指內容全是英文,辯方則回應指,已另覓醫生以中文解釋報告。另外,余稱希望法官考慮林原本獲獎學金出國深造,但因本案失去機會。

辯方指出,鍾沛權、林紹桐分別已還押349及313日,計及行為良好相等於已服刑15至16個月,稱本案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兩人已服大部份刑期。余表示,兩人已獲保釋近兩年,如果要他們再度服刑,會造成很大的不公、負擔、焦慮。

辯方:與過往煽動案有分別

案中11篇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早前被法官認為沒提出客觀基礎。辯方認為,11篇文章是兩名被告履行新聞工作,採訪不同聲音而成,與「羊村繪本案」、「快必案」有分別。

對於法官裁定《立場新聞》是本土主義,余若薇表示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涉案文章,沒一篇是宣傳本土主義,而是受訪者或博客的意見。

另外,余若薇提到法官的裁決理由中,提及沒證據指除了涉案的17篇文章外,其餘99.9%文章不是煽動。余回應舉證責任在於控方,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無證據證明其餘99.9%文章不是煽動。郭官指,已經寫下裁決,是對是錯均「無得駁回」。

不過,郭官表示曾打算在判刑時,考慮《立場新聞》在2019年中大及理大衝突事件期間,發表對比北愛爾蘭及香港情況的文章;但因控方並無以此為檢控基礎,最終不予考慮。

余若薇並稱,鍾沛權在國安法後,發現北愛文章及其它鍾認為屬敏感人物的文章有問題,已即時下架,此應為輕判理由。

到判刑時,郭官引述辯方指,鍾沛權下架大量文章,並辭任總編輯離開串謀,適用於《港區國安法》的自動放棄犯罪條款。林紹桐則只與其中一篇涉案煽動文章有關,兩人的罪行嚴重性屬較低甚至最低。但是郭官不同意辯方指被告誤墮法網,稱1938年起,煽動已是罪行,法例並一早提供相關指引,包括傳媒工作者可以或不可以發布的內容,並稱重點是發布意圖。

郭官稱以監禁23個月為鍾沛權的量刑起點,考慮案件經歷多月造成壓力,扣減兩個月,判21個月,意味他仍然要服刑9個半月。

林紹桐的量刑起點則為14個月監禁,鑑於其病情減3個月。按此,林本須再服刑21天,但法官稱因其身體狀況,會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林即時獲釋。

林紹桐晚上7時許由法院正門離開,稍作停留讓傳媒拍攝,未有接受訪問,便到法院另一邊登上私家車離開。其間有人高呼為林紹桐加油,林雙手合十點頭。

林紹桐晚上7時許由法院正門離開,稍作停留讓傳媒拍攝,未有接受訪問。(余鋼/大紀元)
有人高呼為林紹桐加油,林雙手合十點頭。(余鋼/大紀元)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批違反國際人權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批評法庭對的定罪和判刑,違反國際人權法,形容法庭依從本地法律而作出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判決,是「錯誤及羞恥的決定」。此舉亦令人憂慮,《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對《公約》保護人權的本地法律保證,正因為所謂的「國家安全」而被不當削弱。

他們強調,單純因為批評政府或政府所信奉的政治社會制度而懲罰媒體、出版商或記者,絕不能視為對表達自由的必要限制。媒體理應能夠自由地報道及對公共事務提出意見,此舉同時亦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Irene Khan月前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最新一份有關全球流亡記者的報告,其中批評港府以《國安法》等法律對付記者,導致記者被監禁、封殺或流亡海外。香港在這份人權報告中被列為反面例子,闡明國家如何利用有關「反恐」、「假新聞」或「國家安全」等等相對模糊的法律來調查、起訴和懲罰記者。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重申,當法庭的判決一再乖離人權公約的標準,市民大眾和國際社會將無法不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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