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檢察官要求延遲審理川普1月6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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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8月09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Caden Pearson報導/陳霆編譯)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辦公室要求聯邦法官延後處理川普(特朗普)1月6日國會大廈案,給予檢方更多時間釐清最高法院就總統豁免權作出裁決後,決定該案將如何進行。

在提交給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一份聯合現狀報告(joint status report)中,史密斯辦公室要求法院將提交下一份現狀報告的截止日延長至8月30日,並將原定於8月16日舉行的現狀聽證會,延後至8月30日之後。

檢察官寫道:「政府繼續評估上個月最高法院在川普訴美國案(Trump v. United States)的判決中提出的新判例,包括透過與司法部其它單位協商。」

檢察官表示:「儘管這些協商順利進行,但政府尚未確定通報各方、決定相關問題的最合適時間表。」

檢方表示,辯方沒有反對這項要求。

7月1日,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川普擔任總統期間的公務行為,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這項決定預計會延遲川普在華盛頓聯邦選舉案的審判。

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塔尼婭·查特坎(Tanya Chutkan)曾否決總統可免於刑事起訴的觀點。隨後川普對此提出上訴,使此案擱置了約7個月。

上個月,最高法院正式將案件退回給查特坎後,她指示政府和辯護律師協作,就案件的下一步提出建議。

查特坎拒絕了辯方以史密斯選擇性起訴前總統為由,要求撤銷此案的請求。同時,她傳召雙方出席8月16日在華盛頓舉行的法庭聽證會。

地方法院現在將決定,川普在2020年大選之後的哪些行為不得免於起訴,哪些可以。

最高法院認為「根據我們三權分立的憲法結構,總統權力的本質賦予前總統絕對豁免權,使其在具有決定性和排他性的憲法權力範圍內的行為免受刑事起訴。他至少有權就其所有官方行為,享有推定的起訴豁免權。非官方行為不享豁免。」

目前,川普在四起獨立的案件中面臨了民事和刑事指控。他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紐約的一宗民事案件,導致川普被定罪,而聯邦法官上個月撤銷了他在佛州的機密文件刑事案件。

喬州富爾頓縣的一宗選舉案目前暫停,因為川普和幾名共同被告推動撤換檢察威利斯(Fani Willis),原因是她與前特別檢察官是戀人關係。

原文「」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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