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將佛州和德州社交媒體法發回下級法院

【大紀元2024年07月04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Matthew Vadum報導/鐘心萍編譯)美國最高法院於7月1日向下級法院發出了對佛羅裡達州和德克薩斯州監管社交媒體平台如何調節內容的法律的挑戰,認為下級法院未能對這兩起案件進行適當分析。

最高法院的由法官Elena Kagan撰寫。儘管判決結果以9比0的投票結果通過,但並非所有法官都同意背後的理由。

這是美國最高法院首次審查將社交媒體公司視為「公共載體」的州法律,這一改變可能允許各州對平台實施公用事業式的監管,並禁止它們基於用戶的政治觀點進行歧視。

左翼和右翼的觀察家和活動人士一直在密切關注這些案件。

爭論的焦點在於美國人在網路上自由表達自己的權利以及社交媒體平台對其所託管內容做出編輯決定的權利都處於危險之中。這些相互競爭的權利均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當各社交平台一致行動於2021年1月封禁唐納德·川普總統(Donald Trump)、在2020年屏蔽《紐約郵報》一篇可能改變選舉結果的有關亨特·拜登(Hunter Biden)筆記本電腦的文章、以及壓制有關COVID-19病毒起源、治療方法和疫苗的不同意見時,共和黨和保守派感到憤怒。他們認為,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新的公共廣場,因此用戶的言論享有憲法保護。

另一方面,民主黨和自由派則聲稱,這些平台在消除所謂的仇恨言論和所謂的錯誤訊息方面做得不夠,他們認為這些是緊迫的社會問題。

對佛羅裡達州法律的挑戰是《Moody訴NetChoice LLC》;對德州法律的挑戰是《NetChoice LLC訴Paxton》。2月26日,法官們聽取了近四小時的口頭辯論。

代表社交媒體公司和電子商務企業的貿易協會聯盟NetChoice對佛州的一項法律提起訴訟,該法律規定如果社交媒體平台取消政治候選人的平台資格,將構成違法行為,可處以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該法還規定了對其他用戶去平台化的限制,並要求一致應用審核規則。去平台化是指從社交媒體平台中刪除或禁止某個人或團體。

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暫停了部分法律的實施,佛州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巡迴法院推翻了佛州法律的部分內容,認為「除了少數例外,政府不能告訴私人或實體該說什麼或如何說。」

即使是「最大的」平台也是「第一修正案保護其權利的私人行為者……他們所謂的內容審核決定構成了受保護的編輯判斷行為」。

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採取了相反的立場,認為德州的反去平台化法律符合憲法,並駁回了「公司擁有隨心所欲行使第一修正案權利審查人們言論的觀點」。

這兩個州的法律都要求平台解釋其內容審核決定,平台認為這項要求過於繁瑣。

相關新聞
特斯拉股東批准馬斯克薪酬案 支持遷往德州
德州電網運營商新五年預測或打擊比特幣挖礦
德州副州長誓言通過在公立學校展示十誡的法案
FTC舉辦保護消費者反詐欺座談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