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中華民國內政部表示,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政黨法而廢止備案,另違反《反滲透法》者將依法聲請解散。
中華民國內政部17日表示,政黨法第27條規定,政黨有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由內政部廢止其備案。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上開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
台灣內政部指出,目前正值政黨法所規範的政黨財務申報期間,有政黨負責人及幹部疑有違反《反滲透法》情事,被檢調機關查扣帳冊,以致無法如期申報財報。
內政部說,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倘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事,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再次重申,「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的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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