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遊民露宿公園是否違憲 美最高院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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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綜合報導)在週一(4月22日)的首次聆訊中,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討論是否應該允許城市執行限制遊民露宿或在公共場所睡覺的法律。

最高法院似乎準備讓各城市打擊遊民露宿,因為大法官們似乎質疑下級法院的裁決。下級法院認為,限制遊民在公共場所露宿的法令違反了憲法的禁止殘酷和不尋常懲罰的規定。

遊民露宿成為美國各大城市的長年問題,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對各地執法帶來廣泛的影響。當地政府希望能有更多餘地來處理日益嚴重的這一社會問題。

為阻止遊民睡公園,政府用橫桿間隔在長椅中間。(攝影: / 大紀元)

一個4萬人口的小鎮引爆遊民問題爭議

本案的全文為格蘭茨帕斯訴約翰遜案,原告是民權組織與部分遊民,被告是俄勒岡州格蘭茨帕斯鎮(Grants Pass)。

格蘭茨帕斯雖然常住人口只有4萬,但因為遊民問題越演越烈。該訴訟案令全美關注,預計最高院將於7月之前做出裁決。

在格蘭茨帕斯當地,公園隨處可見遊民帳篷,導致音樂會、家庭聚餐等活動無法正常進行。遊民在公園留下大量垃圾,在樹枝上晾曬衣服,地上還有注射毒品用的針頭,這些與公園的兒童遊樂區只有咫尺之遙,此外2023年公園發生致命槍擊事件。一連串遊民問題令當地居民不堪其擾,相當不滿。

小鎮的鎮議會依據嚴格的反露宿法,從2013年開始對遊民開罰單。從2013年到2018年五年間,該鎮開出500張罰單,每張罰單250美元。

隨後民權組織和部分遊民將小鎮告上法庭,指責此舉違法。他們稱,遊民露宿是因為地方政府施政無能,現在政府又將自己的錯轉嫁給弱勢群體。

案件轉到聯邦第九巡迴上訴庭。第九巡迴上訴庭在2018年裁定,地方政府可以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露宿,但不能頒布刑事處分,否則違背憲法《第八修正案》,因為這相當於以殘忍方式處罰無家可歸者。

到2022年,巡迴上訴庭就相關案件擴大仲裁範圍,認為地方政府給遊民開罰款也可能違憲。上訴法庭稱,《第八修正案》禁止政府根據人的身分而不是行為來懲罰,並就此發布禁令,限制城市執行此類法令。

該案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

最新民調顯示,95%的洛縣選民認為洛縣目前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遊民問題。圖為洛杉磯市中心一條人行道上的遊民帳篷。(FREDERIC J. BROWN / AFP / Getty Images)

最高院質疑下級法院侵犯政府自由裁量權

週一,保守派大法官中多數成員表示,第九巡迴法院的做法侵犯了地方官員治理社區所需的自由裁量權。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表示,幫助無家可歸者既困難又昂貴,而且「各城市都有相互競爭的優先事項。」

他舉例說,比如在建造收容所和處理污染含鉛的供水管上,甚至還有防火措施不夠的情況下,該怎麼辦,應優先考慮哪一個。

據聯邦政府稱,全美每晚有超過65萬遊民露宿街頭,這是自聯邦官員2007年開始調查遊民人口以來的最高數字。

此案獲得兩黨政府官員的關注,包括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還有22個共和黨州長都表示,巡迴上訴庭的裁決使得地方政府無法自由處理遊民問題。

自由派大法官關注執法是否針對遊民群體

然而,自由派大法官表示,格蘭茨帕斯在執行反露宿法時,專門針對遊民群體。

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在聽取政府律師作證時說,你們「只會逮捕那些沒有家的人」。

當政府律師回答,法律適用於所有人,索托馬約爾表示,除了遊民之外,沒有任何記錄表明有任何人在法院發出禁令之前面臨強制執行。

遊民代表凱爾西·科克蘭(Kelsi Corkran)表示,各城市擴大執行限制流浪類別的法律。「如果有一項法律規定無家可歸者不能在城市範圍內的任何地方小便或排便,那麼情況就開始像此案一樣,」他說。

格蘭茨帕斯當地有一座遊民收容所,最多接待138人。該收容所由基督教團體經營,規定入住遊民不能抽菸、喝酒或吸毒,而且不能攜帶寵物,導致許多人不願前往。

此外,也有當地民眾義務協助遊民,包括向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醫藥以及日常用品,也會安排遊民搬遷,避免違反政府規定。

拜登政府尋求在遊民問題上走中間路線。它表示,格蘭茨帕斯法令違憲地將遊民定為犯罪,但第九巡迴法院的規則對當地政府的限制過於嚴苛。

圖為2022年10月外展人員在賓州車站調查遊民情況。(Spencer Platt / Getty Images)

上訴法庭依據先例裁決 身分與行為該如何劃分

上訴法院依據的是最高法院1962年的一項裁決。該裁決稱,某人可以因使用非法毒品(一種行為)而被捕,但不能因吸毒成癮(一種身分)而被捕。

第九巡迴法院表示,如果有人因為沒有可用的庇護床位而「非自願」成為遊民,那麼露營禁令是針對他們的身分,而不是他們的行為——這違反了第八修正案。

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質疑說,身分和行為之間的區別是「難以捉摸的」,「而且兩者往往密切相關」。

羅伯茨同樣反覆討論這是否是一個有用的區別。

羅伯茨也質疑說,如果搬到避難所或者有其它情況發生,難道就可以立即取消無家可歸者的身分;或者如果被趕出避難所或有其它什麼事,難道就立即獲得無家可歸者身分嗎?

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表示,區分無家可歸的情況和不可避免的行為(例如在公共場所睡覺)並不容易。

「我們如何對公共小便之類的事情劃定這些困難的界限?」 她問。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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