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擬立法規定的士必須裝車廂攝錄機 接受電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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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曉慧香港報導)政府計劃立法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車廂攝錄機、車cam及全球衛星導航系統,並提供電子支付方式,爭取於2026年內完成。

政府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車廂攝錄機可記錄車廂內的情況,假若的士司機與乘客發生爭執,相關的影音片段可作佐證,以便警方/運輸署跟進投訴及/或就涉嫌違規行為(例如拒載、濫收車費等)作出調查。

政府也建議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車記錄儀(車cam)。政府指,行車記錄儀可記錄路面情況,當有交通意外發生時,相關的錄影片段可作為證據,釐清意外責任,以便保險公司儘早進行調查和賠償。配備行車記錄儀亦可監察司機的駕駛行為,有助改善駕駛安全,從而減少意外發生,令的士保費有下調的空間。

至於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可提供有關車輛位置的數據,有助執法人員調查與行車路線或駕駛安全有關的爭議,例如兜路、超速駕駛的指控等。

政府傾向不會要求所有的士必須安裝同一指定型號的裝置,而是訂明規格要求,市場上的供應商可就符合規格要求的裝置向運輸署申請審批。的士車主可自行選購及安裝已獲運輸署審批的裝置,安裝妥當後,運輸署會檢驗。此外,裝置亦須加以封蓋,以確保裝置合規和不會被更改或破壞。價格方面,現時市場上的同類型的一架攝錄系統產品加上安裝成本,約為3,500元至5,300元不等,其後每月營運及維護費用約為150元至200元,政府相信相關費用日後或會有下調的空間。

運輸署會聘用服務承辦商架設和維護中央平台。當局建議攝錄系統所收集到的影音記錄和數據,須被加密並儲存在車內的儲存裝置中不少於30天,但無需上傳中央平台。在有需要時(例如有乘客投訴司機行為不當或發生交通意外),獲授權人員可透過遠端擷取的方式,將儲存於車廂裝置的有關影音記錄和數據上傳至中央平台,並儲存於政府雲端,讓警方/運輸署跟進調查。

為保障乘客及司機的私隱,只有獲授權人士在特定情況下才可擷取或查看車廂攝錄機所收集的影音記錄。

要求至少提供兩種電子支付方式

與此同時,政府亦建議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以便利乘客支付車費。當局建議參考的士車隊制度的做法,要求的士司機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二維碼和非二維碼的支付方式)。

政府計劃在未來數月擬定相關的法例修訂條文,爭取於2025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若獲立法會支持,計劃於2025年年底落實電子支付方式。至於攝錄系統建議方面,計劃於2025年年中接受合規格的攝錄系統提出審批申請,以及招聘承辦商架設中央平台,爭取於2025年年底至2026年年中陸續安裝攝錄系統,並於2026年內完成安裝,屆時將實施有關法例。@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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