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31日訊】「6手電瓶在家充電爆炸 18歲男孩身亡」的消息被推上12月31日的熱搜,引起關注。
大陸媒體報導,江蘇18歲的小磊通過某二手平台購買了一輛經過多次轉手的電動車,在購買12天後,這輛電動車半夜在家中充電時發生了爆炸。
最先發現電池異常的是小磊的外公,雖然已經在電瓶充滿後拔掉插頭,可電瓶依舊「滋啦」響,而後在小磊起床查看時,電瓶爆炸了,造成小磊全身多處燒傷。他入院兩天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小磊的外公外婆因為在臥室,僅臉部輕微燙傷。
小磊的病歷寫明:因電動車爆炸起火燒傷全身多處,傷後感創口劇烈疼痛,多處三度燒傷,二度燒傷,累計體表90%以上的燒傷,呼吸道燒傷。小磊入院後就出現了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等症狀,生命垂危。
兩天後,小磊轉院時在120車上死亡。
調查發現,涉案電動車已被轉賣了六次,小磊是第七個買主,而且這輛車還曾被非法改裝,包括電池、控制器、車燈、車殼,並將原車鉛酸電池換成鋰電池。
事後,小磊家人將6名賣家和維修店店主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南京零距離」報導,庭審中,各被告都認為爆炸原因不明,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
第一個車主賴某表示,他當時在一家維修店買了正規品牌車,之後委託維修店店主馮某將電動車的電池控制器、車燈、車殼等進行全面改裝,並將原車的鉛酸電池更換為了鋰電池。
法院審理認為:火災造成小磊嚴重受傷,並醫治無效死亡。消防部門認定火災的起火位置為小磊所購電動自行車車座下方電池處,起火原因不能排除電瓶車電池故障所致。
最終,法院判決,作為拼裝、改裝、轉賣車輛責任主體的七被告,連帶承擔40%責任,小磊自負60%責任。
法院的判決結果引起網友熱議,部分網友表示質疑。
「Hope_UnderTheStars北京」:不找問題源頭卻怪前車主,什麼道理?
「斷橋miss惜廣東佛山」:最關鍵的是電池廠家完全不用擔責,所有責任都推給買家。
「母甸裱糊線上人吉林吉林市」:製造商不用負責,銷售商不用負責,批准上市的也不用負責,收稅的更不用負責,全都是買家的責任。
責任編輯:方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