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6億 貴州政法委前副書記劉文新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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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落馬兩年多後,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劉文新被判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劉文新涉4項罪名,其中受賄罪所涉金額高達6.09億元(人民幣,下同)。

12月23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

劉文新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被以行賄罪判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以洗錢罪判刑6年,並處罰金100萬元;被以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6個月。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稱,2003年至2022年,劉文新利用擔任共青團貴陽市委書記,貴陽市南明區代理區長、區長,貴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貴陽市副市長、市長,貴陽市三橋馬王廟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黔西南州委書記,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9億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2018年至2022年,劉文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8.65萬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劉文新為掩飾受賄犯罪所得,將價值1476萬餘元的黃金、港幣轉換為現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劉文新以逃避安檢的方式,將25把管制刀具隨身攜帶至民用航空器內,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劉文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2022年10月26日,官宣稱劉文新被查,2023年9月劉文新被雙開、移送司法。

現年57歲的劉文新,江西萍鄉人,長期在貴陽工作,曾任貴陽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長、市委副書記、黨組書記。2017年8月起改任黔西南州委書記。2022年3月起,劉文新出任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半年後在任上落馬。

劉文新在貴陽、黔西南州主政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

海外明慧網2023年2月報導,在其主政期間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王支學、楊蘭珍、沈明燕(音)、夏明英、夏孝碧、曾祥蓮、馬天軍、吳澤秀、王志彩、文繼國、包正韋、汪仁芝、李毅、周小朝、石登靈、王祖彬等人。

明慧網指,劉文新作為當時的貴陽市和黔西南州主要官員,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同時,劉文新任職的貴州省政法委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追查對象。

責任編輯:李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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