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賀86街遊民所建案 華人屋主提對策

開發商欲支付10美元 使用華人屋主的後院來搭圍欄 圖紙未經DOB批准 街坊準備打官司

人氣 1842

【大紀元2024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班森賀街坊抗議86街遊民所建案已進入第115天,眾多街坊持續關注。週五(11月8日),遊民所後方第二棟民宅的屋主林霄和抗議者召集人靚麗到現場,向街坊報告最新動向與應對措施,目的是方便居民採取行動。

遊民所建案的來龍去脈

林霄回顧過去一年的情況,指出2023年3月3日開發商開始申請86街2501號遊民所計畫及拆屋圖紙。當地市議員莊文怡及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發起抗議後,民眾才知悉此事。2024年2月6日,開發商在無拆屋圖紙的情況下獲得開工許可。

但由於街坊的持續抗議,拆除工作被迫暫停。2024年3月,開發商發現未申請後院設置防護欄的圖紙,隨後讓工程師畫了一張草圖,但沒有經過樓宇局的批准。由於進入鄰居後院需要屋主的許可,手續繁瑣,因此7月17日開發商試圖強拆,遭遇社區大規模抗議而未成功。

社區召集人靚麗向街坊展示2501號(右側)需要在四周建設施工防護欄,需要進入華人屋主所在的2502號(左側)的後院。(蔡溶/大紀元)
社區召集人靚麗向街坊展示2501號(右側)需要在四周建設施工防護欄,需要進入華人屋主所在的2502號(左側)的後院。(蔡溶/大紀元)

後續行動與法律應對

7月,2501號後方的四位屋主收到開發商律師要求簽署「進入協議」(access agreement)的通知信。8月20日,協議更新為僅針對第一、第二棟屋主。10月底,開發商正式發出許可協議(license agreement),林霄收到通知稱開發商願以10美元的代價使用他家後院自行搭設防護欄,以便拆除2501號舊樓。

目前,第一戶屋主由寇頓議員代理。林霄為儘力拖延進程,以爭取時間,自行聘請專業的建築律師處理此案。

林霄表示,他聘請的猶太律師團隊經過多方調查,發現開發商的圖紙未經樓宇局(DOB)批准,而這是法律要求的必要步驟。根據《房地產訴訟和訴訟法》第881條,開發商若要求法院介入並迫使屋主提供進入許可,必須提交經過批准的圖紙及工程師證詞,且拆除房屋並不適用該法律條款。

目前,雙方律師仍在協商,開發商尚未對屋主律師的信件作出回應。林霄表示,願意負擔昂貴的律師費(每小時400美元),以保護自己的物業及社區,並希望社區支持這場抗爭。

「目前我們還可以拖延時間,但如果對方利用881條款,他會要求第二戶屋主上庭,與他談判或由法官判定賠償金額。他一定要使用這個後院,來拆除2501號舊屋。」他說,他的律師會指出對方缺少經樓宇局批准的圖紙,從而阻擋其進程,但這個問題能拖多久,官司輸贏如何,尚無法確定。

官司未啟動 募款計畫待上庭再啟

社區召集人靚麗表示,許多居民提出以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但過去一直無法找到訴訟的切入點。如今終於出現機會,因此向大家公布此消息。目前尚未進入正式訴訟階段,暫不啟動募款計畫,待上庭時再啟動,屆時律師費用將會增加。

她提到,目前第一棟和第二棟的屋主已經站出來,未來若有需要,第三棟和第四棟的屋主也將跟進。整個社區需依靠這四棟屋主共同努力。靚麗感謝屋主林霄一直義務服務,從布碌崙萬人大遊行到曼哈頓遊行,他默默付出,如今進入可能的訴訟程序,再次對他的努力表示感謝。

靚麗強調,社區要成為屋主的後盾,因為訴訟費用昂貴。林霄年輕,要面對供房和撫養三個孩子的壓力,財力有限。因此社區應該支持屋主共同面對訴訟,希望開發商因財務問題而知難而退,放棄項目。

籌備成立非營利機構監控捐款

她說,從2501號後院的情況來看,這塊土地已經使用到極限,與後面的民宅距離非常近。因此,建設大型圍欄必須使用這兩間民宅的後院。當初,開發商申請了一個月的警察保護令,試圖在民眾不知情、對規則不了解的情況下偷偷拆除,但計畫被發現未能得逞。如今只有在舊樓尚未拆除時才有打官司的機會,若錯失良機,以後的抗爭就更難。

她也提到,在抗議的前100天中,她最初寄希望於MTA地鐵公司能拖住開發商,但現在MTA已悄然批准了施工計畫。此外,上個月25日,開發商再次向樓宇局提交了新的圖紙。起初,他們計劃移除巴士站,並在該處設置出口,但該計畫被樓宇局否決。因此開發商修改了圖紙,證明他們幕後的文件工作從未停止。一旦文件齊備,他們就會行動。目前開發商因圍欄問題而無法動工。

靚麗最後表示,未來將成立由居民組成的非營利機構監控捐款流向,以保證公平透明。她強調,開發商資金壓力大,若能拖延工程,或許能迫使其放棄計畫。她希望社區能發揮財力支持,共同守護86街的未來,也期待紐約各界人士對86街居民伸出援手,「請幫助我們渡過難關,以後我們也會幫助你們。我們經歷風雨磨練,我們心永遠堅韌,不會輸。」

街坊的聲音

在此地居住超過20年的街坊黃銘表示,街坊應感謝這幾位屋主。「實際上,屋主隨時可以選擇接受發展商的金錢利益與其講和,但他們沒有這樣做。發展商拆屋時需要從地基開始施工,必須在四周設置圍欄,這需要徵用屋主的土地。然而,這幾位屋主站在我們這一邊,為了維護社區居民的利益,堅決反對徵用他們的土地。」

他說,現在屋主已經聘請了律師,但單憑個人力量難以對抗如此龐大的開發集團,因此需要大家的支持。「若不支持屋主,則我們每天在此打鼓抗議的意義何在?其實,若能透過訴訟拖延施工,我們根本無需一直守在這裡。」

街坊之間也議論紛紛,詢問應如何用支票捐款。有人表示,如果屋主自身資金不足,應該及時告知大家以便協助。

責任編輯:鄭樺

推薦閱讀:

紐約市房地產訴訟 881條款與鄰居訪問權

相關新聞
班森賀食品外賣郎被蒙面男刺傷
班森賀86街遊民所選址違規搭鷹架 華社迫使其拆除
班森賀收容所突動工釀衝突 市長亞當斯回應
紐約市房地產訴訟 881條款與鄰居訪問權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