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11月24日,170名氣候活動人士在封鎖新州最繁忙的煤炭港口時被捕,抗議活動的組織者聲稱法官或會從輕發落,但新州州長表示,警方和政府對此種行為零容忍,多方呼籲法官嚴厲處罰。
當日上午10點,激進環保組織Rising Tide的支持者在新州紐卡斯爾(Newcastle)港劃著皮划艇和自製船隻進入港口航道,干擾船隻的正常通行。雖然警方通過擴音器警告抗議者進入航道可能會違法,但一些人仍拒絕離開,迫使港口當局暫停航運。
韓國散裝貨輪 「東方之星 」號(Oriental Star)因大批抗議者阻塞航道,被迫暫時放棄進港。
一些警察隨後乘坐警用船和水上摩托艇,將抗議者拖上警船。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警方共逮捕了170名抗議者,其中138人被指控破壞或擾亂主要設施,另有32人被指控不遵守授權官員有關安全的指示。在被指控的抗議者中,還有14名少年兒童。
在抗議過程中,有10人因被困在水上,需要救援。
由於抗議活動組織者聲稱,儘管發生了大規模逮捕事件,但這次活動非常成功,並表示根據歷史經驗,他們可以期待法庭的寬大處理,引發人們對法官不會執行全面處罰的擔心。
對此,新州州長柯民思(Chris Minns)表示,他希望那些被捕者能夠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新州警方和新州政府對這種行為零容忍。」
「這些人為了逞一時之快,將自己和警察置於真正的危險之中,並給辛勤工作的港口工人和海員造成了混亂,」他說。
新州警察與反恐廳長卡特利(Yasmin Catley)也表示,雖然警方保護公共安全的行動取得了很大成功,但卻嚴重消耗了公共資源。
「我強烈譴責那些人的魯莽行為,他們認為浪費重要的警務資源、以自私手段危害警員安全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反對黨警方事務發言人圖爾(Paul Toole)對法官不會對抗議者處以全部刑罰表示了擔憂。
「地方法官必須停止只給他們輕微處罰的做法。他們不能再繼續採取這種軟弱的做法了。法律就在那裡,他們需要開始執行,」他說。
「這些抗議者完全是在愚弄我們的法律,他們一心想以最少的起訴造成最大的破壞,現在是時候對他們的行為處以適當的罰款和監禁了。」
根據《刑法》第214A條,破壞或擾亂主要設施的最高處罰是罰款2.2萬澳元和兩年監禁。不遵守授權官員有關安全指示的處罰是3300澳元的罰款。
紐卡斯爾港務局的發言人表示,由於抗議者的行為,公眾安全面臨重大風險,當局被迫在週日暫停了航運。
「抗議活動危及航道安全,對公共安全、港口和環境造成了不可接受的潛在風險,」他說。
責任編輯:李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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