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議會拍板 酒店業需消保局批准才能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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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報導)紐約市議會週三(10月23日)以45比4投票通過《安全酒店法案》(Safe Hotels Act),將酒店業納入紐約市消費者與勞工保護局(DCWP,文中簡稱消保局)的監管範圍,規定酒店業必須獲得消保局的批准後,才能在紐約市合法經營。

《安全酒店法案》是由紐約市議員曼寧(Julie Menin)發起,規定酒店業者需向消保局取得經營許可,且許可證為期2年,申請費用為350美元。酒店業者還必須安排工作人員持續看守前臺,而大型酒店則必須在房客入住期間,安排保全人員全天候守衛,以此保障酒店安全與勞工權益。

法案還規定所有酒店業者都必須保持每間客房的清潔,包括每日清潔,除非客人拒絕此類服務。旅館經營者必須「直接」僱用酒店員工,但某些職位例外,而客房數少於100間的小型飯店則不需要直接僱用酒店員工。

此外,酒店業者還需要為員工配備緊急按鈕,並為員工提供識別人口販運的培訓。

酒店業者如違反以上消保局批准條件,將受到民事處罰。

「amNY」報導,該《安全酒店法案》在提案之際就備受爭議,甚至修改了兩次。不過該行業的工會「酒店與博弈交易協會」(Hotel and Gaming Trades Council )為了讓酒店業主直接聘請工會員工,而力挺法案。

報導指出,領銜提案的市議員曼寧也有信心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會簽署立法,而市府發言人柯克菲爾德(Amaris Cockfield)也稱市長支持該法案。

此前有關《安全酒店法案》的主要爭議是其中一項條款禁止酒店僱用非工會的分包商擔任前臺職位,例如前臺工作人員和客房服務人員。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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