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報導)紐約市調查局(DOI)週四公布報告指出,《提高年齡法》(Raise The Age)與保釋改革實施後,少年管教機構收容了更多的「高齡」未成年重罪犯,加重了布朗士與布碌崙兩家少管所機構的監管負擔。
2017年,紐約州通過了《提高年齡法》,並在2018年和2019年分兩階段實施,將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8歲,且允許未成年犯在少管所待到21歲。
《提高年齡法》實施期間,紐約州也通過保釋改革,並於2020年1月生效,除了涉及指定暴力重罪的案件外,大多數案件都取消了設定保釋金或審前拘留被告的選項。
根據市調查局報告數據,以《提高年齡法》實施前半年的2018年4月到實施後的2023年5月這段期間為參照,兩家少管所起初收容的未成年犯大多只是犯下偷搶或其它罪名,但是到後來有一半以上收容的未成年犯都是謀殺犯。
2018年4月,布朗士的Horizon少管所收容了28名未成年犯,其中10人已年滿16歲,有4人被控謀殺罪。到了2023年5月,未成年犯人數增加至115人,其中有98人已年滿16歲,有66人被控謀殺罪。
同樣是2018年4月,布碌崙的Crossroads少管所收容了24名未成年犯,其中16人年滿16歲,3人被控謀殺罪。但是到了2023年5月,未成年犯人數增為122人,其中有87人年滿16歲,有68人被控謀殺罪。
為了因應上述情況,市調查局長斯特勞伯(Jocelyn E. Strauber)在聲明中表示,「紐約市兒童服務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需要為少管所提供更好的保護和培訓,才能更好地追蹤和應對所收容的未成年犯的暴力和犯罪行爲,同時也保護其他收容人員和職員。」
原因是市調查局在執行調查報告時,已經與市兒福局所屬、超過一百名青少年與家庭司法小組(Division of Youth and Family Justice)的職員對談,同時也訪問了社服職工會(SSEU Local 371)第37區的領導層,並了解了23名青少年發展專員在上述兩家少管所的職場匯報。
市調查局發現,少管所的人員配置問題仍存在,尤其布朗士與布碌崙的兩家少管所迫切需要額外招募人員並改善工作條件。但是,因為有較多的青少年發展專員在少管所內受傷,不僅無法工作還需要工傷賠償,這對招聘新職員構成挑戰。
報告也指出,幾乎每位與市調查局交談的少管所職員都一致認同,兒福局對《提高年齡法》實施後增長的未成年犯統計數據準備不足,尤其是收容人的年齡、體型和暴力犯罪史。
此外,職工還指出,少管所內的暴力行為缺乏懲罰,而管理層也缺乏對少管所的支持。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