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0月16日訊】一審開庭四個半月後,曾任唐山市委書記的河北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王雪峰獲刑18年,其被指控受賄8800萬元(人民幣,下同)。
10月1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雪峰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王雪峰被以受賄罪判刑15年,並處罰金800萬元;被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刑5年,並處罰金4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18年徒刑,並處罰金840萬元。
法院稱,1999年至2022年,王雪峰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祕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監察廳廳長,唐山市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8407萬餘元。
2018年至2022年,王雪峰利用退休前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收受財物共計411萬餘元。
法院稱,王雪峰歸案後如實供罪,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和利用影響力受賄事實,其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構成自首;提供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認罪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因此對其從輕處罰,做出上述判決。
王雪峰是中共二十大後河北「首虎」,現年69歲,河北邯鄲永年人。1979年4月轉入仕途;2001年8月,仕途變道轉入紀檢系統。
2010年8月,王雪峰任唐山市委書記;2013年1月,王雪峰成為河北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躋身副省級。2018年1月河北人大常委會換屆,63歲的王雪峰卸任。
2023年1月6日,王雪峰被官宣落馬;同年7月25日被逮捕;12月20日被山西太原檢察院向太原中院提起公訴。今年5月31日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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