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霆綜合報導)週五(1月5日),紐約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提交了川普民事詐欺案件的書面結案陳詞()。詹樂霞表示,檢方要求法官對川普處以超過3.7億美元的罰款。
這個金額遠超過了檢方起訴川普時估計的2.5億美元。檢方指控川普誇大了自己的淨資產,以獲得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優惠待遇。
下週,紐約州檢方和川普的法律團隊將在法官面前進行結案陳詞。法官表示,希望在本月底前做出裁決。
詹樂霞寫道:「被告在準備和核證川普集團的財務狀況報表(SFC)時,意圖欺詐的結論是不可避免的。他們為誇大資產價值和隱瞞事實,採用無數欺騙手段是如此令人髮指。」
檢方要求,在未來5年內,必須由一名獨立監督員監督川普集團。她還要求法官發布終身禁令,禁止川普與川普集團的兩位高管在紐約從事房地產業務。
與此同時,川普集團律師在書面結案陳詞()中辯稱,總檢察長未能證明任何重大誤報、欺詐或欺詐意圖,且證據表明,檢方無權要求沒收非法所得或返還因不當行為而獲得的利潤。
「記錄中沒有證據表明,根據原告聲稱的所謂虛假陳述,任何貸款的條款或定價會有所不同」,律師在結案陳述摘要中說,「沒有任何一家銀行(或其它任何機構)的證人,在庭審中就此作證。」
根據辯護狀,川普集團的三筆涉案貸款之中,一筆的實際利率在1.83%到4.16%之間,另一筆在2.08%到4.41%之間,即使川普的淨資產只有1億美元,銀行也會維持這些利率。
這起案件的核心是川普集團從2011年到2021年,10年間的財務狀況報表(SFC)。
這些報表並不是標準的財務文件,而是川普集團組織的行銷文件,其中包含川普的淨資產和資產概要。
川普組織在交易中使用了這些報表,包括與德意志銀行分享這些報表,並從中獲得了一筆重要的開發貸款。
2023年9月26日,紐約法官、民主黨人恩戈倫(Arthur Engoron)在一項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或稱即席判決)中裁定,川普應為欺詐行為負責,他在財務狀況報表中誇大了自己高達22億美元的淨資產。
然而,本案的關鍵分歧在於訴訟時效。
上訴法院將案件限制在2016年2月6日之後完成的交易,以及2014年7月13日之後提出的貸款請求。
辯方一開始就提出,總檢察長提出的10項貸款申請中,有7項不在訴訟時效範圍之內,必須排除在本案之外。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法官允許提供訴訟時效外的證據,但前提是州檢察官必須將這些證據與訴訟時效內的申請聯繫起來。
辯方辯稱,在審判的每個環節中,川普集團都沒有發生欺詐行為,而且這些論點常常被置若罔聞。
在結案陳詞摘要中,他們再次用大量篇幅總結了銀行官員和專家提供的證詞和證據,這些官員和專家在證人席上表示,他們沒有看到欺詐的證據,也沒有在財務狀況報表中發現重大誤報。
川普堅持認為,該集團沒有浮報資產,事實上還少報了,因為他的淨資產總額包含了財務狀況報表中未列出的品牌價值。
責任編輯:葉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