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中共的新版《反間諜法》將於7月1日施行,專家批評中共蔑視人權,提醒不僅中國人,包含外商、外國組織都在《反間諜法》的觸及範圍,任何人在大陸或中共長臂管轄得到的地方,都面臨可能觸法被逮捕的風險。
台灣黑熊學院29日舉行主題講座,由黑熊學院共同創辦人何澄輝及曾遭中共關押5年的NGO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李明哲共同主講。
何澄輝:提防中共《反間諜法》的域外效力與長臂管轄
何澄輝指出,中共對國際社會滲透的野心昭然若揭。2017年通過《情報工作法》,即明文「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義務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凡中國人、中國公司、中國境內外國公司甚至域外的中國人與中共政府認定的「中國人」,都要配合中共情搜,具體案例如被美國FBI偵破的「獵狐行動」以及「海外警察站」。
他指出,中共反間諜法的擴充,更要求中國境內個人與組織交出任何敏感、須保密的資料,甚至有主動通報的義務。任何相關資訊、通訊、資料、記錄,中共政府可以輕易以《反間諜法》要求軟件服務商交出個資,甚至要求前期監管,進行篩選、排查,這樣的行動嚴重侵犯各國主權,包含世界各地公民的人權,其背後就有這樣的「法律基礎」。
何澄輝批評中共對人權的蔑視。《反間諜法》遠遠超出國家對間諜行為的反制或對異議者的迫害,包括經濟利益、人身安全等各個方面。他說,《反間諜法》藉由破壞國際商業監管機制,成為中國不公平競爭的優勢。大家知道在正常的商業環境下,不論中國公司至海外上市或外國公司至中國合資,都需要受到第三方審計監察的認可,中國境內也有商業稽核公司協助外商投資、合資前對中國境內合夥人與合資公司進行審核與查實。
「但如今擴增後的《反間諜法》要求中共國營企業必須解除跟境外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合約,甚至對設立在中國境內的商業稽查公司進行《反間諜法》的指控,任何中國國內資料傳往國外,就會觸犯《反間諜法》,使得商業機制出現混亂與失常。」何澄輝說。
他指出,儘管新版《反間諜法》從原先的40條增加近一倍到了71條,但是細看條文,會發現最關鍵的「間諜行為」卻找不到明確定義,即中共具有對「間諜」的完全解釋權。舉凡拍照攝影、使用GPS地圖或於網絡搜尋當地官方、企業資訊,或者與當地人士閒聊、訪談或參加宗教活動等,都可能被中共羅織罪名,並在未經正當程序的狀況下拘留、逮補。
何澄輝說,在台灣,《反間諜法》是否會發酵出寒蟬效應,尚未能知,但在中共國境內,已經有數起案例。他舉例說,中共官媒《光明日報》編輯董郁玉在公開場合跟日本外交官吃飯,隨即遭到逮捕,以「與域外人士接觸、相互勾連」為罪名判刑十年。
李明哲:台灣人要認識中國人權現況 抵抗中共脅迫
李明哲強調認識中國人權現況對台灣抵抗中共的重要性,「《反間諜法》如同中共許多蔑視人權的法律一樣,是將掌權者早已經在進行的行動明文化。」
李明哲談到在中國的監獄遭到非人道待遇,中共法律明文規定,服刑者一天需服勞役8小時,每週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有節假日休息,受刑人家屬一個月可會見一次。然而,超時工作、休息日強迫血汗勞動、提供很差的食物、禁止探視,是他與其他政治犯受刑人每天面對的遭遇。
「當我問及監獄管理方為何能不依法行事」,他得到的回應是「李明哲,你是被管理者,而我們是管理者,你是不能夠主張法律的」。李明哲深切體會到在中國,法律是掌權者用於統治與鬥爭的工具,不是人民維護權利的依據。中共政府沒有所謂「紅線」,其實一個社會自由開放、民主法治的台灣的存在,就被中共認為是對其最大的挑釁。
台陸委會提醒民眾赴陸風險:紅線標準都是對方判定
陸委會日前再提醒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前必須審慎評估個人風險,因為陸方對於所謂「國家安全」界定模糊,使得境外人士無所適從,紅線、界線等判定標準都是中共片面判定的。
李明哲指出,中共不敢明白說明政治犯究竟犯了什麼罪,審判也從不公開。他的妻子李凈瑜多方在國際上奔走,他的審判過程因國際關注而部分公開,儘管同樣被判刑,但是中共無法給他扣上莫須有的「嫖妓犯」罪名,由於他沒有配合中共,名譽得以保全,才能夠在刑期期滿後回台持續推動人權工作,並在公開場合揭露中共真實的面貌。李明哲強調國際救援的重要性,要跟極權政府對抗,必須訴諸普世價值的盟友。
李明哲說,他在台灣使用網路上的QQ群、微信,還有每年去中國關心政治犯家屬的可憐處境,他覺得只是在從事人權及人道工作。但中共判決書說他在網路上批評中共政府,使用的網路QQ群竟被羅織為「顛覆組織」的罪名。李明哲提醒台灣人要覺醒認清共產黨本質,中共日前以「分裂國家罪」逮捕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楊智淵並沒有在中國境內做出任何違反當地法律的事情,但中共將楊智淵在台灣所做的當作他在中國的犯罪理由。
「中共對於人性是極盡蔑視的」,李明哲說,中共認為,人是可以收買的、可以恐嚇會害怕的。他強調,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台灣人擁有的自由是上一代人爭取下來的,今天台灣人要問自己:「我們願不願意為了下一代付出代價來換取自由?」他也強調,「當你選擇付出了代價,或許你的身體被禁錮,但是你會爭取到你心靈的自由;你如果不願意再付出代價,縱使你的身體是自由的,但你的心靈是被禁錮的。」
責任編輯:李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