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5月04日訊】最近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反間諜法》的最新修訂,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個新修訂的法律在中國國內外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像是一些最簡單的問題,什麼是間諜?怎麼樣算是危害了國家安全?又比如一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會不會變成一個間諜?這些問題都引起了很多的質疑。
由於《反間諜法》的定義非常模糊,外界擔憂這項法律將成為一個口袋罪,獨立媒體記者、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以及市場調研人員、外企員工等都會成為高風險人群,可能一不小心就會被以間諜罪判刑。
反間諜法定義模糊成口袋罪 為戰爭做準備?
美國律師葉寧在新唐人《菁英論壇》節目中表示,《反間諜法》不是中國的一個特殊的國情,文明和法治國家幾乎都有各自的反間諜法規。但是各國對什麼是情報,什麼是間諜,都有明確的規定。比如在美國,情報的定義是一種在特定時效範圍內特別規定的機密信息(classified information),它有專門的嚴格定義,而其它所有的社會資訊,包括商業祕密,這些都不算是情報。那麼什麼是間諜呢?間諜應該是受僱的,他的主人應該是國家的政府機關,他是政府機關的雇員,或者是由政府機關發工資的密幹,密幹的工作就是從間諜機關那兒領取資金,然後專門去從事機密信息的收集、刺探、運送。
葉寧表示,美國的《反間諜法》是在它的刑法典的第18編裡面做了一些具體的規定,從屬的法律還有1937年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但是中共的《反間諜法》非常非常奇怪,因為這個反間諜立法,如果根據它的精神和實質,從它的上下文的關聯來說,像如很多海外媒體的記者、主持人,就是百分之百的間諜。因為中共這項法律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就是黨國不分,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反間諜法》的實施;第二個是,該法律的客體也就是要保護的對象,是中國共產黨的統治關係和社會關係,就是共產黨統治的這個社會現狀,所謂的國家安全,按照中國共產黨在《反間諜法》裡的自我定位,它的客體就是中國共產黨,而且這部法律對間諜罪的犯意和客觀行為之間沒有明確的界分,連一個規定都沒有,非常不專業,制定的文字也是不專業的文字。
葉寧說,中國是個大陸法系的國家,就是羅馬法系,本來應該對有沒有主觀犯意,有沒有客觀行為,他的侵害對象是什麼,客體是什麼,這些作為一個刑法典來說,都必須要做出嚴格的解釋。如果這些都是糊裡糊塗一筆帶過的話,那這個間諜罪就成了一個口袋罪,就是可以隨意解釋。
葉寧指出,如果不把間諜嚴格界定在一些特定範圍以內的話,勢必要造成一個所謂「肅反擴大化」,遍地都是間諜,所以這個事情讓我覺得又是在準備打仗的節奏。
國家機密定義寬泛 全民隨時掉坑
大紀元資深編輯與主筆石山在《菁英論壇》表示,這個《反間諜法》在第二章第14條有這麼一個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專用間諜器材等等,然後這些東西是由國務院、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來確認。石山說,中共這種定義太寬泛了,基本上所有像我們這樣的新聞記者,或者市場研究人員,甚至一些科技交流活動,都有可能有間諜的嫌疑,因為大家都要去挖各種材料,包括各種數據啊,打聽各種發展等等,如果這些都是國家祕密的話,那我們這些人全都成間諜了。比如我打電話給一個朋友,問他一個月賺多少錢,他說5000元,這個就有可能定你的罪,因為你是竊取或者是刺探國家經濟情報。如果我去採訪,我拿個錄音機,那也很可怕,你很可能就是用了間諜設備。
石山說,中共的這個所謂國家祕密是非常恐怖的。我記得以前有一個笑話,說有一個人在天安門廣場大喊一句,說李鵬是傻瓜,結果就被抓起來判了18年。喊一句口號怎麼判那麼重,他說關鍵是洩露國家祕密。
石山表示,其實談到這個國家祕密,我想起來一個人,叫黃琦,因為他算是我的一個朋友,我以前經常採訪他,他是六四天網的發起人,也是一個負責人。他的整個罪就是公安的一個人發給他一段講話,這段講話是省公安廳給他們基層公安下達的一個電話指示,說要重點針對黃琦這個人。黃琦就把這段講話給公布出去了,然後四川省保密部門鑒定說,這段話就是國家祕密,所以黃琦就是被以洩露國家祕密的這樣一個罪名,就又被判刑。另外還有一個消息,有幾個中國的年輕人給我傳來一個消息,他說大陸有專家去解讀這個《反間諜法》,說什麼呢?如果你在社交媒體,比如說在微信,你和朋友討論某一個領導人的問題,如果你說這領導人是個傻瓜,如果這個討論被外國媒體引用了,這個人就可能會觸犯《反間諜法》。
中國民主黨全委會執行長陳闖創在《菁英論壇》表示,在現實操作中,到底是什麼樣的行為可以被定為洩密呢?中國的那條法律就故意寫得非常清楚,是由國家安全主管機關認定的。那麼在現實操作中,中國所謂的洩密罪,所謂的這個情報罪,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機構,它叫國家保密局,就是在法庭審判的時候啊,這些機關要出具一個認定某某材料是否機密的報告。在很多案子中,包括像黃琦的案子,包括像有一個美國公民李凱的案子,很多案子在審判中,共產黨也確實要來這麼一條,但是非常荒唐的是,中共是可以隨意更改這個文件級別的,就是一份原本公開的文件,國家保密局可以事後說,我們現在認為這是一個保密的,這是一個機密級的文件,然後就定罪了。這種公然的完全違反追溯原則的事情,在中國現實操作中就這麼發生了。
比如那個美國公民李凱的案子,他是紐約人,從上海來到美國的,專門做軍品出口,按理說他實際上和中國的航空航天機構的關係還是挺密切的,所以,他從美國往中國輸送這些產品。其實這是因為中國需要,尤其在八九年貿易制裁以後,軍事制裁以後,中國是特別需要西方那種先進科技的。那這個人從美國往中國賣這些產品,當然FBI就會盯上,所以FBI會找他問話,說你跟我們談一談,你出口這些東西到底有沒有違反什麼法律之類的。結果這個人原本和中共軍方關係很好的,他從美國回到上海,在機場就被抓了,定的罪名就是間諜罪、洩密罪,理由就是他在美國接受FBI問話的時候提供了什麼機密。根據事後他兒子曝光出來的卷宗來看,所謂他向FBI提供的文件,完全是中國網上公開的東西,也就是說,你不是拿到下面寫的機密、絕密的文件,你是把公開的這些東西跟FBI談了,你跟CIA談了,甚至跟完全都不是政府單位那些人談了,但仍然是跟國外的人談的,那好,中共照樣可以把你定義為洩密罪或者間諜罪,在現實操作中這個事情就太多了。
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在《菁英論壇》表示,在中國如果有人維護自己的權利,或者上外媒或者在網絡上公開了一些信息,他完全有可能會變成一個間諜罪,這種事情應該說已經發生了。
吳紹平說,像一些維權人士有時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他可能利用一些偷拍的工具,比如針孔攝像頭,或者一些錄音設備,他可能會利用這些東西去收集貪腐官員的腐敗或者違法亂紀的一些證據,那按照中共的這個《反間諜法》,那他就是使用了間諜器材,然後可以進行抓捕。還有像很多國內的維權人士,他們也經常會跟外國使節接觸、交往,那他們一接觸,就說不清道不明了,比如說,這一次像余文生夫婦他們就是想去歐盟大使館見歐盟的官員,包括德國的外交部長,但是他們就被中共給控制了。假如這個《反間諜法》是在他被抓捕的時候就生效的話,那我相信他們兩個人很快就會被定上間諜罪,以間諜罪的名義對他們進行抓捕。吳紹平說,在這樣一種體系下,這種法律一旦出台的話,那實際上,我認為它已經把中國完完全全地帶入紅色恐怖的一個社會狀態當中了。
反間諜法引發外資撤離 習政權為何不害怕
中共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對間諜行為的定義更加模糊廣泛,製造了一個寒蟬效應,也加大了外國公司在華經營的風險,引發外資的新一波撤離潮。
陳闖創在《菁英論壇》表示,新一屆習的這個班子,今年年初就說要提振信心,然後李強要去搞經濟。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要做這種明知對經濟發展不利的這樣一個事情。我覺得這體現了習上台之後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說實際上他把安全放在高於所謂發展的位置上。意思就是說,如果經濟發展得再好,人民生活水準再高,但是我的統治不穩定,那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我不能統治你們,你們活得再好,對我有什麼用?就是讓你們這些外資掙錢,但是對我的安全統治不利怎麼辦?所以他就是把安全看得高於發展上,所以他才要採取這些策略。
陳闖創說,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習近平現在已經是爆棚了,他覺得我就是打一下你們,你們還不是要跪著掙錢嗎?世界各國的這些企業,尤其是像馬克龍總統前段時間訪華帶領的那些企業,這些人不還是想往中國市場掙錢去嗎?所以中國共產黨之所以現在這麼瘋狂,是因為他不害怕,他覺得你們西方這些企業,你們這些想掙錢的人,仍然要看中國這個大市場,你們如果不討好中國共產黨的話,那我就不讓你進來,甚至你進來之後,也可以再把你抓走,再把你趕走,你們這些人既然拚死地一心想擠進中國這個市場,那我現在就可以抬高這些價碼了,讓你們乖乖地在這裡跪著掙錢,聽我的話。
石山在《菁英論壇》指出,共產黨是這樣去認定資本家的,恩格斯已經說了,只要有100%的利潤,就不怕殺頭了,所以他們覺得沒有問題,我只要讓你賺錢,一定會有人來的。但是有時候量變會達到質變,最明顯的其實是華爾街,以前華爾街是最看好中國大陸發展,最喜歡中共的一批人,因為他們在那兒既賺到錢又得到好處,名利色氣什麼都有了。但是現在他們出來一大批人,開始發出警告的聲音。這個在我看來,就是所有中共的這些措施,最後可以套用一句話,就是中共常說的那句話——搬起石頭,最後一定是砸了自己的腳。
新唐人、大紀元推出的新檔電視節目《菁英論壇》,是立足於華人世界的高端電視論壇,該節目將匯集全球各界菁英,聚焦熱點議題,剖析天下大勢,為觀眾提供有關社會時事和歷史真相的深度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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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論壇》製作組
責任編輯: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