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採訪報導)近年中國企業頻頻以高額利益挖角台灣各領域人才,有人在利慾薰心之下,竊取台灣企業、公部門的機密文件投靠對岸,造成台灣企業損失重大。此案引起各界再度關注中共向各國挖角、竊取商業機密的問題。
專家:台灣的法制架構須再加強規範
上週,台灣科技大廠台達電一起重大商業間諜案引發外界關注。台達電一名高階主管竊取包括台達電的特斯拉充電樁技術以及台灣電源供應器大廠飛宏科技的充電系統等機密,帶槍投靠中國廠商,初估讓兩家公司損失超過百億元(台幣)。
兩岸政策協會理事長譚耀南對大紀元表示,「這一類事件,未來一定還會層出不窮」,因為台灣跟中國屬於同文同種,擁有相同的語言、類似的文化,對岸有心人士接觸台灣企業高管或是透過挖角帶走相關商務內容和機密文件,都比日本、歐美國家來得容易。
「台灣的法制架構仍需要補強,同時需要民間企業保持高度警覺。」譚耀南說,台灣《營業祕密法》《國安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雖然已新增經濟間諜罪,不過還是以個人、私人企業為約束對象,但針對中國的「國營」企業是由國家全盤掌控的情況,台灣的法制架構須再加強規範。
中共竊取技術的多種樣態
中華亞太精英交流協會祕書長王智盛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台達電這起商業間諜案攸關商業核心機密,對台灣整個科技產業發展勢必產生打擊與影響。
王智盛分析,中共以重金挖角人才竊取商業、國安機密,就是鎖定各領域人才,台灣亦有出現「千人計劃」的案例,其中情節重大的是台灣中央大學通訊系統研究中心主任陳錕山無預警地以美國護照潛逃出境投靠中共。
陳錕山2014年入選千人計劃,曾被譽為亞洲遙測研究領域權威,過去在台灣的主要任務就是專門接收來自中國的衛星影像資料,負責台灣國安局先進監聽技術和設備的研發,目前在中國中科院的「遙感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擔任研究員。
王智盛分析,「千人計劃只是冰山一角」,因屬關鍵機密人才,因此對該領域通常會造成重大損失。不過中共的特點就是,重金延攬人才後,用完即丟。
中國留學生攜帶任務至各國企業任職
王智盛說,還有一種方式,同樣以人為核心,例如派中國留學生到各國核心企業,這些中國留學生都與中共相關部門有著密切接觸,是帶著任務到職的,最終一步步將產業機密竊取至中國。
另一種則是「抄襲」。王智盛說,中國是「山寨」大國,例如中共的隱形戰鬥機殲-20即是「山寨」俄美技術,被發現是拼揍自美國的F-22「猛禽」及俄羅斯的蘇-57戰鬥機,把這兩種混在一起變成中共的殲-20 。
王智盛表示,當務之急是要歸納中共這幾年來採取何種管道挖角人才,「必須盤點中共滲透、挖角的各種樣態,由企業、政府通力合作,才能杜絕台灣產業、國安機密遭到中共竊取。」
遏止商業機密外流《營業祕密法》應拉高至國安層級
中共竊取機密使各國吃了不少悶虧,各國紛紛記取教訓立法遏止機密外流。王智盛認為,台灣此時更應聯合重要企業推動有關《敏感科技保護法》,甚至強化《商業間諜法》,加強對敏感科技的管制、杜絕核心員工竊取商業機密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
王智盛表示,事實上,台灣也在1996年制定了《營業祕密法》,但是開始並沒有刑事處罰,一直到2013年,在部分業者的強力遊說之下,加入刑責並加重處罰涉外、大陸港澳的侵害營業祕密的行為。
他認為,由於《營業祕密法》不只涉及商業活動,與國家、社會整體經濟發展也有關,因此應拉高到《國安法》的層級。
王智盛提到,2022年5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安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定義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新增經濟間諜罪,任何人不得為外國、中國、港澳、境外敵對勢力竊取、洩露、重置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祕密。
根據修正案內容,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在外國、中國、港澳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祕密,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以及併科5000萬元罰鍰等。
責任編輯:林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