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上月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一名於日本留學期間返港的23歲香港女學生,被視為首宗香港人在外國發表言論後遭警察以《港區國安法》罪行拘捕的案件。
日本政府最高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在26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該事件。他表示,日方已經直接向中國大陸政府傳達立場。在國際社會中,自由、基本人權和法治是普世價值,在中國也應得到保障,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松野博一並提到,《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制定後,香港民主派人士被捕及選舉制度發生變化,破壞人們對一國兩制的信任。
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4月初於網上公開該名香港女學生被捕的消息。阿古智子表示,被捕的女學生是她的學生的女友,在返港更換身分證時,於3月8日被捕並被沒收護照,無法回日本繼續完成學業。
阿古智子認為,今次事件顯示《港區國安法》或被用於香港以外地區,擔心會影響其它國家國民在香港境外的言論自由,她對情況感到極為不安。
香港警方3月9日稱,國安處3月8日在秀茂坪區拘捕一名23歲女子,該名女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香港獨立訊息,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
涉案女生3月10日獲准保釋,5月中需向警方報到。根據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旦成立,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矢板明夫:該女子在臉書分享遊行口號
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20日在其臉書表示,據了解,被捕的女大學生從2019年就到日本留學,大約兩年前曾在臉書上分享一些支持香港學生參與抗議遊行的圖片和文字,其中有「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等遊行口號。警方認為這些內容觸犯國安法。
對於《港區國安法》有適用於香港以外的域外管轄權,矢板明夫批評,這樣的做法明顯違背當今世界主流的法律常識。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域外管轄權有違國際人權準則
港府曾多次為《港區國安法》的域外管轄權辯解,最近一次是在3月30日反對英國國會批評《港區國安法》時,聲稱《港區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及國際慣例,不少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也具備域外效力。
海外港人團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27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反駁港府的說法,指將域外管轄權加諸在一套有違國際人權標準的法律上,「對人權威脅變得很嚴峻」。《港區國安法》中有「以言入罪」等元素,違反國際人權準則,「一些很簡單、和平的表達意見行為,例如展示一幅相片或在網上發布內容,哪怕不是煽動暴力也好,也會觸犯法律《港區國安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認為,留日女學生在外地網上發表言論而被捕的事件,意味《港區國安法》不止衝擊香港的人權,也印證國際社會對國安法的憂慮,特別是域外法權的特質,不單是海外的香港人,外國人亦會因為觸犯《港區國安法》被通緝、拘捕、檢控,「全世界的人都受威脅」,令人震驚。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以上述情況舉例表示,一名日本當地人見到海外港人的文宣或示威事件,如果 將它放上社交網站,一旦他到港而被國安人員知悉,就有可能被捕,「恐怖的地方就在於此,對基本人權有極大的威脅」。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說,《港區國安法》本身的條文涵蓋面太廣,目前更有拘捕行動,會對海外的港人造成寒蟬效應。
被問到作為海外港人團體,事件會否引發其擔心和憂慮,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表示,《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初就已經見到風險,不希望受這次事件影響,仍然會按國際人權準則評論香港的情況。《港區國安法》從生效、濫捕、檢控多人,如今發展到在外地發表訊息都要拘捕,是「很差的發展」,顯示當局想不斷延伸《港區國安法》的權力,以阻嚇海外的人,「但我們仍然會繼續做我們自己的事」。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並提到,近年來國際社會相當關注同類的域外法權、域外打壓自由的情況,例如中共設立海外警察局,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曾多次向聯合國轄下委員會提交報告,表示會一直紀錄香港的人權狀況,早前也有向聯合國發表報告,會繼續留意此事件並納入報告,日後向國際展示。
英國公民羅傑斯曾遭香港警方國安處警告
《港區國安法》第38條稱,「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英國民間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去年3月被香港保安局和警方國安處指控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該組織網站亦被香港政府封鎖。
英國廣播公司(BBC)去年5月報導,羅傑斯是首名被香港警方國安處警告的英國公民。羅傑斯當時在BBC專訪中表示,以後進入任何與香港或大陸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時需多加注意,但他會繼續為香港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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