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2月06日訊】中國發改委制定了新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並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在輿論上引起了不小的波瀾。其實以工代賑在中國並不是新鮮事,新的《辦法》只是取代2014年末制定的舊版本。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本與以前不同的地方,特別是新增「能用人工儘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要求讓人頗感意外。
首先需要明確以工代賑的目地和目標人群。根據《辦法》內的解釋,以工代賑針對的目標是農村失業和低收入人群,目地是避免直接經濟賑濟,而讓他們參加農村基建工作並補貼其薪資的方式來間接賑濟,即俗稱的不養懶漢。從原則上看並沒有太大問題。以工代賑的辦法並不是中國的發明,那麼中外在具體政策和效果上有何異同?
以工代賑政策的原型來自羅斯福新政。1929年開始的經濟危機在世界多國引發失業潮和社會危機。為解決失業問題羅斯福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政府出資大搞基建。基建一方面製造了大量就業機會,讓政府資金精準流入最需要的人群之中,另一方面基建成果(例如大量公路)也為將來經濟的持續發展打下了基礎。中國發改委的以工代賑其實和羅斯福新政並不是一回事,因為目標人群和項目都僅限農村。前幾十年特別是四萬億經濟刺激下中國進入的所謂基建狂魔模式才是對羅斯福新政的抄襲,政府出資或集資建造了無數高速公路、機場和高鐵等。
嚴格說來,以工代賑應當是經濟危機環境下解決大規模失業問題的一種方式。中國在這個時候修改以工代賑政策並加強力度,是不是意味著中國正處在經濟危機的陰霾之下?誠然從2022年至今世界範圍內經濟確實不好,但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和俄烏戰爭引起的通貨膨脹,還遠遠沒有到經濟危機的程度,也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失業潮。海外各國都在通過加息等手段抑制通脹,而導致暫時的股市下跌。這是給經濟降溫,而絕不會在這個時候去刺激經濟。中國經濟卻與世界大勢相反,由於政治問題引起的經濟封鎖和世界產業鏈加速離開中國,加上三年清零政策對國內企業和商家的毀滅性破壞,中國在當前面臨著實實在在的失業危機。我們看到在高通脹環境下中國仍然在降息試圖刺激經濟,這有違常理的行為證明了經濟危機已經在中國市場形成。這也就不難理解中國要加強以工代賑。
為什麼要把以工代賑局限在農村人口和農村基建項目?這也是中外迥異之處。一般來說,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以及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數本來就是應該不斷減少的,而多出來的富裕勞動力自然會流入城市。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也一直是這個趨勢,農民失地後進城打工。如果發生經濟危機,失業潮影響的主要應該是城市。中國作為糧食等主要農產品進口國,就算經濟危機也不應當對農業生產有太大影響,那為什麼農村會出現失業人口增多的現象呢?
主要有兩個原因:戶口制度和中國城市畸高的房價。中國的戶口制度就是公開的地域歧視,農村戶口持有者無法在城市享受包括教育和醫療等公共服務,在購房等方面也存在戶籍限制,導致進城務工者難以在城市安家。中國城市的房價也普遍無法匹配當地收入水平,打工者在工作城市買不起房是常態。當經濟危機在城市製造大量失業後,外地失業員工只好回到自己的家鄉,即小城市或農村。回到小城市的人又搶奪了小城市中農村人的工作,最終失業人口大多數都回到了農村。
對於失業人員的幫助,不同經濟環境下政府應採取的策略是不同的。在失業率不太高的時期,排除身體健康等因素,一個人如果長期失業的原因通常是缺乏技能或技能與市場需求不匹配。這種情況下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向他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教育或技能培訓是最有效的。西方很多國家都是這樣做的,對失業者提供培訓,並依據其上課時間提供相應的補貼,以培訓代賑,此為上策。以工代賑只適合失業率過高,市場上缺乏就業機會的時期。此時單純培訓是沒有用的,由政府投資新項目製造新崗位就十分必要。
羅斯福新政中的以工代賑,重點在工。為失業者提供一份實實在在的,體面的,可以讓其家庭從新回到中產階級的工作。工人們拿到的是符合其勞動技能付出的合理收入,並不是施捨。工作的成果是實實在在的社會基礎設施,會帶動社會經濟良性發展。以工代賑絕對不應因為其福利救濟的性質就在工程質量上妥協。
中國版本的以工代賑,其重點似乎只是在賑。特別是新版本中「能用人工儘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要求顯然在暗示可以在工程質量上作出妥協。重點是要讓失業農民拿到賑濟款,但不能不勞而獲。工程本身似乎並不重要,組織農民勞動意思意思發錢就行了。誠然這樣做確實可以使經濟困難的失業農民獲得幫助,可是最終能夠實現羅斯福新政那樣巨大的效果嗎?中國的以工代賑能夠提供的顯然只是小工程,一份臨時的工作。失業農民可以獲得一時的幫助,但這並不是一份穩定正式的工作。工作內容顯然也都是單純的體力勞動,並不能學得什麼有用的技能,無助於勞動者未來職業發展。工作收入是受到補貼的,並不符合工作技能付出,勞動者還是有領取失業救濟的自卑和挫折感。而質量低劣的農村基礎設施恐怕也很難帶來太多的經濟收益。
中國以工代賑辦法中還有一條新規定「以工代賑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要求招標,不得另行制定必須招標的範圍和規模標準」。這一條獲得的關注較少,但後果卻可能更為嚴重。看似這條新規的精神是為了儘可能讓無技能的失業者獲得工作機會,但在中國獨特的腐敗環境下是不是給黑箱操作提供了無限的可能?特別是窮困地區農村的基層官員,給貧苦農民攤派苛捐雜稅,截留貪污扶貧款項和救濟資金根本就是常規操作,早已算不上新聞了。靠這些官員去落實以工代賑,還不要求招標,也不要求工程質量,他們會做什麼可想而知:虛報成本和工時吃空餉,甚至把已有的設施直接上報為成果項目從而直接貪污工程款。這樣亂來的中國式以工代賑想要達到羅斯福新政的經濟成果,豈不是痴人說夢?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