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2月28日訊】中共最高檢2月28日宣布,中共遼寧省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由檢方起訴。孫遠良斂財始於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任上,截至省委統戰部部長職務,貪腐了20年。
據指控,孫遠良利用擔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孫遠良離職後,利用之前擔任遼寧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的職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公開資料顯示,孫遠良,1955年3月出生,遼寧省建平縣人。
孫遠良在遼寧省工作了近40年。2011年任遼寧省政協祕書長、黨組成員、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2013年,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2016年,他卸任省委統戰部部長,2018年1月卸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到齡退休。
2022年4月9日,退休4年的孫遠良被調查。
2022年9月30日,孫遠良被開除中共黨籍。
孫遠良被指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器私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對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後仍不停止。
2022年10月,孫遠良被逮捕,涉及兩宗罪名——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在今年被起訴的「老虎」中,孫遠良是第三個被指涉利用影響力受賄的。其餘兩人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胡毅峰和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的反腐風暴中,遼寧省及遼陽市已有多名高官被查,其中包括遼寧省前副省長郝春榮。她與孫遠良均在遼寧遼陽工作多年,交集時間達14年。遼陽市落馬的官員還包括前副市長呂有宏、人大常委會前主任陳強、市政府前祕書長馬立陽等。
責任編輯:方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