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拉盛僱凶謀殺案(七)關鍵證據和疑點

政府用監控視頻、短信往來揭示謀殺和買凶嫌疑 辯護律師提出十多項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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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法拉盛商人顧欣遭謀殺案的審理,於週五(10月6日)進行了結案陳詞。政府檢察官和被告的辯護律師分別陳述了各自的觀點,並試圖說服陪審團做出有利於自己一方的判決,雙方唇槍舌劍辯論了一整天。

上接:法拉盛僱凶謀殺案(六)調查肇事車輛

檢方播放錄像,展示2019年2月12日凌晨約2點半,31歲的顧欣在皇后區法拉盛一家KTV門口,遭到蒙面槍手阿布魯(Antony Abreu)的伏擊,連中六槍身亡。顧欣曾是被告余清明(Qing Ming Yu,音譯)的項目經理,余清明是一名從事房地產開發和裝修業務的商人。檢方指控余清明涉嫌買凶殺人,起因是顧欣辭職、自立門戶將余清明最賺錢的大客戶帶走,導致他最終關門。

檢方認為余清明用錢收買了他的外甥尤優,讓他找人執行謀殺計劃。尤優則分別聯繫了他的大麻供應商張哲(Zhe Zhang,音譯)和朋友余大衛(David Yu)。余大衛協助尤優監視目標。張哲在另一輛車上擔任司機,他招募了黑人阿布魯為槍手,並用一塊昂貴的手錶作為報酬。

政府檢察官在結案陳詞時主要依賴了以下幾項證據:(1)案發當晚的監控視頻,顯示了阿布魯從一輛白色本田車下車,向顧欣開槍後又上車逃走。該車牌號被一名目擊者拍下,這輛車被警方一直追蹤到阿布魯,以及這夥人案發後的行蹤。

(2)張哲、尤優、余大衛之間的短信往來,暗示了他們之間有關於謀殺計劃和錢的分配的交流。例如,槍擊案案發20分鐘後,張哲給阿布魯發了一條短信:「兄弟,我把東西落在那裡了,打我電話。」案發半小時後,尤優和張哲也討論了「現在最重要的是送她們(代指槍手)回家」。這些為張哲涉案提供了證據。

(3)污點證人尤優和余大衛的證詞,尤承認自己參與了謀殺計劃,並指控余清明是幕後主使,兩人案發後至今有4年未見,但證詞一致。余大衛說,他在2018年11月出獄後接到尤優的電話,說他舅舅余清明有「一份工作」給他,想和他面談,余大衛沒答應參與謀殺計劃。但在2019年2月6日(案發前5天)尤優說張哲找到動手之人。

尤優則稱余清明在2018年10月與他和張哲見面,向他們抱怨顧欣的所作所為,並承諾將他的建築生意交給他倆,如果他們幫他解決顧欣的問題。尤和張為了「像余清明一樣賺大錢,賺上百萬美元」,同意參與。這表明他們達成了共謀實施謀殺的協議。

檢方:「買凶」證據確鑿

(4)余清明在案發後的幾個月內,分別給了他們一些錢,作為謀殺的報酬。2019年3月,案發一個月後,三人在紐約上州的一座寺廟的停車場會面,討論了謀殺後的計劃。尤優表示,余清明感謝張哲的協助,並要求給他一些時間,等熱度稍微降低後,他將履行他們之間的承諾,補償他們。

2019年5月,尤優向余清明索取15萬美元,「通過這種方式還朋友一個人情,看看你是否需要大家一起再去寺廟一趟」。尤優聲稱這筆錢應該是他和張哲共享的,但他卻將這筆錢據為己有。這表明余清明為了兌現承諾而支付了一筆款項,與謀殺案有關。

2019年8月,尤優向余清明發短信說,如果張找到他,應通知他。尤優解釋說,他一直在拖延余清明兌現他的承諾,因此擔心張會親自聯繫余清明。

隨後在2019年底之前,三人在余清明在長島剛剛裝修好的家中會面。余清明表示最初他答應將關係網、房地產等事項交給張哲,但需要一些時間,然後提到已經給尤優一些錢。雖然余清明沒有明確提到15萬美元,但這表明他付款以履行之前的協議。

又過了大約一個月後,尤優又問余清明要3萬美元,分兩張支票給張,並告訴張:「余老闆說請存入2.5萬和5000美元,謝謝。」儘管尤優在法庭上作證說,這筆錢是還給張的大麻欠款,但檢察官指出,張在兌現這筆錢的時候,明確知道這筆錢來自余清明。

總之,檢察官試圖通過尤優的證詞和相關短信來建立一個時間線,證明余清明與張哲共謀僱凶殺人,並支付了一些款項以履行他們之間的協議。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則試圖通過提出疑點和矛盾來否定這些指控。

被告律師:尤優的行蹤有疑點

余清明的辯護律師庫蘇羅(James Kousouros)指出,尤優和余大衛是不可靠的證人,他們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而把責任推到余清明身上。他說,尤優因為顧欣的野心而失去了在舅舅公司的工作,他在失業後怨恨舅舅和顧欣,於是策劃了殺害顧欣的計劃,被告余清明是無辜者。

他提出,如果余清明真的是謀殺案的幕後主使,那麼尤優為什麼要和余大衛聯繫?他針對案發前5天(2月6日)尤優與余大衛的短信指出,余大衛在短信中說「我就是那個要霹(clap)他的人」,這似乎暗示了他自己是殺手。

張哲的辯護律師馬祖雷(Henry E. Mazurek)指出,尤優的證詞前後不一致,有許多細節與事實不符,尤優在案發當晚的行蹤有矛盾之處。他說,尤優曾聲稱和余大衛在一起,但手機定位數據卻顯示他們相距一段距離,從凌晨12點到凌晨2點17分(也就是槍擊案前十多分鐘),兩人相隔1.7英里。

他說,尤優可能和真正的槍手阿布魯同乘一輛白色本田車,而余大衛則開另一輛白色麵包車,並沒有其他乘客。他提供了監控錄像作為證據,但錄像並不能清楚地看到乘客位置是否有人。

馬律師進一步提出,KTV在案發前半個小時內,有上百人進進出出大門。他質疑黑人槍手阿布魯和被告張哲在不認得顧欣的情況下,如何能在短短兩分鐘內,準確地確認目標顧欣,並開槍打死他。

他還指出,尤優和余大衛是一夥的,他們都是血幫的成員,有著豐富的犯罪經歷,兩人的證詞配合只是一種掩護。他認為尤優的說法,自己在案發時在余大衛的麵包車上打盹睡覺,是一個謊言。他懷疑尤優在KTV裡有內應/眼線,有人幫他確定顧欣的位置。

馬祖雷說,張哲是一名成功的大麻商人,過著體面的生活,在費城還開有餐館,他沒有必要參與謀殺來交換余清明的建築生意。2018年10月張哲拜訪從醫院出院的余清明,兩人只聊了10分鐘,余清明沒有把客戶清單、財務報表等任何文件交給張哲,如何能證明他們之間有「買凶」的協議。此外,馬律師還對檢方提出的余清明與張哲見面的「僱凶」時間表提出了質疑。

總而言之,馬祖雷律師提出十多項疑點,認為政府未達到在刑事案件中要求必須達到的「沒有任何合理懷疑」的證明,政府沒有提供任何直接證據顯示余清明和張哲之間有關於謀殺計劃的協議或交流,因此不能定罪。兩名被告律師都質疑尤優是主謀。

該案下週將進入陪審團研討裁決結果階段。在刑事案件中,陪審團必須要就被告是否有罪達成一致意見,即裁決必須經過全體同意,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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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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