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原臨約加「減辣」條款

地監局質疑不妥 施永青反指地監局無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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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日香港報導)中原集團旗下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就二手買賣提供設有「減辣」條款的「買賣備忘錄」,被地監局質疑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昨早(18日)在商台節目中表示,相關買賣備忘錄只是合約的附加協議,又稱已諮詢律師意見,反批地監局說法不清晰。

據悉,該份設有「減辣」條款的買賣備忘錄提到,買賣雙方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會先留空日期。倘最後港府最終公布「減辣」,才寫上合約生效日期及成交期,否則臨約將被銷毀。

不過,地產代理監管局亦就相關事件發聲明,表示合約上有關行徑並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亦可能涉及瞞稅及其它法律責任。

施永青昨早回應表示,地監局要說出在哪一方面構成瞞稅,同時質疑當局現時只列出「罪狀」,但未有提供理據。他又稱,公司法律部「已徵詢咗三名律師嘅意見」,均認為該備忘錄基本上在香港法例是沒有問題,反斥地監局說法不夠清晰。

施永青又指,相關文件「連臨時合約都唔係(不是),只是備忘錄」,只說明在甚麼條件下才有效,並非竄改合約日期,或是偽造文件,更不是漏稅。當中亦並非所有人要簽署,強調是買賣雙方同意及接受後才簽署的附加協議,現時暫未聽聞有買賣雙方採用。他提到,由於公司代理有擔心,故未必會再採用備忘錄。

地監局: 重要條款不要「留空」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昨早在同一個節目表示,地監局指引要求合約重要條款不要「留空」,但備忘錄則提到會留空「日期」,直至施政報告公布。她強調,合約日期重要不應留空,並舉例指,如有首置客打算換樓,需先支付較高的從價印花稅,若其在12個月內未能出售舊物業的話,有部份稅款就不能退回。

故她認為中原的做法不恰當,可能製造市場混亂。她又指,備忘錄可能被視為合約的一部份,17日發出的公告是提醒有關備忘錄可能引起混亂或法律爭拗。韓婉萍表示,相關指引在2013年已公布。

她指出,政府每次在政策中提出調整寬免措施,都會劃定生效日期,不能任由相關人士自行制定,否則可能出現「搬龍門(朝令夕改)」的情況,形容是完全違反合約精神,並提醒代理需要小心。

江玉歡:事件存灰色地帶

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亦認為,事件存灰色地帶。在現時《印花稅條例》下,「買賣合約」定義廣泛,無論是利用具形式的合約,抑或隨意用一張紙書寫,均可能構成買賣合約。稅務局在處理相關個案時,或會一同審視臨時買賣合約,以及附加備忘錄,綜合判斷是否構成潛在交易。◇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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