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7月03日訊】歡迎海外僑胞每年回國參加雙十國慶活動,配合推動國內觀光,特訂定本要點。慶典旅遊補助之僑胞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於當年之八月一日(含)以後入境者;一百十一年為擴大推動「疫後振興」,振興國內產業經濟,於一月一日以後入境者亦適用之;其入境及檢疫相關事項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內政部移民署規定辦理。
(二)於本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領得十月慶典「僑胞證」,參加「國慶晚會」、「國慶大會」或「國慶焰火」等國慶籌備委員會公布之相關慶典活動其中一項。「僑胞證」含正、副聯二部分,其中副聯係供參加及申請慶典旅遊補助使用,遺失不補發。
(三)持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經本會核備之國內合格旅行社(以下稱作承作旅行社)提供之三天兩夜以上國內旅遊活動。
(四)補助金額及發放:
(1)補助金額:由本會補助每人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一百零九年、一百十年及一百十一年為擴大推動「疫後振興」,持續振興國內產業經濟,補助每人新台幣三千元。(若全額旅費未超過新台幣三千手機下載(iOS 系統)TaiwanPlus APP手機下載(Android 系統) TaiwanPlus APP 元,依全額旅費覈實補助)。
(2)補助款轉發單位:承作旅行社。
僑胞回國參加國慶旅遊活動作業要點及附表,請點擊連結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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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