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週五(7月1日),州議會在特別會議期間,通過了新的隱蔽攜槍法案,該法案給隱蔽攜槍增加了諸多規定。
紐約本地網絡媒體《紐約市及州》(City & State NewYork)報導,為抵制聯邦高等法院的判決,紐約州議會的新法案要求:
(1)確定敏感地區:政府設施、醫療設施、敬拜(宗教)場所、圖書館、公園、動物園、學前班、夏令營、教育機構、公交樞紐以及任何可以飲酒的地方、劇院、音樂廳、體育賽場、賭場、投票站、特別活動場所、時代廣場等。在這些地區除警察、保安、執勤軍人和獲許可攜帶槍枝的政府雇員外,任何人不得攜帶槍枝,否則屬非法攜帶。
(2)任何希望獲得隱蔽攜槍許可者,需經過頒發許可官員的面試,並需提交4份關於申請人性格的推薦信、與申請人同住者的聯繫方式、申請人的社交媒體帳號清單及許可證官員需要的其它信息。如發現有虛假信息,許可將被追回。
(3)許可擁有者需經過16小時的強制槍枝安全培訓,包括2小時實彈培訓,並由刑事執法機構及州警察總監認定。培訓必須包括槍械通用安全、保存安全和衝突降級、防止自殺等內容。
(4)確定保存要求:槍枝在車中時,許可擁有者有責任卸下子彈,並把槍鎖在恰當的保存容器內,不得讓車外的人看到。
(5)要求許可擁有人必須擁有「良好的道德特徵」,必須擁有「基本形象、性格和判斷,以保證值得信賴擁有槍枝並在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險的情況下使用。」
(6)增加了犯罪清單,以防止他們(犯過清單中罪行的人)獲得武器。凡聯邦判定不得擁有槍枝的罪犯,其他5年內判定的刑事罪犯(不可擁有槍枝),包括3級攻擊罪、輕罪、酒駕和威脅等。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