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前川普律師:羅案被推翻符合美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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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6月26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Gary Bai採訪報導/林燕編譯)前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的一位前高級顧問說,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這一判決是川普第一個任期的遺產,且最高法院的判決符合美國價值觀。

川普競選團隊律師珍娜‧埃利斯(Jenna Ellis)週五(6月24日)接受英文《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說,最高法院對「羅訴韋德案」的判決表明,川普的大法官提名和聯邦司法機構任命,成為他作為第45任總統任期內「最關鍵的一點和持久的遺產」,「將產生持久影響」。

在週五「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也稱「密西西比州案」)的裁決中,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支持多布斯案,但在更廣泛地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問題上以5比4的投票結束。

1973年,「羅訴韋德案」的判決結果中止了當時多州限制墮胎的法律。

「我今天早上和川普總統通話,我從心底裡告訴他:非常感謝你有勇氣站在這些大法官一邊。」埃利斯說。

「川普站在他們一邊。他知道,他們(被任命的大法官)是這項工作的最佳人選。如果沒有他的勇氣,沒有他的決策和任命這些大法官,我們國家今天就不會實現這一步。」她補充說。

「我告訴他:非常感謝你有勇氣為生命、為自由和為我們的憲法站穩立場。」埃利斯說。

川普對最高法院的貢獻

埃利斯說,如果不是川普任內促成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數,「羅訴韋德案」就不可能被推翻,因為羅案當年是以「司法積極主義(judicial activism)為核心」裁決的。

司法積極主義是指法官為適應當下的社會趨勢,可以不遵循舊有的成文法和判決先例進行判決,以免造成不良的社會後果。

埃利斯說:「多布斯案一直懸而未決——在我們美國人眼中——實際上,自從『羅訴韋德案』頒布以來一直懸而未決,最高法院的組成是直到川普總統期間才得以實現的。」

前總統川普競選團隊高級法律顧問Jenna Ellis(右)和川普在2020年5月的一次活動中合影。(Jenna Ellis提供)

在川普任期內,他提名了戈薩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和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大法官進入最高法院。這三位大法官都加入了羅案的大多數法官,投下贊成票。

負責起草大多數意見的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表示,羅訴韋德案「極其錯誤和嚴重損害(美國)」,「憲法沒有賦予墮胎權」。

對此,埃利斯說:「這就是為什麼在最高法院有一個保守的多數派非常重要,不管他們是民主黨或共和黨,要保守派在政府的每一個部門任職,包括從聯邦到州和地方一級,這非常重要。」

「憲法要求我們遵循這些原則,並承認我們是一個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國家。」

埃利斯補充說:「我們不僅在多布斯案中看到了這一點,而且在有關第二修正案(擁槍權)和其它案件中也看到了。這些案件正開始讓美國回歸切實執行和維護我們的國家最高法律:合眾國憲法。」

川普:上帝作出了這個決定

川普週五在接受福克斯新聞採訪時就「羅訴韋德案」回答說:「這是(大法官)在遵循憲法,把早就應該給予的權利還給各州。」

「上帝作出了這個決定。」他說。

川普稍早在真相社媒(Truth Social)上慶祝多布斯案的裁決,並表示有機會提名尊崇憲法精神(Constitutionalist,也稱憲法主義)大法官是他的「巨大榮幸」。

川普在聲明中說:「今天的決定是這一代人在生命這個議題上最大的勝利。連同(最高法院)最近宣布的(被保守派稱讚的)決定之所以能夠實現,是因為我遵守承諾兌現了一切,包括提名並讓三位備受尊敬和堅定的尊崇憲法精神的法學專家進入美國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推翻羅案的判決合乎美國價值

埃利斯認為,由各州和美國人民、而不是任何聯邦或司法機構來監管墮胎「從根本上說合乎美國價值觀的」。

她說:「由各州監管墮胎事宜符合(憲法)原本主義以及限制權力和權力分立原則。

「根據憲法第一條第8款,(國會)對他們可以立法的內容是受限制的……第九條和第十條修正案與此相呼應說,所有沒有明確賦予聯邦政府的權力都保留給各州或人民。

「因此,我們對聯邦和州一級的具體有限權力和權威有一個非常明確的劃分,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賦予司法部門立法的權力。」

埃利斯說,墮胎問題是一個關於「真理和道德」的問題。在最高法院判決生效後,現在墮胎由各州自行決定。

因為多州的禁止墮胎法律在羅案被推翻後立即觸法生效,還有些州之前有就該問題進行立法,可能不久也能夠通過類似的限制墮胎的法律。

據NPR報導說,北達科他州、愛達荷州、懷俄明州、南達科他州、密蘇里州、肯塔基州、猶他州、田納西州、俄克拉荷馬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德克薩斯州之後可能會立法嚴格限制墮胎。

「這場戰鬥現在將回到各州。」埃利斯說,「我們看到,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最偉大的支持生命的一代正在崛起。我們看到,人們明白生命從受孕開始,無論多麼微小,人就是人,具有同樣的尊嚴和價值。」

除了法律方面的考慮,埃利斯還說,那些認為生命有內在價值的人——像基督徒和有信仰的人,應該根據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美國第四任總統)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提出的「自律」(self-regulation)概念來倡導社會提升道德。

「我們可以,也應該讓墮胎成為非法。但我們應該努力使墮胎成為不可想像的事情。

「(如果)我們作為個人理解並尊重生命確實從受孕開始,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從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有固有的尊嚴和價值,一直到自然死亡——那麼我們就會尊重生命,這不會是政府強加給我們的。

「正如川普總統今天在電話中告訴我的那樣,『這是美國的一個大的、美好的日子』,我喜歡他說的這句話。」埃利斯最後說。

英文大紀元原文「」。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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