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78萬就業稅 一企業主被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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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賓州中區檢察官辦公室4日宣布,哈里斯堡一名48歲的企業主因未扣繳和繳納就業稅而被指控犯罪。

聯邦檢察官格加努斯(John C. Gurganus)表示,來自哈里斯堡的董山姆(Sam Duong,音譯)在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間,沒有為他的公司「ETS, Inc.」支付約784,475美元的就業稅。這家公司為當地提供臨時員工。

此案由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調查。如果被定罪,聯邦法律對這一罪行的最高刑罰是5年監禁和罰款。

5月1日至7日是全國商業週。國稅局早前提醒企業主,務必確定提供服務的個人是雇員,還是獨立經營的承包人,這對企業至關重要。

錯誤地將員工歸類為獨立經營的承包人會對雇員產生不利影響,因為雇主應繳納的稅款沒有支付、雇員的稅款也沒有預扣。如果企業在沒有合理依據的情況下對員工進行錯誤分類,則可能要為該員工繳納就業稅。

自願分類和解計畫(VCSP)是一種可選方案,為納稅人提供一個機會,在未來的納稅期內將其工人重新分類為員工,並為同意將其工人(或一類或一群工人)視為員工的合格納稅人提供部分聯邦就業稅寬減。為參與此自願計畫,納稅人必須符合某些合格要求。

零工經濟(也稱為共享經濟或使用經濟),是人們通過提供按需工作、服務或商品賺取收入的活動。零工經濟收入必須在納稅申報表中報告,即使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收入是來自兼職、臨時或副業;未在1099-K、1099-MISC、W-2或其它損益表中報告;以任何形式接受報酬,包括現金、財產、貨物或虛擬貨幣。

如何區別是獨立經營的承包人還是雇員?根據國稅局,員工是獨立經營的承包人還是雇員,取決於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關係。通常,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考量:(1)行為控制——企業是否控制或有權控制員工的行為以及員工的工作方式?(2)財務控制——企業是否指導或控制員工工作的財務和業務。員工工作的業務方面是否由付款人控制?(諸如員工如何獲得報酬、費用是否報銷、誰提供工具/用品等)(3)雙方關係——是否有書面合同或員工福利(即養老金計畫、保險、假期工資等)?這種關係會繼續下去嗎?所執行的工作是否是業務的一個關鍵方面?

詳情可見國稅局網站://tinyurl.com/5cx7dacp。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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