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觀點】在大法官家外抗議違反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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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11日訊】觀眾朋友們好,我是橫河,歡迎大家來到《橫河觀點》頻道,5月10日,星期二。我的頻道是美東時間每週二、四、五更新視頻,給您帶來最新的時局分析、深度解讀,歡迎大家訂閱並分享給您的朋友。

今天焦點:美國國務院悄悄修改了美台關係描述,兩句話刪除最重要,不僅爭奪「一中」話語權,也調整外交政策,中共跳腳,上海抗疫新模式:撬門溜鎖、消殺服務器和清零無關;在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家外抗議可能涉嫌違法,美國法律是怎麼說的。政客煽風,參院立法保護法官家人。

美國國務院修改了美台關係的描述,刪了什麼,改了什麼

美國國務院悄悄地修改了美中台關係的描述。不過由於美國沒有聲張,到本週二才被媒體注意到。具體被發現修改的是國務院「美台關係」網頁的「事實情況」描述中,刪除了舊版中關於美中1979年聯合公報中「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描述,刪除了「美國不支持台獨」,在關於美國「一個中國」的指導順序是《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六項保證。也就是聯合公報正式放在了台灣關係法的後面。

這並不是美國第一次如此表達,去年12月26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支持台灣參加聯合國系統」,其中談到美國一中政策的三個指導方針就是:台灣關係法、三個公報和六項保證。這裡我再把這個美中關係指導方針的進化過程回顧一下。最開始是只說「一中」,中共一直說的「一中原則」和美國所說的「一中政策」都是基於這美中建交三個聯合公報。當然原則和政策是不同的,原則是不變的,政策是可以調整的;2016年美國眾議院與參議院通過了一個共同決議案,確定了《六項保證》和《與台灣關係法》都是美台關係的指引方針,六項保證是1982年里根對《八一七公報》做的一個備忘錄,作為對台軍售的真實指導,主要就是對台減少軍售完全以中共和平解決對台分歧為先決條件,不過那時候還沒有解密,到2019年才正式解密;《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重申台灣關係法、三個聯合公報及六項保證實現美國對台灣的承諾。然後就是2021年的國務院支持台灣參加聯合國系統的聲明,當然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也談到這一點。所以說這個順序本來並沒有什麼新的,但這些都是國會法案決議案,屬於立法,而國務院屬於行政當局,是美國外交政策的執行者,國務院網站的修改表明這是國務院正式執行的外交政策了。而真正的變化則是放棄了「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和「美國不支持台獨」的說法。 當然不做這樣的描述不等於承認或支持台獨,但顯然是放棄了中共最需要美國的表態的部分。這至少說明,美國原來的描述更傾向與中共的描述,而現在則更趨於中立。我一直認為,在台海問題上,中共長期以來掌握著主要的話語權,定義都是中共下的,而且不斷地修改定義,得寸進尺,步步進逼。而美國則是到最近5年才開始和中共在話語權解釋權上較真,爭奪話語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並開始在外交政策上進行相應的調整。無怪乎中共要跳腳。5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記者會上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國務院網站的修改是「虛化、掏空『一中原則』的小動作」。問題是,美國從來就沒有說過一中原則,那是你們自說自話的。人家沒有承認過的東西就不能被虛化掏空。

上海抗疫新模式,撬門溜鎖,消殺服務器

集中隔離和入戶消殺。上海的抗疫進入新階段,新模式,而且和疫情病毒毫無關係。

入門消殺,順手把冰箱裡好菜和現金拿走,拿不走的破壞也不讓房主用,這是什麼套路?房主被拉去隔離,回來發現被撬門溜鎖,這是明火執仗的搶劫啊。這裡有兩個問題,一個是西方國家基本一致的觀念,就是一個家就是一座城堡,所以叫城堡原則,即家是不能被無辜侵犯的,美國的城堡原則就是可以用一切手段保衛家,不需要付法律責任,包括打死入侵者。前幾週還看到一個佛州警長(也有說是德州的),說是有人入侵,建議開槍,為納稅人省錢。也許說的是法律程序將耗費太多的資源。有的地方也把城堡原則延伸到自己的車,甚至法律允許的公共場所,那叫不退讓原則。可見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有多重要。中國的入門消殺,最根本的原因是私人財產不受保護。權力、行政命令高於法律,而法律在中國就是個笑話。前不久對大公司的整頓清理,不只是因為中共願意,更重要的是中共能這樣做。所有政府都有擴權的傾向,問題是很多情況下做不到。為什麼別的國家做不到清零?這是個重要原因。大白們為什麼敢這麼做,因為大白是中共權力的延伸,抵抗大白就是在抵抗中共,無論抵抗者是否認識到這一點,而大白們顯然是非常清楚的。

網上還看到大白們對電腦網絡的服務器和線路消殺,難道不知道消殺用的液體是導電的嗎? 難道不知道這甚至對自己都是不安全的嗎?還破壞了網絡和通訊。這就是消殺到走火入魔了。從概念上,這種消殺和動態清零已經關係不大了。動態清零是控制人,基本概念是只要把傳播途徑切斷,把傳播源隔離,就動態清零了。而對服務器的消殺,則和病毒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沒關係了,好像是要把病毒徹底消滅,看到上海有個人說的很有道理,你能把蒼蠅蚊子消滅嗎?確實如此,蒼蠅蚊子還是看得見的,從大躍進除四害就開始了,到現在60多年了,也沒消滅得了,看不見的病毒怎麼可能消滅呢?

在美最高法院大法官家外的抗議違了什麼法

對最高法院洩漏意見書的抗議活動在全美蔓延,威斯康星州一個支持生命權的中心被人攻擊放火, 而更多的抗議集中在大法官們的家。 幾乎所有保守派法官的家外面都有抗議者,起草意見書的阿利托大法官已經被迫離家。正常的抗議,如果是政治觀點,就應該在和政治觀點有關的場合,比如最高法院門外,或大法官參加正式活動的時候,或者是城市的街道上。這顯然是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美國法典第18卷第1057條款對此有明確說明。 先說明一下美國法典,是國會將通過的立法分門別類的編撰成法典,因為美國法律通過和中國完全不同,往往一條法律通過時參雜了很多其它不相關的條文,比如一些比較難通過的條文就加入到兩黨都一定要通過的法律裡去。這個18卷就刑事罪和程序,其中73章題目是阻礙司法,1057條款就在這一章中。大意是「任何人,意圖干擾、阻礙或妨礙司法行政,或意圖影響任何法官、陪審員、證人或法院官員履行職責,或在此類法官、陪審員、證人或法院官員占用或使用的建築物內或附近設置糾察線或遊行,或在任何此類建築物或住所附近出於此類意圖使用任何音響卡車或類似設備或訴諸於任何其它示威活動 ,應根據本法處以罰款或不超過一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這裡符合的主要是兩條,一條是意在影響法官的裁決,這一點抗議者毫不隱瞞,另一條就是占用或使用的建築物,占用可以是工作場所,而使用可以是住宅。在住宅抗議試圖改變大法官的投票。

政客煽風 參院立法保護法官

不過迄今為止,這種針對大法官住宅,威脅到大法官本人和家人的抗議活動並沒有得到司法部的關注,雖然在最高法院及其附近街道封鎖了道路。白宮發言人強調的是非暴力、和平抗議,然而法律並沒有說在這些地方就可以和平抗議了。只要地點和意圖符合,和平抗議也是不行的。一些法律專家和活動人士將司法部之前對和校董會觀點不一致的家長作為調查對象,可見司法部在這個問題上是有政治偏向的。首先,家長是在校董會上發表講話,是正常的溝通,沒有到校董會成員家抗議,更不要說威脅了,其次,即使家長和校董們有衝突,那也是地方司法的事,和聯邦無關,只是受了全國校董委員會的要求就做了。而在最高法院大法官家的抗議則是有明確法律條文,而且正好是聯邦的法律權限,卻毫無作為。這是很奇怪的。

好在關於美國司法獨立不受威脅的觀點,在美國國會兩黨是一致的,參議院昨天週一快速通過了一項兩黨議員提出的法案,無一反對,該法案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直系親屬提供安全保護,以確保大法官及家人在最高法院裁決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時免受人身傷害。

抗議本來就是美國人權利的一部分,是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憲法權利。然而,這種抗議是以不威脅他人,不傷害他人為基礎的,既然法律有規定,就應該遵守,如果認為法律不對,可以推動立法,這就是民主的運行規矩。現在規矩都被打破了,而且是在政客的故意不作為甚至鼓勵的情況下打破的,白宮發言人今天就表示只要是和平的,就鼓勵在大法官的家抗議。 不僅是自由派的抗議者,政客也在煽風點火,比如芝加哥市長就發了一個正式聲明譴責保守派大法官,而且被尚未最後決定的可能對羅訴韋德案的推翻毫無根據的延伸到了會傷害對性別歧視的保護,包括婦女、變性、移民、同性和跨種族婚姻的權利。 然而,卻少有聽到譴責洩漏最高法院文件的行為。在某些人眼裡,法律和秩序似乎應該讓位於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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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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