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4月29日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係由僑務委員會捐助成立,其設立旨在推展僑民文化事業,傳揚中華文化,獎掖及培育僑界優秀人才等。為強化僑青對我國東沙群島暨其周遭海域主權以及海洋環境資源與保護政策之認識與支持,增進其對僑務、國防及海巡之了解,特由僑委會及海洋委員會合作,委由該基金會規劃辦理旨揭活動,茲摘述如次:
(一)活動日期
1.第1梯次:111年8月19日至8月23 日。
2.第2梯次:111年9月2日至9月6日。
(二)參與學員
1.第1梯次:非陸、港、澳籍之海外僑社青年及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僑生20人(男、女各 10 人)。
2.第2梯次:非陸、港、澳籍之海外僑社青年及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僑生20人(男、女各 10 人)。
(三)參加資格
1.非陸、港、澳籍,持有僑胞卡之海外僑社青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入境相關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辦理):
(1)持已加簽僑居身分之效期內中華民國護照。
(2)持效期內華僑身分證明書(僅限檢具國籍證明文件申獲者或役政用)。
(3)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內僑居地永久居留權或護照。
2.年滿 18 足歲、未超過 32 歳,且具國語溝通能力。
3.身心狀況良好、身體健全且無下列情形者:
(1)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等不宜劇烈運動之病症者。
(2)施用毒品或濫用藥物成癮者。
(3)懷孕者。
(四)、活動內容包括搭乘巡防艦瞭解海域巡防勤務、參與東沙生態保育及復育工作、淨灘、夜間生態解說、觀星及升旗等。活動行程規劃、活動須知及報名資訊等請至活動官網
(//occef.org.tw/news/detail.php?id=232)
(五)、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聯絡方式如下:
(1)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號7 樓 B;
(2)聯絡人:石儀文組長;
(3)聯絡電話:886-2-2314-5080(分機 11);
(4)電子郵件信箱:occeftw@gmail.com;電傳:886-2-8192-7363。◇
責任編輯: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