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2月18日訊】2月17日,中共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前副局長、青海銀行前董事長王麗被判刑18年。此前中共官方通報指其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財物等罪名。
王麗被指控任青海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時,指使他人採取虛列費用、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國有資金,將其中的15.5萬元據為己有。
王麗任西寧市商業銀行行長及青海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時,挪用公款2000萬元幫助他人註冊公司;並違規幫他人獲取資金、承攬業務並多次收受賄賂款物和有償服務價值達579.83萬元。
此外,王麗超越職權違規審批貸款,造成本金3億元和利息2.065億元的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王麗的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1680餘萬元。
因此,王麗犯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五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叛刑18年,並處罰金11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0歲的王麗,曾長期青海金融系統工作。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西寧分局辦公室主任、西寧市商業銀行董事長、行長等職;2009年4至2018年7月,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2018年7月起任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巡視員、副主任、副局長等職。
2019年9月4日,王麗落馬。2020年2月21日,王麗被雙開。
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王麗對抗審查,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將國有金融企業視為個人的「提款箱」,設立「小金庫」,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2021年1月7日,中共官媒披露了王麗的貪腐細節。報導指,王麗平時穿著樸素,但在青海的一間私人住所搜出以下贓物:「整整一柜子的愛馬仕絲巾,一條三四千」,「名牌包40多個,最高的值40多萬」,黃金製品、名貴特產更是琳琅滿目……」
2021年9月26日,中共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對央行、銀保監會等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隨後多名金融系統官員落馬。
其中包括中共證監會前發審委委員朱毅、國家開發銀行投資企業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裁高松濤,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丁世錄,央行科技司前司長王永紅,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原一級巡視員曾長虹,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前銀監會遼寧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林,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前黨委書記、行長楊小平,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王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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