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山東淄博7旬老人王玉楊因房屋被地方政府偷拆而上訪,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4年。2020年5月出獄後,他的自費養老金被停發,銀行帳戶被凍結。老人提出覆議,但是法院置之不理。
王玉楊近日在他被強拆後的廢墟中拉條幅聲援徐州八孩母親,同時也聲援他自己。王玉楊的女兒王麗珍向大紀元記者表示,「舉國之力都救不出一個婦女,還有什麼奢望會解決我們的問題啊。官員的權力不受監督制約,是所有悲劇的根源。」
服刑前的自費養老金一併被政府追討
2015年9月,王玉楊因政府宣傳「補交社保可領養老金」政策,持身分證、戶口本、個體營業執照到淄博市張店區人社局一次性自費全額補交15年的社保養老金近10萬元。當年他65歲。
2020年5月18日,王玉楊入獄四年獲釋回家,接到灃水鎮領導電話,要他去社保局一趟,被告知不能領取養老金,還得繳回已領取的養老金3萬多元,否則會被追加刑責。
王玉楊因持續向政府反映,結果他的銀行卡和養老金帳戶2021年12月30日被張淀區法院凍結,致使生活陷入困境。
王玉楊的養老金從2015年就開始發放,至2018年6月停發。目前銀行帳上有31270餘元,包括2015年新農轉入養老金帳戶2726元和存入的醫保費、利息等。
王麗珍說,「若按法律規定,職工退休後判處有期徒刑的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的次月起取消退休福利,我父親從終審裁定2017年5月生效,張店區社保發放到2018年6月,服刑期間養老金只發放了1年,也就一萬多元,並不存在所謂多領取3萬多元。何況我父親是自費全額繳納的養老金,不存在申請人多領取的問題。」
「張店區法院不經調查取證、了解事實就擅自凍結70歲申請人帳戶,致使申請人生活無著,被逼向絕境,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
記者致電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委書記(現為淄博市衛健委書記),電話無人接聽。
老人申請覆議 法院未依法給予回覆
王玉楊收到法院凍結裁定書後即按照程序於2022年1月3日申請覆議,法院卻未依法在覆議時間三天內給予書面回覆,且至今仍未做任何答覆。
王麗珍表示,「政府官員互相勾結動用手中權力凍結我父親帳戶,當我們懂法學法用法走法定程式了,他們卻直接不回覆了,這世道!」
記者致電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法院灃水鎮法庭庭長馬江祥,電話都在通話中,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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